安图县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落实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激励引导、突出造血功能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成了一批富有特色、带动性强的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项目,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导效应。安图县在这方面的探索主要有如下内容:
建立项目档案,规范项目管理
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安图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资金项目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并在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验收、移交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根据规定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动态化、标准化、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对每个项目从申请立项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记录。对当年实施的项目按照“四统一”的标准,即统一项目档案盒、档案封皮、项目编码和档案柜进行建档,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规范。
加强制度建设,按程序实施项目
制订《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办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生产发展类项目管理办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生产发展类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制度上规范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制度。对拟确定扶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根据各乡镇申报项目的情况,财政、民宗部门共同开展项目的组织、论证等工作,根据论证的情况,分类排队,择优储备纳入项目库,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化管理。要求所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预算。并规定当年扶持的项目80%以上必须从项目库中抽取。建立入库项目评审制度,实行入库项目评审制度。
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公告制、工程监理制、验收制。
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报账制度,资金安排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凡项目涉及设备、物资采购的,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项目建成后,由民宗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监理单位、法人单位以及专家库成员单位逐一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从安图县的实践来看,为更好地区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与其它财政扶贫资金不同特点,应进一步修订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监管评价体系,细化相关内容。应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区域扶贫扶持力度。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把资金投放到真正贫困、真正需要扶贫的地方。这要求相应调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放重点,既尽量向农村牧区、边境地区等倾斜,重点突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两个关键,兼顾社会事业。同时,在项目投向上多给县级主动权,本着民族地区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最大限度服务于民,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最关心、最实际、最需要的问题。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与其他部门扶贫资金配套使用,“小钱撬动大钱”。充分发挥资金在民族地区“拾遗补缺”的作用,多选择其他部门的资金不能做、不愿做,而少数民族群众又特别需要的项目。
(调研组组长、经济发展司司长乐长虹;副组长:经济发展司副巡视员胡学竞;成员:经济发展司冯常海、王红文、付叶宏、段志辉、吴琼;执笔人: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