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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约架”:江湖虽远,法网无边

作者:文/张子渊 任小佳
最近,一则名为“格斗狂人 PK 太极宗师,10 秒上演 KO”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天晚上,这场“秒杀”视频播放次数破百万。网友对此众说纷纭,更有武术界和法律界人士分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徐晓冬格斗“约架”太极

雷雷原名魏雷,为雷公太极创始人,其启蒙老师是杨氏太极第四代传人。

徐晓冬的微博签名是 MMA(Mixed Martial Arts,又称“混合武术”、“无限制格斗”)最早运动推广人、MMA综合格斗教练等。

2017年 4月 27 日,“太极宗师”雷雷与“格斗狂人”徐晓冬在四川省成都市亦禅道馆相约对决。20秒内,雷雷认输,结束了这场自 2016年12月就开始的关于太极和现代搏击间谁更强的“约架”。

在现场视频中,徐晓冬从裁判宣布开始时就发起了进攻,而雷雷只能被迫后退。几秒钟后,雷雷倒在了地上,被徐晓冬用双拳猛锤。这一直播场面不断在网上发酵。

“为什么约雷雷比赛?”“私仇。因为一次录节目我没去,他就把我的手机号和聊天记录公布在网上,导致我夜不能寐,我觉得他没有诚信。”在采访中,徐晓冬对网友热议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徐晓冬承认自己只是高水平格斗业余爱好者。“为何要接受这次挑战?”“这件事拖了很久,牵扯很多人、很多事情,一直受到打扰。接受挑战也是站出来,表明一种态度。”面对网友“被秒杀”的提问,雷雷说其实自己就没想赢,因为“赢了会越来越纠结,还会有一堆人找你”。他说自己喜欢一种和合的状态,希望通过这次对打让大家对传统武术有所重视。“总要有一个人去败的。那些大门派,那些自诩为高手的人,都不敢去接受(挑战),因为他们输不起。大家都说不值得和徐晓冬比,但我觉得我做这件事是有影响的。所有人都认为传统武术不行的时候,才是应该有人付出的时候。现在,传统武术的定位很尴尬。我们喜欢传统武术,但我们没法儿依靠传统武术去生活。传统武术已经失去了武术应有的环境。这件事对我来说,是输了一次比赛。但对传统武术来说,是让大家认识到它这样一个尴尬的地位。”雷雷说道。 震动“中原武林”的挑战 KO雷雷后,徐晓冬的微博粉丝数每天以数万名的速度暴增。2017年 5月 4 日,他的微博粉丝已经超过 35万人。

徐晓冬在“约战”结束后发表声明,称中国武术在今天缺乏实战能力,中国传统武术与搏击界存在“炒作”、“弄假”,自己要进行一场“武林打假”,并公然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各路武林人士的挑战,甚至公开向马云的保镖李天金、武僧一龙、拳坛名将邹市明等知名人士宣战。

徐晓冬公开“约战”武林高手的行为在武林掀起轩然大波,江湖上各名门正派均有弟子跃跃欲试。

被徐晓冬点名“约战”的太极实战家王占军、王占海兄弟率先应战。随后,六大门派之一的崆峒派弟子秦玉龙也在微博上回应称,崆峒派掌派人让其代发挑战邀请。同时,在武术联盟微信群中,黄云中律师负责发布称,杨氏太极拳传人向徐晓冬发出挑战。

此外,在一个咏春拳爱好者的微信群中,自称是广东梅花桩拳法研究会会长的李尚贤也表示:“如果徐晓冬先生愿意来交流,他若赢了,我奖励 100万元给他;他若输了,只要他跪着向中国武术和《武林大会》文化推广者谢罪便可以了。”

2017 年 5 月 1 日凌晨,徐晓冬在微博上发布“重大消息”称:将同意各武林掌门的挑战。比武仍旧不戴任何护具,无限制规则,可以踢裆、插眼;10分钟内分出胜负,如未分胜负则算平局。晕倒、认输、弃权均视为战败。他同时表示,由于自己挑战的是整个武林,他可以接受“车轮战”,连续战胜二至三位武林掌门人,才算获胜。

有网友戏称,徐晓冬这份声明,俨然有“张无忌光明顶独战六大门派”、“萧峰独闯聚贤庄群雄会”的路子。

值得一提的是,徐晓冬提到,与其“约战者”必须是各门派的掌门人。这引来了外界的种种猜测:掌门人多半年事已高,徐晓冬这不是仗着年轻力壮占尽便宜吗?

对此,徐晓冬解释称:“虽然要求是掌门人,但年龄必须有所限制,得是 50 岁以下。我 1979 年出生的,打四五十岁的人不算过分吧。”

武术界人士发声

谈及徐晓东与雷雷的这次“切磋”,著名搏击赛事“昆仑决”创始人姜华并不认同这种方式:“我觉得他们不是比赛。他们没有经过第三方认证,是私人之间的约定,是约架,是好恶斗狠。正式的搏击比赛必须由大赛委员会商定,制定比赛规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能对人身构成威胁,必须戴拳套、护具等,要保护双方选手。比赛是为了一个项目积极健康地发展,而不是好恶斗狠。”

姜华介绍,格斗比赛,参赛的运动员需要属于同一级别、同一体重,赛前做好准备,参赛者在同一个公平的环境下,由裁判员监督进行较量,目的是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不是为了你伤害我,我伤害你。徐晓冬和雷雷属于意气用事。如果出了人命不就是犯罪了吗。比赛的精神是积极向上,努力进取。这就是我们做竞赛和他们的区别,我们不是打架”。

同时,该事件也引起了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关注,其训练竞赛三部处长周金彪在接受红星新闻专访时表态,武术比赛并不是笼统地放在一起比较,不同类别对于规格、体重都有统一要求。把作为武术套路的太极和竞技类的现代搏击放在一起,不具有普遍性。这也不是在平等条件下进行的比赛,没有一个相应的前提,“我们不提倡这种比赛,这是违反竞技规律的比赛。用这样的比赛决高下,偏颇而不科学”。

四川武术协会秘书长任刚告诉红星新闻,现在,练习传统武术的群体中确实存在一些虚假行为,但并不像徐晓冬说的那样。他表示,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武术搏击的功能减弱,养生健身的功能增强;另一方面,中国的传统武术功能分类不同,可以按照其功能分为三部分———实战类武术、竞技类武术以及养身和健身类武术。而将传统武术和西方格斗进行简单的对比是不科学的,哪种拳法更具有实战性是取决于练习这种拳种的人,他主攻的方向是什么。某种拳种偏向其中一方面的功能,并不能说明它没有实战性。

“我们不是过去那个江湖,要回到古代打擂台争老大的时候,这是误读了中国武术的内核,也是对武术这项中国传统文化的伤害。”任刚表示。

雷雷法界声音

江湖“约架”易触法网

2017年 4 月27 日,“太极宗师”雷雷与“格斗狂人”徐晓冬在四川省成都市亦禅道馆相约对决。无论如何,由徐晓冬引发的这起争端已进入白热化。那么,让人们疑惑的是,徐晓冬的挑战到底合不合法?

王跃飞〔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这种“约架”在法律上仍有争议。从民法角度看,徐晓冬涉及权利自由处分,不存在违反民事的相关法律。从刑法角度看,如果徐晓冬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如对人身没有造成伤害,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他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在“约架”过程中,如果导致一方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那就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雷雷眼角受伤流血,这是否构成轻伤,需要根据伤情做专业的司法鉴定。如果雷雷受轻伤以上的损害,即使不报警,公安也将介入。

此外,徐晓冬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侵权类的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在互联网平台公开发布“约架”内容并在直播平台直播进行相关规定。私人“约架”与荧屏上的搏击类比赛“武林风”和“昆仑决”等性质不同,后者是合法比赛,是在制定的规则、范围内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的体育竞技。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近日,江湖上风波骤起,武林各大门派高手纷纷要与踢场者订立“生死协议”,言明“放手搏击,生死自负”。此类协议法律效力如何?假日无事,蹭个热点。

1.放弃诉权的约定无效。诉权是国家赋予人民请求国家救济的权利,性质上属于公权力,而不是私权利。为防止恶霸欺凌弱者并逼迫受害人放弃诉权,从而逃脱法律制裁,国家法律不承认法院外放弃诉权的约定,即生死协议订立后,受害人反悔的,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进行刑事控告。

2.免除民事责任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虽然原则上允许放弃民事权利,但关于人身权利放弃的约定并非都受法律保护,如自愿放弃自由、甘作他人性奴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再如出售自身人体器官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此类生死约定,因涉及生命和健康,不允许自由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3.免予刑事责任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如造成轻伤害,依法受害人仍可以自诉,唯在量刑时酌量受害人过错,减轻加害人刑事责任。如造成重伤害甚至死亡,追诉权在国家,不在个人,生死协议不影响国家追诉。

4.合法搏击造成伤害的视为意外事件,通常不负刑责。合法体育竞赛,如拳击、足球,造成伤害的,通常作为意外事件,不追究刑责。如果确属故意伤害,另论。民事责任通常由保险解决。私下搏击与合法搏击之间,为何有如此区别?好比私下赌博,就是犯罪;而在股市上炒股上亿元,法律却不认为犯罪。(本文资料来源:新浪新闻、《法制晚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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