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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用“规则钥匙”开“问题之锁”

共享单车2017年 6月,“风口上的”私企共享单车在中国年满两岁。此时此刻,这一发轫于欧洲的“舶来品”已成为中国都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私企主导下的共享单车起点是北京大学校园。2015年 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的戴威和他的伙伴们把 2000 辆取名为 ofo 的小黄车投放在自己的母校校园。自此,一抹抹亮色接连不断地流动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的大街小巷———橙色的摩拜、蓝色的小蓝、浅绿的由你……有人说,30家共享单车公司投放的各色单车色泽早已超越了虹霓的七彩。

当越来越多市民脚踩共享单车把自己融入都市流动风景中的时候,一抹不和谐的色泽也现身其间———以北京街头的ofo为例,有的被卸掉车座、脚蹬、车轮等部件,有的被装上私锁,有的被涂抹二维码,有的则被整车扔进河道……当这些外观时尚的单车一辆接一辆被“致残”甚至“致死”时,戴威任CEO的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却没有及时出现在它们身边。有人为此忧心忡忡地说:“难道投资人上亿元资金就这样变成城市街头的垃圾了?”

在这样的景象映入市民眼帘的同时,另一番景象被交警尽收眼底。那就是随着共享单车数量的激增,交通违章数字也在暴涨。在南京市,当交警欲对一位骑着共享单车在快车道上行驶的骑车人进行处罚时,对方“慷慨”地表示:“我身上没钱,反正车不是我的,你们扣走吧。”

上述种种问题背后存在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共享单车的使用人和产权人处于分离状态。

打开法律问题这把锁,还需要规则这把钥匙。

面对上述种种与共享单车有关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建立或引入规则。在武汉等城市,一些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者的行为被定性为盗窃;在南京,警方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对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停止使用车辆资格并与摩拜、小蓝、ofo等 8家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息共享的“黑名单”机制。

在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行动起来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已开始作为。

2017 年 5 月 22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了该部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起草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简要概括《指导意见》的精神,那就是在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同时,规范企业、用户及共享单车行业的行为。最为核心的规定是,在将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和车辆使用人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的基础上,鼓励企业通过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都说法律和规则是相对滞后的。但就对共享单车行业立规矩这件事而言,政府的反应可谓及时。不仅如此,将信用机制引入共享单车行业之举,意味着政府在公众中普及信用常识进而培育信用意识这件事情上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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