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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家庭纠纷:难跨的“生死门”

作者:本刊记者/吕佳臻 特约撰稿/方舟
“我这一生,写了好多书,到了晚年,因为亲身经历面对‘生老病死’其中的三项‘老、病、死’感触太多,过程之痛苦、煎熬,只能用‘惨烈’两字来形容。我觉得我有使命要把它写出来。”

“从此,我对鑫涛放手了。再见!鑫涛!只希望你的儿女,对于你身后事的交代,能够彻底执行!如果连那个也做不到,我也只能为你叹息!因为,我对于你,什么力量都没有了!”

———琼瑶

平鑫涛(左)和琼瑶(右)从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始,我国台湾地区作家琼瑶在脸谱网连续发布长文表达自己对照顾丈夫平鑫涛的无力感,并决定在与丈夫结婚 39 周年纪念日晚上 12点关闭脸谱网账号留言区。2017 年 5 月10日凌晨,琼瑶在脸谱网账号留言区表达对网友的感谢后,将留言区关闭。

自 2016 年 3 月平鑫涛因中风住院以来,作为妻子,琼瑶经常在脸谱网记录照顾丈夫日常的点点滴滴。而此次琼瑶的发声之所以在海峡两岸引发震动,是因为琼瑶与继子女平莹、平行、平云之间就是否为平鑫涛插管以延续生命一事产生分歧。

琼瑶与继子女的“笔战”

现年 90 岁高龄的平鑫涛曾是台湾皇冠出版社社长。1963年,他与琼瑶因小说《窗外》结缘。当时,平鑫涛已婚并有三个孩子,琼瑶也与丈夫育有一子。琼瑶在平鑫涛的鞭策下日夜写作,皇冠出版社也因出版琼瑶的小说而获得发展。后来,两人各自离婚后于1979年牵手,当时平鑫涛 52岁,琼瑶41岁。

2002年,平鑫涛生病后身体每况愈下,他写下了生前遗嘱:“当我病危的时候,请你们不要把我送进加护病房。我不要任何管子和医疗器具来维持我的生命,更不要死在冰冷的加护病房里。所以,无论是气切、电击、插管、鼻胃管、导尿管……通通不要,让我走得清清爽爽。”

对平鑫涛这份生前遗嘱的理解,琼瑶和继子女之间产生了分歧。从琼瑶对外发布的文章看,她认为应该顺应平鑫涛的意愿,不再对其进行插管治疗。事实上,琼瑶本人也一直是安乐死的支持者。

2017 年 3月 12日,琼瑶突然在网上公开一封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信,交代自己的身后事。她在这封信中明确提出,无论生什么重病,她都不动大手术、不送加护病房、绝不能插鼻胃管,也不需要各种急救措施,只希望没有痛苦地死去。

对于平鑫涛的遗嘱,他的子女却有着不同的理解。根据平鑫涛之子、现皇冠出版社社长平云于2017 年5 月 2日回应琼瑶的文章《给琼瑶阿姨一封信》里的说法,他们认为“所有医生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判定过父亲病危或陷入重度昏迷,他只是失智而已”。平云认为,琼瑶一直无法接受父亲“失智”这件事,所以才认为父亲是“没有灵魂的肉体”,不如接受安乐死。但对于平鑫涛的子女来说,即使父亲失智也没有关系,只要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好地活着就足够了。

随着各方回应,人们开始了解琼瑶家庭纷争的来龙去脉,甚至像追热播剧一般去跟进各种渠道的消息。死亡这一命题一直严肃地存在,对其探寻不能仅停留在看热闹的层面。每个人都拥有生命权,每个人都将面临死亡的终极拷问。琼瑶面对的问题也是每位垂暮老人或即将成为老去的人所面临的困扰。

勇敢面对死亡恐惧

人生终极时的决定权属于谁?

常见的回答便是“谁的人生谁做主”。每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只要不违法,对于从事何种工作、与谁交往、如何安排时间具有完全的决定权,其他人最恰当的态度是尊重。任何人,哪怕是亲属,如果过度干涉,都可以被认为是控制欲太强。

生死问题不同于辞职、结婚,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权,所以,当有人决定放弃生命时,其他人往往不会尊重其决定,总要千方百计地予以挽救,毕竟只要活着就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解决问题。

的确,将死亡视为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一种愚蠢、懦弱的表现。但如果一些人因为被病痛折磨到生不如死而主动选择放弃生命呢?换句话说,他们要放弃的是每天被病痛折磨、直至死亡的痛苦与屈辱。那么,这样的选择是不是应该得到尊重呢?

在中国,当病人失去判断力,即使写下了生前遗嘱,“拔不拔管”的问题一直让病人家属讳莫如深。一方面,按部就班地治疗到最后一刻,家属们会因为“尽力抢救”而心安;另一方面,在中国的传统理念中,“养儿防老”、“养老送终”的意义需要从救治一直延伸到风光体面的葬礼结束,儿女才算尽了孝心。

与主动选择放弃治疗相比,被动接受病人死亡无须承担责任,更少了面对世人的愧疚感———这是大多数家属不尊重病人生前要求放弃治疗诉求的心理成因。不过,这也只是问题的表象,这背后是人们对死亡的恐惧。

死亡恐惧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心理活动,也是很多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有的人怕黑、怕鬼,表面看是畏惧某些情景,但当他们被询问“究竟怕什么”、“最糟糕会发生什么”等问题时,就会说出类似“怕

自己被吃掉”、“没有人会来救我”等涉及死亡恐惧的答案。死亡恐惧的本质是丧失感以及对未知世界的焦虑。

人们缓解死亡恐惧的常见方式是回避,将涉及死亡的话题都归为不吉利,避而不谈。事实上,这种“躲着走”的方式不仅不能缓解心理压力,反而会增加焦虑,难以真正让人心安。事实上,直面死亡才是对付死亡恐惧最好的方法。做好应付最糟糕局面的打算,恐惧反而会降低。

在病人直面死亡恐惧的同时,病人的亲属、子女则需要平衡自己的内心世界。以经历过父母离婚的子女为例,父亲移情别恋离开了母亲,父亲的做法不仅伤害了母亲,更让子女失去了完整的家。这时,子女的内心世界常常弥漫着高浓度的悲伤,不论父亲说多少遍“我依然爱你们”,子女都认为自己是被父亲抛弃的并毫无控制感地沉浸在痛苦里。当有一天,子女可以对父亲拥有控制感时,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平衡自己的内心世界,即客观、冷静地面对问题。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尊重父亲的选择,尊重父亲对法定妻子的选择。

认认真真地做一番思考、立下生前遗嘱、为自己写好墓志铭,这些都是明确人生方向、增加自我心理力量的心理学方法。越是勇敢面对,越有利于把握好每一个当下,让每一天都变得美好。

试着写一份生前遗嘱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隐藏着对死亡的恐惧,或者害怕父母离开,或者担心自己发生意外。写下生前遗嘱是直面死亡恐惧最为直接的做法,可以缓解对终极命题的焦虑,也可以有效避免自己去世后亲属间争夺遗产的纷争。那么,什么样的生前遗嘱是有效的呢?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晓婷。

“遗嘱是遗嘱人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自己百年后遗留的私有合法财产提前做出的处分。遗嘱有效的前提是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侯晓婷介绍道。

具体来说,实质要件首先要求遗属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其次,遗嘱内容应当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再次,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遗嘱人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对于形式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将遗嘱按照形式分为 5种,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侯晓婷强调,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并签名,同时注明制作遗嘱的时间,无须见证人在场;而当遗嘱人因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时,要求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并注明时间,之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除了遗嘱人外,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我们特别推荐的是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执行遗产时不会轻易被否定。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想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也只能经原公证处办理。”侯晓婷说。

当前,多数生前遗嘱主要约定的是财产问题。但随着人们对安乐死认识的变化,“生命预嘱”问题被提上日程。现年 79岁的琼瑶便是一位立下“生命预嘱”的老人。

“生命预嘱”是指患者在清醒的时候,对于自己日后昏迷不醒、需要通过机器维持生命时,提出没有痛苦地离去或者希望医护人员通过插管维持呼吸的意思表示。

侯晓婷介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遗嘱中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或侵害他人财产利益的内容都是有效的。因此,遗嘱人也可以在遗嘱中对自己发生疾病的治疗方案以及自己去世后的安葬方式进行规划和安排并指定执行人。如果病人在住院治疗前就签署了相关文件,医院可以尊重患者的意愿。但在具体实践中,患者的意愿往往会与家属发生冲突,医生常常不知道患者曾对治疗做出过安排。”

在中国传统理念中,谈论死亡是一种禁忌,甚至被视为对老人的不敬。但随着人们拥有越来越多的私有财产,对疾病所带来的痛苦越来越无法忍受时,生前留下一份有效的遗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而如果生前遗嘱还包含对遗嘱人疾病治疗的安排时,家属能否尊重患者的意愿尚待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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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是社会文明的标志

在我国,临终关怀基本上还是以医疗护理为主,心理关怀少之又少。为了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临终关怀在操作上的主要方式是陪伴,并且以病人接受的方式加以引导,不仅要打消其绝望、恐惧等负面情绪,更要注入希望、美好的感觉。

如果临终意味着失去一切,那么,病人注定是非常痛苦的。如果临终意味着为生命的再次繁茂做准备,病人就不会有那么多顾虑了,反而会更多地思考和做准备。

“您要变成一颗种子了,落入土地中,等待着合适的气候和环境,重新破土而出,并再一次成长,按照您设计的样子成长。您希望自己再次成为什么样的人呢?”在临终关怀阶段,病人的亲属可以反复地向病人讲解上面这段话,以减轻病人对死亡的恐惧。

如果病人久病不治,病人的亲属也需要心理支持,语言倾诉、书面表达、体育运动都是很好的释放途径。如果出现吃不下、睡不着的问题并持续两周以上,应该尽快咨询心理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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