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有一个公认的观点,就是思想品德的教学不能成为思想品德知识的说教。问题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使课程改革已经十几年,但思品课堂上的说教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有些同行说:“连自己都不太相信的东西说出来也不知道学生是否相信。”这话固然有打趣的成分,但课堂上的灌输也是不争的事实。在笔者看来,其实并不是教师真的不相信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而是知道就这样“说”下去,确实谈不上什么教学的效果。此时,如果重新审视课程标准所提出的“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两个关键词,就可以寻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一、基于情感体验实施思品教学
情感体验是一个复合词语,首先来认识一下什么是情感。这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指的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当情感与体验结合起来时,就是一种通过体验者的身体体会与思维验证,以获得良好的道德行为的过程。思想品德教学的过程严格来说,是教师引导学生经过情感体验以生成思想品德认知的过程,可是由于考试这根指挥棒的引领,实际教学中往往忽视了学生的情感体验,而直接指向知识的累积,这才造成了文章开头所说的情形。此时,不能忘记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过的一句话:“没有情感,道德行为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只能培养出伪君子。”那么,在实际教学中如何才能寻找到情感体验的契机呢?笔者试以一例说明。
“依法治国”是一个宏大概念,在“做守法公民”一课的教学中,首先就是“认识依法治国”。如何让学生认识到生活离不开法,笔者认为凭着对教材例子的转述是没有作用的,只有基于情感体验去设计教学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笔者进行了这样的设计:首先,让学生寻找生活中“目中无法”的例子;其次,让学生反思为什么会有这些现象的发生;再次,让学生设想法治世界是什么样子。实际教学中,学生多能想到酒驾的例子,事实上在学生想到这个例子之后,笔者列举了酒驾入刑之初的某省会城市一车连撞数人的例子,学生听了之后,愤怒之情溢于言表,这便产生了一种体验的学习感觉。在此基础上,再引导学生去反思为什么这些驾驶员能够有这些疯狂的举动,讨论的结果发现,就是因为彼时法律对此有空白,也因此认识到酒驾入刑是多么地重要。然后学生会放开想象,想象有序的社会是什么样子,于是“法”的概念虽然还没有形成,但“法治国家”的想法已经成型。可以对比,如果是空洞的说教,本课的教学效果只能是学生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概念的机械记忆,而有了情感体验,对概念的理解就完全不同了。
二、注重道德实践促进思品认知
有研究者指出,道德实践是学生形成良好品德行为的最佳途径。道德实践的指向是非常明确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让学生将在思想品德课堂上获得的认知,运用到真实的实践当中去。自然这里还存在另一层含义,那就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道德理解的进一步深化。笔者以为,道德实践不一定非得搞成某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果能够让学生在生活中更好地基于情感体验而生成道德实践,可能更具生命力。
具体来说,就是课堂上生成的品德观点在生活中如何进行认知。比如说“成长在社会”的认知,需要学生关注社会变化,关心社会发展,学会亲近并自觉服务社会,那我们就可以引导学生去反思:自己有没有关注社会的变化?有没有看到社会的发展?自己是否亲近并能自觉服务于社会?社会是什么?对于学生来说社会就是走出学校或家庭后的生活,在小区中、在大街上,都是在社会中实践。此时你(学生)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在其中能否得到成长?就应当是自我关心的话题。又如“学会合作”,笔者引导学生进行道德实践的方法就是瞄准自己的在校生活,审视自己生活中哪些地方需要与人合作,哪些地方别人需要自己的合作,在面对别人的合作需要的时候,自己的想法是什么,做法是什么。这样的反思,常常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合作无处不在,更可以让学生反思自己曾经的不合作行为,并对这种行为产生一种厌恶感。事实证明,这样的教学引导,可以促进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真正将道德认知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而产生一种道德的实践特征。
三、重视思品课程内在的规定性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并不是新概念,只是由于应试倾向而导致了在日常教学中被忽视而已。基于理论逻辑可以发现,其实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是思想品德课堂的内在规定性,只有基于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的教学,思想品德课程才不会沦落为纸上谈兵。具体来说,对此内在规定性需要建立这样的理解:其一,要善于将课程内容转化为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内容,这是“死知识”变成“活知识”的重要动作;其二,需要引导学生通过关注自身的情感与实践,以实现共性知识的个性化;其三,需要建立自省意识,以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不合规想法与行为。这种类似于“吾日三省吾身”的反思能力培养,是深化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的内驱力所在。
•(作者单位 江苏省如皋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