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线路是中国文化遗产中内容最为繁杂、规模最为巨大的类型,它不仅体现了人类和自然的互动,更为重要的是反映了不同区域人群的冲突、交流和合作。首先以现有文献为数据库,提取了典型的中国文化线路进行分析,发现中国文化线路持续时间长,空间跨度大,其历史职能多以交通和贸易为主。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中国文化线路的发展对策,即进行系统调查和细分研究、重视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强化遗产管理的公众参与、建立综合协调的管理体制、鼓励进行跨国联合申遗。
关键词:风景园林;文化线路;现状;特征;发展对策
文章编号:1000-6664(2016)09-0077-05
中图分类号:TU 986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5-11-24; 修回日期:2016-05-0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41401155)和国家旅游局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编号TYETP201505)共同资助
Abstract: Cultural route is one of the most diversified and the largest heritage types in China, which not only reflect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uman and natural environment, but also bears witness to the history of conflict,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of different regions along the route. This study extracts typical Chinese cultural routes from current literatures. Results indicate that: 1) most of Chinese cultural routes have formed early and have a long history; 2) most of Chinese cultural routes, covering a long distance, concentrated in the western part of China, especially in the second ladder and transitional zones between ladders of China's terrain; 3) transport and trad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functions for Chinese cultural routes. In the end, this study puts forwar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for Chinese cultural routes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namely conducting systematic investigations and detailed studies;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the application of remote sensing monitoring techniques; enhanc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heritage management; building a comprehensiv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pursuing more chances for transboundary or transnational serial nomination.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ultural route; status; feature; development strategy
文化线路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欧洲议会(the Council of Europe)倡导的主题性游览线路,即“文化旅程”(Cultural Journey)。为了更好地实施《欧洲文化公约》(European Cultural Convention),欧洲议会认为文化旅程是“提高欧洲人对最重要文化遗址及与之相结合休闲文化的集体意识”的一种可取措施[1]。1984年,欧洲议会议员大会(Parliamentary Assembly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采纳了复兴欧洲朝圣线路的呼吁[2],并于1987年认定了圣地亚哥·德·姆波斯特拉线路(Routes of Santiago de Compostela)为欧洲第一条文化线路[1]。1993年,圣地亚哥·德·姆波斯特拉朝圣路的西班牙部分申遗成功,成为首个登录《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线路。随后,相继有多个文化线路成为世界遗产,相关遗产专家会议在世界各地广泛召开。近年来,文化线路更是成为国际遗产保护实践的重要内容,备受关注。如欧洲议会公布的文化线路名录(Cultural Routes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中,2010年后列入的项目为16项,几乎占总项目数的一半[3]。在世界遗产领域中,201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一次性审议通过3项文化线路项目,即印加路网(Qhapaq Ñan,Andean Road System)、中国大运河(The Grand Canal)和丝绸之路:长安-天山走廊的路网(Silk Roads:the Routes Network of Chang'an-Tianshan Corridor),这在《世界遗产名录》历史上尚属首次;2015年,《世界遗产名录》又收录2项,即墨西哥腾布里克神父水道桥(Aqueduct of Padre Tembleque Hydraulic System)和西班牙北部四条基督教朝圣路线(four Christian pilgrimage routes in northern Spain,扩展项目)。
文化线路的保护实践推动了相关研究的兴起。国外较早的研究多以具体线路上单一要素[4]或多要素的历史解读为主[5],而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线路的旅游发展[1, 6-9]和理论分析[10-11]等方面。国内相关研究兴起相对较晚。2001和2002年,在宁波、泉州、西安等地相继召开相关国际学术会议,开始讨论丝绸之路的申遗问题[12-14]。但应该认识到,尽管文化线路理念引入中国较晚,但对于丝绸之路、蜀道等具体文化线路中的路线界定[15-16]、踏勘考释[17-19]和遗址保护[20]的研究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已成为历史、考古等领域的研究选题。2004年,李伟等在论述大运河整体性保护问题时首次对遗产意义上的文化线路进行介绍[21]。文化线路的遗产研究自此成为国内遗产学界的热点之一,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线路的理论回顾与解读[22-28]、遗产保护规划[29-30]、价值特征分析[31-34]和旅游发展[35-39]等方面。总体而言,目前国内关于文化线路的研究多体现在概念辨析、具体项目的保护利用上。由于文化线路理论引入国内的时间较短,在官方遗产保护体系中并没有设置相应条目,全国性的系统调查尚未展开,因此针对中国文化线路总体现状和特征的研究缺失。本研究以国内既有文献为基础,通过对文献中涉及文化线路的整理,分析了当前中国文化线路的现状和特征,同时结合国际遗产理论和实践的新进展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1 中国文化线路的现状与特征1.1 典型的中国文化线路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时期区域内和区域间的交流频繁。考古发掘表明,早在六七千年前,位于黄河流域及其毗邻地区的仰韶文化得到滋生与繁荣,向周边辐射传播,影响了山东的龙山文化、甘肃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长江中下游的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等[40]。这种互动表明当时的区域文化已经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具备了文化线路形成的条件。其后,商周时期的周穆王西巡与箕子率族东迁、秦朝秦始皇修筑灵渠、西汉张骞凿空西域、隋朝隋炀帝开通大运河、唐朝玄奘西行取经、宋朝北人南迁、明朝郑和下西洋、清朝和民国走西口闯关东等一系列活动,为中国文化线路资源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研究以国内文化线路相关研究为数据来源,对其中涉及的文化线路进行整理。论文检索主要在中国知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进行,时间段设定为2015年以前,以“文化线路”“遗产廊道”和“遗产线路”为主题词进行检索。经过筛选,得到研究文献381篇,其中期刊论文264篇,学位论文87篇,会议论文30篇。对文献进行整理,一共有175篇论文以具体文化线路为研究对象,但其中不少是依据行政分区(省、市等)、物质形态(水道、栈道等)等因素对京杭大运河、丝绸之路、蜀道等大跨度文化线路进行的分段研究,因而汇总合并后共涉及30条文化线路(表1)。尽管这一数据库并不能完全反映中国文化线路的资源丰度,但在系统调查缺失的情况下,相关研究的分布恰恰反映了所涉文化线路所具备的典型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现状特征。
1.2 中国文化线路的特征
通过对相关研究的分析,结合上表中对典型文化线路的整理,从时间、空间和功能3个方面对中国文化线路的特征进行分析。
1)时间特征。
中国文化线路形成的时间一般较早。从上表来看,大部分文化线路都形成于明朝以前,最早的文化线路以古代人类迁徙通道为主,如藏彝走廊和汉江文化线路都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形成较近的文化线路不多,主要集中在清朝以后,包括茶叶之路、京沈清文化遗产廊道和墨尔根至漠河驿站驿道。形成时间最近的当属云南的滇越铁路,其分为南北2段,“滇段”始建于1903年底[41]。在时间跨度上,中国文化线路一般都跨越较长时间。上表显示,大部分文化线路都有数百年或上千年的时间跨度,如大运河、南方丝绸之路、川盐古道等的形成时间超过2 000年,丝绸之路、茶马古道、榆林军事防御体系、岭南走廊等都超过1 000年。
2)空间特征。
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族群流动和民族文化交流的三大走廊(西北走廊、藏彝走廊、南岭走廊),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族迁徙的普遍现象[42],实际上也是中国文化线路聚集的区域。在空间位置上,这三大走廊主要集中在我国地势的第二级阶梯及阶梯之间过渡地带,这一区域“地形复杂而又依山川自然走向平面呈条带状”“既便于迁徙流动又便于躲避以求自我保存”[43],产生了多样的少数民族文化群体和自然通道,是孕育文化线路的理想环境。在上表所涉的30条文化线路中,有25条完全或部分位于这一区域,其中以四川、陕西最多,均拥有10条文化线路,湖北拥有8条,云南、河南、湖南、广西、重庆等省都拥有5条以上。进一步分析可知,这些文化线路多跨越崇山峻岭,区域中替代性通道极少,一旦形成即被长期使用。此外,崎岖险恶的环境也使得其能避免现代社会干扰,得以保存。
从空间跨越的距离来看,大部分文化线路跨度很长。中国地域辽阔,统一的封建王朝使得长距离交通贸易路线成为可能。表1显示,多数文化线路都跨越了2个或以上的省份,某些线路甚至跨越了多个国家,如丝绸之路就是世界最长的文化线路,其总长度超过35 000km。只有少数几条线路局限在省内,如黄葛古道、漓江、采花骡马古茶道等。
3)功能特征。
ICOMOS于2008年颁布的《文化线路宪章》( 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将文化线路履行的职能分为社会性、经济性、政治性和文化性。但这几种功能界定宽泛,操作性不强。根据历史时期的具体职能,本研究将文化线路大致分为交通型(如蜀道)、商贸型(如丝绸之路)、宗教型(如妈祖朝圣线路)、军事型(如榆林军事防御体系)、迁徙型(如入川移民线路)和政治型(如唐蕃古道)等类型。文化线路一般具有综合性,包括2种或以上职能。
交通和贸易是中国文化线路拥有的最主要职能。交通职能最为重要,这是由文化线路的交流和沟通本质决定的。贸易也是众多线路所具备的职能,说明在大一统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依托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条件,不同层级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得到较大发展。还应该注意到,以贸易为主要职能的中国文化线路具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以贸易物品名称作为线路名称,如茶马古道、茶叶之路、丝绸之路、川盐古道等,这种特征赋予了线路以特殊的文化内涵,强化了辨识度。
政治功能主要是基于政令传输、民族交往和外交等方面的因素,以此为主要职能的文化线路为数不少。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封建专制统治延续2 000多年的国家,大部分社会活动都处于国家控制之下,文化线路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官方主导和控制的时期,从而体现了政治属性。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人口迁徙和宗教朝圣在历史时期时有发生,但由于持续时间相对较短,相关遗存支撑力度不够。另外,也限于历史记载较少、当前认知不足等原因,因此军事型、迁徙型和宗教型的文化线路最少。
2 中国文化线路的发展对策
以中国文化线路的现状与特征为基础,结合当前国内外遗产理论和实践中的新进展,本研究提出了以下发展对策。
2.1 进行系统调查和细分研究
文化线路作为一种新的遗产类型,从体量规模、内容丰度上都远超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范畴。文化线路当前主要以分散和单体要素形式进入文物保护单位体系,直接导致我们对中国文化线路总体现状缺乏认知,同时使得具体线路在保护和利用上呈现割裂状态。应当充分发挥国家和个人的作用,鼓励系统调查和细分研究相结合。
一方面,鉴于丰富的潜在文化线路资源,应该开展全国性的系统调查,明确中国文化线路的总体特征和现状,以便制定针对性保护措施。另一方面,鉴于大多数文化线路因自然灾害和高速城市化的影响,遗产信息已经残缺不全,应该组织考古、历史和地理等多学科团队对线路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存量、空间范围、延续时间和文化影响等方面信息进行研究,建立完善的遗产档案,为进一步的详细规划奠定基础。
2.2 重视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
重视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是由文化线路空间跨度大、遗产环境复杂、组成要素类型和数量多等一系列因素决定的。相对于文化线路动辄上千公里的跨度,以及成百上千的遗产点,设置文保所和专人看护几乎不可能。借鉴地理学和遥感应用专家陈述彭先生提出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管理的格网信息系统”[44],在文化线路的保护利用中对文化线路的覆盖范围建立格网,通过环境遥感获取文化线路所处的环境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为保护和利用提供公共技术平台。
另外,文化线路的某些局部区段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已经荡然无存,传统的实地调查手段很难获取真实的历史信息,而利用航空高光谱和成像雷达技术则可以通过地表在遥感图像上色调、阴影、形态、大小、纹理等的差异,将文化遗址辨识出来[45]。
2.3 强化遗产管理的公众参与
文化线路体量大,权属利益关系复杂,公众参与显得尤为重要。如泰国佛陀足迹朝圣线路(the Buddha's Footprint Pilgrimage Route)的相关遗址废弃已久,原有功能被社区遗忘,周边土地因边界模糊甚至被居民占用。泰国艺术部在保护利用过程中并不倾向诉诸法律手段,而是将线路以文字、图片和表格等多种形式呈现出来,强化本地公众对文化线路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从而获得支持[46]。《文化线路宪章》也将公众参与视为文化线路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并且认为在文化线路旅游发展中应优先确保当地社区及当地旅游企业的参与[47]。可见,将公众参与、公众利益置于文化遗产管理的关键地位,已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特点[48]。但在当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公众参与最多只是做做民意调查和访谈而已,离真正公众参与的要求还相距甚远[49]。
在中国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下,大部分文化线路仍游离在正规保护体系之外,即使得以收录进入官方遗产名录,也存在保护级别低、整体性差等问题。因此,文化线路的保护更要强调当地社区和民间组织的参与。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中就有各种保护生态和祖先遗产的乡规民约。政府应该充分鼓励将这些民间制度整合到国家保护体系的各种努力,建立官方和民间相结合的遗产保护制度,使当地社区自发的保护意识成为一种现实可行的保护行动。同时,也要通过资格认定、政策支持和资金资助等方式,激发民间公益组织的遗产保护热情。
2.4 建立综合协调的管理体制
中国现行的文化遗产管理方式采取的是将使用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下放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50]。由于文化线路具备的大尺度空间和多元组成,在传统的属地管理中,较低级别的行政机构并不能认识到文化线路所具备的整体性价值,也不能站在国家和区域的立场上考虑保护和利用问题,往往只是从局部利益和地方政绩出发,过度榨取文化线路的经济利益。
对于分布地域广、遗存众多的大型文化线路,应该建立跨地区、跨流域、跨部门的保护管理体制,并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大运河就由沿线33个城市组成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并设立“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51]。
2.5 鼓励进行跨国别联合申遗
2000年,针对世界遗产名录中空间分布不均、文化遗产过多等问题,在澳大利亚凯恩斯(Cairns)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规定一国一年只能申报一项。鉴于阿根廷等国的强烈抗议,2004年修改后的《凯恩斯决议》决定一国可以提名2项世界遗产,但其中一项必须是自然遗产项目。对于中国这样的文化遗产大国来说,这一决议显然是不利的。
从2014年申报情况来看,中国共有3项遗产进入名录,其中“丝绸之路:长安-天山走廊的路网”实际上就是利用联合申报国的名额避开限制。这种方式不仅没有违反《凯恩斯决议》的精神,而且是世界遗产委员会所鼓励的。2005年在南非德班(Durban)召开的第2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提出“多个缔约国共同申报一项跨境或跨国系列遗产项目时,只要达成共识,可以选择由某个缔约国承担申报任务;这个项目只需要计算在承担国的申报名额之内”[52]。目前来看,中国至少有茶马古道、茶叶之路、南方丝绸之路、滇越铁路等项目可以采用跨国联合方式申遗。
3 结语
本研究通过对既有文献所涉文化线路的整理和分析,发现中国文化线路形成时间早,持续历史长;大部分中国文化线路的空间跨度很长,主要分布在我国地势的第二级阶梯及阶梯之间的过渡地带,以西部省份居多;在履行的职能上,交通和贸易是中国文化线路拥有的最主要职能。
以文物保护单位为代表的中国遗产保护制度已经意识到文化线路具有的遗产价值,如在2006和2013年相继将京杭大运河、秦直道遗址和茶马古道等文化线路收录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应该认识到,文物保护单位中整体收录的文化线路极为有限,目前仍然存在资源存量不明、整体保护性差等诸多问题,因而系统性调查和细分研究刻不容缓。基于中国文化线路时空跨度大、保护内容多等特点,应该发挥遥感监测等技术优势,依靠广泛的公众参与,建立切实可行的综合协调机制。世界遗产已经成为一块金字招牌,申遗成功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而各地申遗的热情高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53]。作为一个遗产资源丰富的文化大国,中国应该鼓励进行跨国别联合申遗,从而规避《凯恩斯决议》对申报项目数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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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作者简介:
戴湘毅/1982年生/男/湖南邵阳人/博士/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区域旅游发展(北京 100048)
李为/1984年生/女/湖南长沙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软科学研究所讲师/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区域发展(福州 350202)
刘家明/1966年生/男/河南信阳人/博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旅游开发与管理、休闲度假旅游(北京 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