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改变了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加速了金融脱媒,在一些领域出现了与传统金融争夺市场的局面。但是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属性,它提高了传统金融效率,是传统金融有益的补充。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体经济在不断虚拟化,许多服务业都在不断转化为一种信息流的表现形式,服务业的形态也在随之改变。这些信息的交融,导致许多行业的交叉、跨界与融合,行业的界限在模糊,并形成了大服务的概念。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相结合而产生的复合形态。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改变了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加速了金融脱媒,在一些领域出现了与传统金融争夺市场的局面。但是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属性,它提高了传统金融效率,是传统金融有益的补充。
重构传统金融
互联网思维对传统金融进行颠覆的同时,也促进了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构建了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的运行效率,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拉近了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传统金融有益的补充。互联网金融业依赖大数据分析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风险分散提高了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使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群体受益。
第三方支付使支付更便捷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也在迅速崛起,成为商品交易的最新模式。作为中间环节的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流程中交易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由于电子商务中的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不是面对面进行的,而且物流与资金流在时间和空间上也是分离的,这种没有信用保证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商家不愿先发货,怕货发出后不能收回货款;消费者不愿先支付,担心支付后拿不到商品或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不愿意先冒险,网上购物无法进行。
作为互联网金融源头的第三方支付,致力于资金支付结算环节,其发展历程可概括为线下支付、线上支付和移动支付三个阶段。2014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已达23万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达8万亿元,同比增速50.3%。据快的打车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快的打车在线支付车费总交易额高达128亿元。有机构预测,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将达30万亿元,2016年将达40万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第三方支付起于线下支付,兴于线上支付,并将迎来移动支付的曙光。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不可避免地在结算费率及相应的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领域给银行带来极大的挑战。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关系由最初的完全合作逐步转向了竞争与合作并存。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走向支付流程的前端,并逐步涉及基金、保险等个人理财等金融业务,银行的中间业务正在被其不断蚕食。另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利用其系统中积累的客户的采购、支付、结算等完整信息,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其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信贷等金融服务。同时,支付公司也开始渗透到信用卡和消费信贷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叠范围不断扩大,逐渐对商业银行形成替代效应。
金融的本质在于资金的融通,而传统金融机构则承担了资金供求双方的媒介作用,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除了承担媒介作用之外,其业务核心价值在于信用评价和风险控制体系。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在体制上基本完成市场化改革,但是其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锦上添花”的经营风格已经与民营经济高速发展的市场现状所背离,因此革自己的命还是被革命已经是商业银行决策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信息的高速传递本质下的媒介属性越发明显,占全国人口42.1%的5.6亿网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不间断的一对一沟通与交流,此时,传统金融机构的媒介优势便不再存在。而在电子商务平台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正在成为电子商务平台将用户及大数据资源进一步变现的重要渠道和方向。大数据最重要的利用方式则来自于对企业及个人用户的信用评价和风险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优势再一次被打破。并且,在互联网的高效率下,资金的时间价值将会得到充分的利用,用户使用资金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因此,传统金融看起来真的到了“危机”时刻。
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带来了大数据的累计和形成。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等都带来了数据规模翻天覆地的增长。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带来大数据的快速增长。据IDC统计,2011年全球数据量达到1.8ZB(相当于18亿个TB),数据量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全球将拥有35ZB的数据量。数据的飞速增长使大数据名副其实,其给金融风险控制体系的创新也是巨大的。
信用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则,也是现代金融的核心,征信是提高信用水平的基础工具。征信系统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也是金融稳定的基础。互联网金融也必须按照金融的发展规律运行,互联网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当前互联网金融乃至整个互联网发展的重大课题是要构建互联网金融征信,以此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
阿里小贷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大数据为基础,这些数据积累了每一个买家和每一个卖家的行为轨迹与大量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包括买家和卖家的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消费偏好、行为特征、交易记录、信用评价、投诉纠纷等百余项信息。阿里小贷通过将这些收集到的电商平台用户行为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对客户进行风险定价,作为对客户授信的评价依据。在这种模式中,阿里巴巴商务平台对客户的行为数据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将这些数据提供给阿里小贷,已经形成完整的征信活动链条,更确切地看,这属于信用登记业务。
目前,我国的一些互联网大数据公司主要从事收集、整理、保存来源于第三方的互联网大数据(如客户属性、客户行为、客户偏好等),再通过分析模型和信用评分等技术,对大数据进行深度地挖掘和加工,形成符合客户需要的征信报告、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提供给第三方客户,如国政通等。这类互联网大数据公司从事的是征信业务,如果其主要经营征信业务并依法设立,则属于征信机构。2015年1月5日,人民银行批准了阿里的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互联网企业加入到征信服务的队伍中,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征信系统。
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中小企业是市场中最具活力的经济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开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8%以上,为中国新增就业岗位贡献是85%,占据新产品的75%,发明专利的65%,G D P的60%,税收的50%。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石。而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实施经济结构的调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要靠中小企业。
2000年以来,我国在总结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发展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构建起了普惠金融体系。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过高等原因,现阶段小微企业以及“三农”等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仍然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崛起,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让那些无法享受传统金融体系服务的人群获取金融服务。
我国对于金融管制相对严格,虽然政府正在不断尝试市场化改革,但真正落实的条款微乎其微,民营资本依然被阻挡在核心业务之外。新兴互联网小贷公司依然未纳入金融监管,商业模式也只能依赖自有资本金和不超过资本金50%的银行融资发放贷款。且在当前的货币政策下,小贷公司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将明显高于基准利率,再加上“4倍基准利率”的限制和高额赋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发展。所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不仅需要互联网人的努力,也需要监管的合理放宽和政策层面给予支持。
未来发展展望
互联网自诞生以来,已经从各个方面逐渐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促进了人类精神文化活动的延伸,极大地改变了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互联网公司参与金融业务给金融产品的销售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通道。通过互联网适合销售标准化、低风险的金融产品,特别是对货币基金这种相对活期存款有明显优势的简单基金来说,网络销售的传播速度是非常快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的运用,不仅提高了金融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也提高了金融产品销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风生水起,有些人预测互联网金融将替代传统金融,把金融业推向互联网时代。但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互联网金融既没有颠覆传统金融,更没有完全替代传统金融。美国是互联网金融的鼻祖,互联网金融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是传统金融依然存在。美国移动信用卡、手机银行等发展迅速,但信用卡和实体银行依然存在,而且还提高了传统金融的效率,形成了传统金融和实体金融共同发展的局面。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将来也可能会消失,但它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是深刻的、长远的。
互联网进入金融,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业的运行效率。在这种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些中小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获取资金。截至2014年7月,P2P网贷投资的数量约为29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3 3 7 . 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P2P网贷业务的信用体系完全来自于互联网,已经彻底脱离了传统商业银行体系,是脱媒的典型表现。预计未来国家将会加强对P2P的监管,同时也将会有更多P2P贷款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出现。随着P2P贷款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业内标准逐步趋向统一,P2P将会步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众筹就是集中平台上众多参与者的资金,直接利用互联网信用体系,为小企业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等提供资金支持。如果说2013年称为P2P元年的话,那么2014年就可以称作是众筹元年;如果2013年以前国内的众筹更多还是在试错和初步发展阶段,那么2014年,国内的众筹已经出现更多的整合和升级现象。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2年期间,众筹平台的年复合增长率为63%。众筹进入中国的时间不长,显得有些水土不服。2013年,中国众筹平台只有20个,融资规模不到10亿元。有机构预计,到2025年,中国众筹行业市场规模可达500亿美元(约合3000多亿元人民币)。在以众筹、P2P为代表的金融互联网的助推下,我国金融脱媒将进一步加快。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电子商务已逐渐成为商务活动的重要形式,互联网支付也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支付方式。未来,随着阿里、京东等一批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极大地促进网上支付市场规模的激增。可以预见,随着政府的积极推动、企业网上支付需求的提升、用户支付习惯的逐步形成,中国互联网支付市场在未来3到5年的时间内,将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快速增长,网上支付用户覆盖走向普及,无卡支付方式渐成互联网支付主流。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者已不再满足于国内网购,开始将目光转向国外市场,跨境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急速扩张。
随着国内中产阶级及富裕阶层人数逐渐增多,对财富管理有着巨大需求。大多数银行的私人财富服务都是提供给高资产净额的富裕人群,普通民众根本无法享受到类似的服务。美国的一系列在线财富管理平台,如personal Capital、Wealthfront等都是一种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整体建议的消费科技。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2 4小时不断地获得投资建议和服务来管理己的资产。美国市场上的这种普惠金融模式和中国不断扩大的大众富裕阶层的需求不谋而合。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标准化理财产品的增加,居民财富和投资信心将进一步增加,基于互联金融的新型财富管理台的前景将无限广阔。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货币是现代金融的核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使得货币的概念进一步发展,从一般等价物到信用纸币,从信用纸币到电子货币,从电子货币到了互联网货币。互联网货币通常没有以商品为基础的价值,社区成员往往也可以通过从事社区活动来增加该种货币的持有量。此时货币已不直接以实体经济为支撑,不直接与实体经济相挂钩,它的发行、使用、运作都存在于虚拟社区之中。实际上,除比特币之外,我们在网上已经可以大量地接触到互联网货币,比如:信用卡积分、手机卡积分、会员卡积分、航空里程、累积的信誉度等等,其实这些也都可以纳入互联网货币的范畴。
互联网货币超越了国家、政府和地区的概念,消除了制度、所有制形态和种族的差异,发行主体多为特定社区,较少体现政府意志,发行具有一定的自主权,是个人信用得到群体强烈认可的一种表现。互联网货币的发行方不需要政府的特殊授权或者监管机构发放的牌照和资质,每一个社区都可以根据需要成为发行主体发行互联网货币,发行权和控制权掌握在社区手中。随着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和互联网的发展,未来主权货币可能将会消失,支付不再是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取而代之的将是以各种各项互联网货币为符号的信用让渡,不属于任何国家发行和控制的、完全由社会信用决定的世界货币时代将会到来。
(作者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