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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发展·合作

作者:杨玉珍 高芳 整理


囗 杨玉珍 高芳  整理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制宪会议在旧金山隆重召开,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共282人参加。在这次大会上,作为新的国际安全与合作组织的联合国诞生。联合国大会在1947年专门通过决议,把每年的10月24日定为“联合国日”。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战争胜利,是要致力和平,希冀人类永不再战。联合国的成立,就是致力于这样一个理想。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向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的:“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无论发展到哪一步,中国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永远不会把自身曾经经历过的悲惨遭遇强加给其他民族。”

1949 —1971 :不懈斗争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美苏两大阵营之间的冷战等原因,美国极力遏制新中国重返联合国。新中国的外交政策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坚决捍卫自己的一切正当权益,所以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人民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要求把非法占据联合国席位的台湾当局代表团从联合国中驱逐出去。经过22年的不懈斗争,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决议。


北京语言大学联合国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  李铁城


李铁城 :美国代表布什被迫承认,反西方国家第一次击败了美国

1949年新中国诞生后,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理所当然地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兼外长曾就此一再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和联大届会主席,申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并由我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合法代表出席联合国会议和参加联合国各机构的工作”。

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中国只有一个。新中国拥有继承解放前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的全部合法性。这是因为:第一,中国是《联合国宪章》签字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存在重新确认会员国的资格问题,即不存在重新加入联合国的问题。第二,中国在联合国只能有一个代表。新旧政权更迭,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这一问题与会员国是否承认新中国并无必然联系。第三,联合国对会员国政权更迭的承认,完全属于代表认证的程序性问题,大会不需要2/3多数通过,在安理会不适用否决权。



1941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中)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左)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的奥古斯塔号军舰上举行大西洋会议,签署《大西洋宪章》,最早提出了建立联合国的设想


1950年3月8日,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将《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所引起的若干法律问题备忘录》分发给除国民党集团代表外的安理会全体成员国的代表,并向新闻媒介公布。《备忘录》中提出,把对一个会员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与对该会员国的承认问题联系在一起,“从实际上来看是不幸的,从法律观点上看是错误的”,并指出,“在中国问题发生之前,联合国各机关关于会员国代表权的惯例,始终是一贯认为代表权问题与国家承认问题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对中国问题,赖伊提出的解决原则是,“应该看两个政府中哪一个事实上能够运用资源,命令该国人民履行会员国的义务。本质上,这就是说,应该查明新政府在该国境内,是否有切实统治的权力,是否为大部分人民所经常拥戴”。

《备忘录》发出两个小时后,国民党集团代表蒋廷黻就向秘书长提出抗议。显然,这是因为台湾当局从赖伊《备忘录》中看到了它在联合国的下场。

4、5月间,赖伊出访华盛顿、伦敦、巴黎、海牙、日内瓦和莫斯科,其中一项重要事宜是为中国代表权问题进行斡旋活动。5月18日,赖伊在莫斯科还与中国驻苏联大使王稼祥进行了会谈。6月6日,赖伊向各会员国发出公函,指出国际形势的严重性,并强调“在中国代表权问题获得解决以前,要取得重大的改进是不可能的”。甚至连美国驻联合国代表也表示,美国反对北京进入安理会,但美国的反对票不构成否决。

然而,1950年6月下旬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国际形势发生急剧变化。中国代表权问题也随之变得复杂化。

此后,由于美国等西方国家敌视新中国,不顾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长期加以无理阻挠,中国代表权问题被拖延了22年之久。

在众多与中国友好国家的不懈努力下,形势终于出现了不利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根本性变化。1971年召开的第26届联大,从10月18日开始辩论中国代表权问题。尽管美国等国代表四处游说,对有关国家极力威胁利诱,但已无法挽回败局。经过约一周的辩论, 10月25日晚,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票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的提案,并正式成为联大第2758号决议。美国代表布什被迫承认:“这是联合国历史上的转折点,反西方国家(包括共产党国家)在美国威信动摇时第一次击败了美国。”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它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应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新中国首批驻联合国代表团工作人员、原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政治顾问 赵维


赵维:团结世界上广大的维护民族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

重返联合国是新中国外交战线的巨大胜利,也是世界上主持正义国家的巨大胜利。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为此欢欣鼓舞,它们认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联合国,将是一个极其不完整的国际组织。当时,我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大会时受到许多国家的代表长时间的热烈鼓掌欢呼,场面空前。



1945年旧金山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在这种形势之下,连美国和日本都开始改变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积极同我国发展外交关系。

我国在联合国各种会议和场合中,也积极支持、响应亚非拉民族主义国家提出的关于维护民族独立和主权的主张与倡议,得到了第三世界国家的高度评价。例如,我国支持印度洋和平区的倡议;支持巴拿马关于巴拿马运河的主张;支持非洲人民关于纳米比亚独立的要求;支持南非人民反对白人种族主义的斗争,等等。所有这些,都使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人民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中国是主持正义的国家。

1971 年——改革开放前:探索之路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1971年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26年间,台湾当局占据联合国席位,在国际事务上唯美国马首是瞻。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第2758号决议为止。

新中国代表在联合国的登场,使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然而,新中国在联合国地位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


全国政协委员、前驻英大使、中国公共外交协会副会长 马振岗


马振岗:初登国际舞台

我国是建立联合国的主要发起国之一,从一开始就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因当时我国综合国力总体软弱,并且在“二战”之后又陷入了三年内战,实际上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后20多年,窃踞我国合法席位的台湾当局为了保住在联合国的地位,处处追随美国,基本成为美国的附庸,不能也不敢有任何独立性的作为。

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刚刚恢复后的一段时期,中国在联合国的作用和形象并不十分鲜明,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国内政治处于特殊时期(“文革”期间至打倒“四人帮”),主要精力用于国内而非国外;二是综合国力有限,难以发挥重大国际影响力;三是初登联合国舞台,经验和知识都尚欠缺。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联合国协会常务理事 钱文荣


钱文荣:“弃权大使”的苦衷

我第一次被派到纽约联合国总部担任新华社联合国分社记者是1978年,工作了三年。第二次去联合国常驻是1987年,担任分社社长,直到1992年初回国,又在那里工作了将近五年,亲眼目睹了我国在联合国地位和作用不断增长和扩大的历程。

我国政府代表团刚进入联合国时,虽然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空前热烈的欢迎,但我们毕竟对联合国事务很不熟悉。毛主席在接见即将前往联合国的中国代表团时,嘱咐他们要多听、多学习。因此,对联合国讨论的很多问题,我们发言不多,即使发言也主要是讲一些原则和基本主张;对于一些我们不同意或不太了解的议题,在表决时常常采取不参加投票的表达方式,这是联合国议事规则上没有的。这种不参加投票与弃权的性质不同。投弃权票意味着你已经卷入了这个问题的讨论,但采取中立立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而不参加投票则意味着你与讨论的问题根本不发生任何关系。

我们有一段时间投弃权票相对较多,有的西方媒体挖苦地称我们的大使为“弃权大使”。其实我们是有很多政治上的考虑。

改革开放后:初绽光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壮大,不论在双边外交领域,还是在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领域,都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中国作为一个公正无私、负责任、爱好和平的大国形象越来越显现出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代表中国形象的中国外交官们,在纵横捭阖的国际舞台上,坚决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不畏压力,仗义执言,受到普遍称赞。


前常驻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副代表、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 杨冠群

杨冠群:处处想的都是维护国家尊严

联合国有两个主要机构:一个是负责和平与安全的安全理事会,另一个是支持战后重建、后来转为援助发展中国家的经社理事会。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是经社理事会下属的五个区域委员会之一。1987年,我奉调曼谷,担任副代表,主持我国常驻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代表处的工作。

我们在泰国工作,不论是涉及双边还是多边问题,有一条原则必须遵循,那就是维护国家尊严。小分歧难以避免,但是大的问题不可绕开。

1988年4月,亚太经社会年会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开会的前一天,中国代表团驻地悬挂的五星红旗突然被一名身穿军服、不明身份的男子扯下。此事非同小可,我们立即联系亚太经社会执行秘书基勃里亚,要求干预。当时,我国与印尼处于断交状态,我们不便与印尼当局直接打交道。基勃里亚当即借机向印尼总统兼三军司令苏哈托面陈此事,并转达中国代表团的严正立场:如果中国国旗不能恢复悬挂,代表团就不出席次日的开幕式。此事后来得到圆满解决。次日清晨阳光初升时,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于雅加达上空,意气风发的中国代表团昂首阔步步入了开幕式大厅。

维护国家尊严的另一个事例,是促使联合国纠正了它的各种机构对台湾的称谓。那些年,台湾是亚洲“四小龙”之一。联合国的文件和报告提及台湾时,有的称“台湾”、“台湾省”,有的称“台湾,中国省”等。它把台湾作为一个主体,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同中国大陆并列的实体。为了澄清观念,代表处通过亚太经社会把问题提交到联合国总部。总部后来发出通知,根据我们的要求,将台湾的称谓定为“中国台湾省”,此名延续至今。只不过,我们当时提的英文译名是“Taiwan Province of  China”,后来联合国做了点小手脚,加了个标点,文件上改成“Taiwan, Province of China”(台湾,中国省)。

不太容易的“机构”改革

按照联合国的区域划分,美、英、法、荷、苏都不是亚太国家,但由于它们或者原来就是亚太区域殖民地的宗主国,或者是有影响的大国,所以也挤进了亚太经社会。凭借它们的财力(捐款)和语言上的便利(英文、法文),它们反客为主,在会议上总是指手画脚,好像它们才是亚太区域的主人。亚太区域国家的代表看在眼里,气在心上。

1988年底,执行秘书基勃里亚雄心壮志,想在任期终了前做件大事——改变这种不正常状况。为此,他找了印度、日本大使和我本人开了个小会,提出要搞机构改革,成立一个只限本区域成员国参加的“经济合作理事会”。会后,我们分别找区域成员国代表酝酿(我当时就找了韩国副代表,当时两国虽未建交,但我们有私交,工作方便)。绝大多数区域国家的代表支持此建议。谁知,非本区域国家的代表闻讯后大为恼火。为了防变,1990年的亚太经社会年会,美国破天荒从华盛顿派出国务卿级的代表压阵(通常都由驻泰国外交官代表),美国的盟友澳大利亚也出人意料地在会上抛出“提高亚太经社会效率”的提案。与此同时,报上出现了指摘联合国是Paper mill 的文章(Paper  mill 是“造纸厂”的意思,语带双关,也可译作“文件制造厂”)。基勃里亚领导的庞大秘书处里,也是流言蜚语满天飞,说他私用公物、任人唯亲云云。各方的攻击目标都对准他,目的不言而知。



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届联大通过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和立即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后,台湾当局代表退场


当中国代表团走进联合国大厦会议厅时,全场起立,长时间热烈鼓掌

基勃里亚任满离职后,群龙无首。我国也只能从旁推动,我外长和副外长都在年会发言和谈话中强调“亚太意识”的存在和重要意义。后来,在各方努力下,机构改革虽有些进展,非区域国家的影响有所削弱,但基勃里亚最初的设想没有实现。继任者不完全同意他的理念,基勃里亚功败垂成。

公安部维和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你们才是真正的大使”

2000年1月1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维和警察前往东帝汶,首次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任务。15年来,中国维和警察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在艰苦而危险的战乱地带,顽强拼搏、忠诚履职,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赢得联合国、驻在国政府和人民以及国际警界同仁的广泛赞誉。

派遣维和警察,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发挥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作用、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公安机关史无前例的警务实践。执行维和任务过程中,中国维和警察遵循联合国“正直、专业、文化包容”的工作理念,在各维和任务区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权、重建当地执法力量等职责,积极承担执勤巡逻、要人警卫、社区警务、侦查破案、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培训当地警察等工作,大量参与收缴武器、遣散非法武装人员、协助救济安置难民等专项行动。他们严格遵守任务区有关规定和当地法律法规,针对任务区特点大胆探索、不断总结,提高了警务技能和整体战斗力,提升了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磨炼了意志和品质,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

15年来,中国维和警察还不断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独特身份,积极配合我驻外机构开展工作,为保障中国公民的海外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他们向使领馆提供当地政局动向信息和安全预警信息,定期向中资机构和华人华侨发布有关安全信息,传授安全防范知识;协助使领馆解救被困同胞,救助生命垂危的侨胞;积极参与涉及华人华商利益的突发事件处理,保护华人华商的合法权益;为中资企业保驾护航,为其正常运营提供必要协助,有效减少了侵害中资企业利益的案件数量,体现了中国警察对海外同胞的骨肉深情,赢得了当地华人、联合国机构和我使领馆的广泛赞誉。

在实际工作中,中国维和警察把在国内开展群众工作的好传统、好理念和好方法也带到了任务区,建立起融洽、和谐的警民关系,为联合国开展社区警务活动树立了典范。他们当中,有的为无助儿童和受困民众送去关爱和温暖;有的组织各国维和警察开展义务劳动,帮助当地居民重建家园;还有的出资捐建警局,改善当地警察的办公条件(驻在国政府最终将该警局以我维和警察的姓名命名以示纪念)。他们积极开展对外联络活动,加强与联合国各部门以及各国际组织、外交机构的沟通和交流,以实际行动和优异表现塑造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中国驻联合国前大使王光亚曾在接见我维和警察时动情地说:“你们才是真正的大使!”

今非昔比

2006年,《纽约时报》曾发表过一篇采访时任我国驻联合国大使王光亚的文章,题目是“The World According to China” ,译成中文是《世界在按照中国的意愿行事》。

这当然是过分夸大了中国的作用。然而,它也多少反映了今天我国在联合国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升,而且也说明我国的多边外交特别是联合国外交,无论是在思想理念上,还是在多边外交能力上都已趋向成熟,今非昔比了。

马振岗:当前国际局势已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当前国际局势已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以中国为突出代表的一批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逐渐改变着国际力量的对比,成为影响世界格局变革的重要因素,不断地重绘着国际政治、经济版图。

随着实力的迅猛加强,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大幅提升,最大程度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任何全球性问题,没有中国的参与都难以根本解决。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名誉会长 金永健


金永健:“见微知著”的联合国副秘书长

我曾经当过中国驻联合国副秘书长,我的体会是,从副秘书长在联合国的位置、职责的变化就能明显看出中国地位的变化。中国驻联合国的第一任副秘书长是唐明照,他在联合国中负责的是非殖民化,从第二任起直到第四任,毕季龙、谢启美、冀朝铸,都是分管技术合作。我是第五任,当时向秘书长提出,希望能安排一个管实质性工作的部门。安南秘书长当选之后,就安排成立了一个大会事务部让我主管,听起来好听,实际上就是联合国大会的秘书处,并无实权。2001年,中国第六任副秘书长来接替我时,中方曾提出要求分管联合国主要部门之一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安南以中国副秘书长人选在国际经济领域声望不够,拒绝了我们的要求。一直到第七任的沙祖康,才开始分管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在联合国地位的变化。


联合国高级政务官、中国联合国协会常务理事 万经章


万经章:我国使用否决权的经典案例

1992年,联合国就利比亚问题进行安理会磋商。那时,美、英、法三国坚持认定利比亚卡扎菲政府策划并实施了1988年发生在英国洛克比的空难和法航爆炸案,为此大力推动在安理会通过决议,对利比亚实施惩罚性制裁。但当时它们还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安理会内部不同意见频现,大约有1/3的国家认为美、英、法对利比亚的指控还不足以构成对利实施制裁的合法依据。中国时任常驻联合国代表是李道豫大使,我是参赞,从维护国际法权威、主持公道和正义出发,我们不赞成安理会仓促通过美、英、法起草的决议草案,并在非正式磋商中对决议草案提出了不少修正意见。期间,安理会举行的多轮非正式全体磋商一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大使和参赞参加的五国小范围核心磋商也难以达成共识。

由于安理会内部分歧严重,美、英、法对利比亚的指控缺乏坚实的法理依据,我们据此向国内建议,如果提案国不接受我们的修正意见,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在安理会表决包含制裁内容的决议草案,中国可投反对票。这个建议获国内批准,外交部称之为一次重大的外交行动。

中国反对决议草案的风声一出,西方三国都傻了眼,以美国常驻代表皮克林大使为首的提案国立即几次主动约见李道豫大使,几乎是用请求的口吻要求李大使重新考虑中国的投票立场。在不能得到中方积极回应的情况下,皮克林几乎哀求李大使,说美国理解中方对决议内容的关切,并不奢求中国支持,只要中国弃权,不阻挠决议通过,就是对美国的最大支持。中国的一句话产生了巨大的威力,让美国人坐卧不安。我本人参与了磋商的全过程,此情此景,至今记忆犹新。

后来,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综合考虑各种多双边关系并权衡利弊之后,国内决定适时调整对策,指示代表团改投弃权票。中国的投票态度虽然有所调整,但中国的举动已经引起各国的重视,我们主持正义的声音已经传遍了世界,中国的一次威胁使用否决权的举动就把超级大国美国搞得忐忑不安,几乎乱了阵脚。在得知中国将不再阻止安理会通过决议后,美、英、法代表如释重负,在后续磋商中,他们不得不在中国和其他理事国修正意见的基础上对决议草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终以10票赞成、5票弃权得以通过,成为安理会第748(1992)号决议。

以上是威胁使用否决权的案例,后来则实实在在地投了否决票。


1971年中国重返联合国时,中国代表团被各国记者包围

在联合国历史上,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四个常任理事国使用否决权少则几十次,多则上百次。对负责任的新中国而言,否决权是我们综合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尊严,捍卫国家利益,否决权不可多用,但也绝对不能不用。中国对否决权的使用慎之又慎,是投否决票最少的常任理事国,迄今只有个位数的纪录。

这里只讲一个我目睹的典型案例。由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长期与台湾当局维持“外交”关系,并每年在联合国联署所谓要求台湾“重返”联合国的提案,1997年初,中国果断地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

当时,为了监督危地马拉和平协定的实施,危方急切希望联合国军事观察员入驻。中国虽然也支持危和平进程,但危地马拉与台湾当局的关系以及执意邀请台湾代表参加和平协定签字仪式的做法严重破坏了中危在联合国合作的政治基础,对中国支持其和平进程的努力造成了严重障碍。中国多次向危方及有关国家表明立场,要求危方撤销对台湾的邀请、停止支持台湾“重返”联合国的活动,但危方对我敷衍应付,错误地认为中国不敢来真的,继续一意孤行。在多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中国顶住多方压力,在那年年初举行的安理会上果断地行使了《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权力,一票否决了向危地马拉派驻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当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在投票表决时高高地举起右手对决议草案表示反对时,安理会大厅内一片愕然。一个平时多以温良恭俭让形象示人、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往往选择弃权的中国,一下子站到了世界的聚光灯下,这多么让世人震惊!

在展示力量的同时,中国有理有利有节,对事态的后续发展留有余地,对问题的解决仍敞开大门,明确表示如果危方确有诚意,能采取行动排除障碍,中国还是愿意重新考虑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的。后来的事态发展完全证明了中国当时做法的正确性。

这次否决是中国在1/4世纪里的第一次否决,它向世人表明:中国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大国,在涉及维护《联合国宪章》和捍卫我核心利益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中国人决不会犹豫含糊,中国人说话是算数的。尽管中国的这一举动在当时让一些人不理解,甚至遭到少数西方国家的非议,但这次光荣的孤立让世界清楚地看到了中国的决心和力量。任何重大国际问题的解决都绕不开中国的同意和参与,中国在联合国的份量更显得实实在在,影响力也更大了。

理智看待,积极期待

联合国是“二战”后国际秩序的确立者,截止到2015年,共有193个主权国家成员国,是当今世界上代表性最广泛、影响力最深远的综合性权威组织。与70年前相比,当前国际形势已发生巨大、深刻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发挥怎样的作用,是我们在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时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1971年,美国代表乔治·布什与中国首任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握手

金永健:联合国既有积极作用,也有局限性

联合国是二战的产物,应该说,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秩序确立的标志,它的宪章、宗旨仍然是当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核心,这是公认的。所以,70年来,它确实在国际事务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的宗旨主要有三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权。在维护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国积极处理世界各地的突发事件,在各成员国的要求和大国的支持下,从战后到现在,维和部队的数量、维和行动的次数不断增加。另外,联合国秘书长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的一些斡旋、调解,都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更是明显。就中国来说,我们刚改革开放的时候,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1979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始给中国提供多边发展援助,这些援助都是无条件的。当时开发计划署给中国每年价值5000万美元的援助,不是给钱,是给技术与项目,推动我们引进技术和专家。这在当时对我们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但开发计划署,其他一些专门机构也是如此。比如过去我们根本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法律上、技术上的支持。1992—1995年我在日内瓦担任常驻代表期间,曾经跟这个组织打过交道,它们的总干事是个美国人,他就对我说过,中国过去没有这些,现在搞得这么好了,很不错了。

还有一点就是联合国在制定国际规章、规则方面应该说最有权威性。许多国际法律都是联合国制定的,而且取得了积极作用。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都在用,我们也参加了,作用是很突出的。

当然,联合国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许多国际事务不可能靠联合国解决。联合国的各种会议和决议,除了安理会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它的决议有约束力,还有第五委员会关于行政预算的决议各成员国都要遵守外,其他的都是有政治上和道义上的效力,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而且,安理会的决议如果影响到有的大国的利益,那是根本就通不过的。比如美国,以色列是美国要保护的,阿拉伯国家提出了多少决议草案,都没有通过。

万经章:一个不成文的标准

联合国秘书处内部普遍认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在联合国秘书处任职的多寡,特别是其职位的高低和重要程度,能直接折射出这个国家对联合国秘书处的影响力,可以间接用来衡量这个国家在联合国享有的威望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的总体位置。这是一个不成文但被普遍接受的标准。正因为如此,一些国家为了在联合国秘书处得到某些位置而争得你死我活,往往由国家或政府高级领导人亲自出面向秘书长游说,政府相关部门和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也会不遗余力地开展工作,私下向秘书处施加压力。这种“潜规则”例子比比皆是,在联合国人事问题的实际运作中司空见惯。



1974年4月10日下午,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上发言

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历史、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中国在联合国秘书处任职的人员数量和职务还明显低于西方大国,甚至还不如印度、巴基斯坦等传统人才输出国。在联合国总部众多的高级别官员中,中国公民更是屈指可数。在部门分配方面,除了少数中国公民在联合国实质性部门(如秘书处办公室、政治事务部、维和部等)工作外,大多数中国职员都分散在一些边际性的技术或服务性部门。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中国人在联合国秘书处的任职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总体上与中国不断提升的国际地位还有差距。希望国内有关部门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中国公民进入联合国等多边机构工作,并积极争取拿到更多高级别职位。已经进入国际机构工作的中国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应该兢兢业业,注意维护国家形象,在可能的范围内为国家多作一点贡献。

钱文荣:三个方面下功夫

今天联合国面临的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远比联合国成立时复杂得多,远远超出了联合国创始人的预见。联合国不仅要应对种种新旧挑战和问题,更必须在构建新的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中担负起中心作用,它的工作的战略重点正在转移到主导全球政治、安全和经济体制的治理方面。对我国来说,我国的联合国外交同样也应该把重点放在积极参与全球政治、安全和经济金融体制的治理方面。

为此,我们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多下功夫:

理念创新。我国进入联合国以来先后三次提出了重要的理念。70年代,我们在联合国内首次提出了毛主席的三个世界理论,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的地位;80年代,邓小平同志先后提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倡议,给国际秩序改革指出了基本方向;2005年,胡锦涛主席在纪念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提出建立和谐世界的理念。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和2014年先后提出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和“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新安全观等一系列新的理念。这些不仅正在对联合国自身的发展方向,而且对整个国际秩序、国际体系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日益重大影响,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今后,我国应继续根据国际格局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时代的需要,提出新的全球治理理念。

制度创新。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和国家利益的不断向外扩展,美国副总统拜登最近在中美第七次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式的讲话中也不得不表示欢迎中国参与制定规则,这与今年年初奥巴马所谓“规则只能由来美国制定,不能由中国来制定”的说法形成鲜明对照。希望拜登说的是真心话。自从我国全面参与各类、各领域国际组织的活动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在国际组织的制度创新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在各具体领域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的创新方面,我们的差距还很大,需要大力追赶。

提高参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领导和运作的能力。在联合国内,我国参与的人数明显不足,与我国的大国地位显然不相称;我国占有的关键领导职位也明显少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今后应努力争取增加我国在联合国内的人员,获得更多高级职位。同时,在全球范围内,虽然我国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世贸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全球性国际组织内取得了几个高级领导职位,进入了决策层,但总体来看,我国进入全球性国际组织高层领导的人员还太少。这一切都与我国缺乏具有世界水平的参与国际组织领导人才和制度规则创新人才不足密切相关。我们应该加快培养这样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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