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省阜阳市一些路口启用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通过人脸识别自动获取违法人信息,在路口竖立的显示屏进行循环播放实名曝光。
长期以来,行人闯红灯这种“轻微”且“涉众”型的违法行为是交通管理的一个难点。由于惩罚手段有限,往往造成法不责众的局面。而通过显示屏实名曝光,可以让违法行为晒在群众视线下,形成公众监督,增加违法者的“面子”成本,可谓击中“软肋”。
应当说,对闯红灯行为及当事人面部特征的曝光并不会涉及隐私权问题,因为行为本身发生在公共场合,大屏幕只是客观呈现,没有任何丑化或夸大。不过,如果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家庭住址等更详细的信息,则需深入探讨。目前,对那些比闯红灯更为严重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公开个人详细信息,而唯独对闯红灯者实名曝光,这种做法是否超越了“权力清单”?此外,人脸识别技术能否达到足够精准?如有误差,如何进行名誉澄清也需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