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林业局启动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长株潭、中原、关中-天水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在《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将“着力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列为8项主要任务之一,并在珠三角开展示范建设。
目前,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20个城市群中,森林城市群占到15个。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正在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整体发展态势良好、速度加快。
彭有冬要求,要加快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确保如期实现2020年建设目标。一要抓紧编制规划。去年底,国家林业局完成了《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7—2020年)》编制,将于近期印发。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和省级森林城市群,要在今年内完成中长期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突出特色、注重协调、明确重点。二要创新协同机制。森林城市群建设涵盖不同行政区域,涉及众多部门机构,要建立能让各个方面参与进来、发挥作用、形成合力的新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三要筑牢建设基础。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所辖省份应全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并逐步向乡村延伸。省级森林城市群所辖区域至少要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并全面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四要加大投入力度。将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与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相结合,争取纳入到国家储备林建设、湿地修复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和奖补政策范围,加大对森林城市群创建表现突出省份的扶持力度。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推动森林城市群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社会投入上,要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并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贷款,参与森林城市建设。五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学术研究,解决森林城市群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加强经验总结,为全国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模式。六要加强组织实施。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快森林城市群建设作为推动林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座谈会上,广东介绍了珠三角作为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的建设经验。森林城市领域专家作专题报告,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省份的林业厅局作推进情况介绍。据了解,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将珠三角地区确定为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广东省通过构筑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建设互融互通的绿色生态廊道、打造类型多样的城市生态绿核、提供公平惠民的森林生态服务、构建人水和谐的绿色生态水网及培育岭南特色的自然生态文化,在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实现率先突破。目前,珠三角国家级森林城市群涉及的9个城市中已有7个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