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网络新媒体;青少年;意识形态;社会责任
1、网络新媒体的发展现状
1994年的4月20日,通过一条64K的国际专线,我国首次接入国际互联网。22年来,我国网民数量迅速增加、网络建设成就斐然。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6)》蓝皮书[1]披露,2015年仍然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一年。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10.1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成为带动网民规模增长的主要力量。网站总数423万个,年增长26.3%。而据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92.5%;国内域名总数3698万个,网站近454万家。根据市值排名,全球十大互联网企业中我国有4家。被誉为“互联网女皇”的凯鹏华盈(KPCB)合伙人玛丽·米克在2016年度《互联网趋势》报告中认为,中国已成为全球互联网领袖。“网络大国”的称号实至名归。[2]毫无疑问,现在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经被互联网深度影响,互联网也成为各种媒体向更深度融合的新动力,为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掌握国际话语权、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必将扮演更好的角色进而发挥更大的作用。
毋庸置疑,网络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新媒体营造的环境对当代青少年在思考方式、行动模式、意识形态等方面产生了很大影响,为新形势下开展对我国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不小的挑战。网络新媒体作为新技术作用下的一种快速传播的方式,不仅方便了人们的意见表达,也方便了人们相互的交往,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相应的负面作用。当下,在网络新媒体的环境下,针对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思想道德作用的新特点,正确引导并积极发挥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正向作用,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对青少年德育工作的思路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2、网络新媒体安全的影响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19日主持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维护网络安全“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所谓网络安全观,是人们对网络安全这一重大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看法。[3]习总书记倡导“总体国家安全观”,网络安全是整体的而不是割裂的,网络安全对国家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同许多其他方面的安全都有着密切关系。在信息时代,网络内容的安全也是国家安全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等都与网络安全密切相关,这是因为当今国家各个重要领域的基础设施都已经网络化、信息化、数据化,各项基础设施的核心部件都离不开网络信息系统。因此,如果网络安全没有保障,任由信息发布者发布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不良影响的内容,这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的教育工作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毫无疑问,这是我们应该预防和努力避免的。
当然,要维护网络安全既要培养广大人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同时也要强调网络新媒体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唯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网络安全。
首先,要培养广大人民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尤其是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要保证网络安全,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广大网民的安全意识,尤其是作为青少年监护人的家长以及学校老师更应该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作为未成年人的青少年更应该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对此,许多国家将培养网民的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实施。比如,韩国就设立“情报保护日”,从小学一直到高中均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有效扩大了网络安全领域,提高了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日本也从小学到中学阶段开展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活动。从2014年开始,我国每年举行“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增强大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以达到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目的。
其次,加强网络安全,也要强调网络新媒体的社会主体责任。总的来讲,网络新媒体承担的社会主体责任一般表现为三种具体的形式:信息传播、舆论监督和弘扬正能量。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看,作为网络新媒体,完成信息的传播应该是其最基本的任务。网络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不一样的是,其自身社会主体责任的践行过程中有非常明显的优势,这些优势具体表现为更快的传播速度、更好的传播精准性以及更广的传播范围。在网络新媒体在承担基本传播责任的同时,也应当确保其传播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尤其要杜绝传播虚假新闻。从舆论监督的责任来看,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新媒体成为开展社会监督的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网络新媒体通过对自身舆论监督责任的履行,不仅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行使,也有效推进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新媒体更应当对监督职能进行加强,调动更多的力量参与到社会监督中来,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监督的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提供表达权充分实现的平台。从弘扬正能量的责任来看,网络新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基础上,应当成为重要的展开社会教化的力量,此种责任的存在关键在于网络新媒体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它需要及时曝光与社会认可的道德标准不相符的行为,同时激励那些弘扬我国良好传统的行为,这既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有利于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3、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
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意识形态的影响存在两面性,换句话讲,网络新媒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既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带来了很好的机遇,同时也为青少年意识形态的正向引导带来了挑战。
从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产生的正向的影响看来,第一,青少年通过互动能从网络新媒体平台了解更多的正向的价值观。网络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能够突破时空的限制,更多的体现出一对一的互动或者一对多的互动,有的甚至出现多对多的及时互动情形,青少年既可以通过吸收网络新媒体中传播信息中所蕴含的正能量从而保证价值观的正确,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与网络中的其他人进行自由的思想碰撞和良好的思想交流以养成正确的价值观;第二,在信息化时代,知识的来源变得越来越丰富,网络新媒体能提供大量有效的资源,为青少年正向价值观的养成提供保证。在包含有大量信息资源的网络新媒体中,与青少年价值观相关的信息的来源具有多样化的特点,青少年可以通过网络的搜索功能从而实现对信息的发现与整合,这为青少年价值观的培养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信息源。第三,网络新媒体自身多样化的表现方式能为青少年价值观的正确养成提供因人而异的接受方式。自网络新媒体的出现以来,传统的时空界限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局限被打破,这既可以激发青少年对正确价值观的兴趣,也可以使得价值观教育变得更加直观。
从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看来,第一,和传统媒体不同的是,网络新媒体兼容性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存在着海量的正面信息,同时也存在这大量的负面信息,青少年具有未成年人的特点,其信息辨识能力非常欠缺,很难抵抗负面信息所产生的冲击力;第二,网络新媒体对各种文化的包容的特点也非常明显,在网络新媒体中,既有青少年应该养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有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化意识和思想的内容,这些存在的信息,极易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起到弱化的作用;第三,网络审查机制的不严格,导致网络信息的严肃性降低,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的产生不良的影响。因为当前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了规制网络的立法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因此,网络新媒体环境的信息传播,一些娱乐化的与演绎式的信息更能引发青少年的关注,这将侵蚀青少年对主流文化的认同,从而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产生负面的影响。
总的来说,对网络新媒体来讲,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做好信息传播、落实好舆论监督和更加积极有效的弘扬正能量,尤其要对青少年的网络信息辨识能力进行有效培养和提升,从而在有效强化网络新媒体正能量信息传播的前提下,增强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抵御能力,发挥网络新媒体在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的正向影响力。
4、保证网络新媒体发挥正能量的实现途径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强化网络新媒体在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的正面的影响,同时弱化其负面的影响,光靠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以及加强网络新媒体社会责任的承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外部制约和处罚机制。在网络新媒体的规制方面,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不少相关的规定,如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北京市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10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下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出击治理虚假新闻;2014年7约出台“微信十条”之后,2015年2月网信办出台“昵称十条”(《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2015年4月出台“约谈十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这说明,网络新媒体的相关立法在加速,而且已经进入到高质量的发展阶段。本人认为,有效保证网络新媒体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发挥正能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为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培养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为此必须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青少年网络文化。要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
第二,为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为此,我们必须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适合青少年的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同时,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青少年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青少年网络文化作品。
第三,防止对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产生不良影响信息传播的可能。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占领网络信息传播制高点。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第四,为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培养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第五,加大网上青少年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建立网络安全评估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参考文献
[1] 资料来源于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6)》
[2] http://news.ifeng.com/a/20160920/49993493_0.shtml,习近平:建设网络强国要做好这两件事.
[3] http://news.ifeng.com/a/20160919/49988501_0.shtml,习近平谈网络安全: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作者简介:
李涓,广州团市委宣传部,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科技创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