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长江上游与中游的结合部,是闻名世界的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这里“上控巴蜀,下引荆襄”, 历史上就是通南达北、贯穿东西的枢纽和节点,曾孕育出了世界历史文化名人屈原和民族和亲使者王昭君。
近年来,随着宜昌水电旅游名城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部署推进,特别是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来宜务工、经商、求学的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多,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在国家民委、湖北省民宗委的重视、支持和宜昌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宜昌市以开展全国第三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四化”模式,创造了一些有效经验。2012年、2013年,全国民委系统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会、湖北省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先后在宜昌召开,宣传推介宜昌网格化管理经验,极大地推动了宜昌城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畅通网格化渠道,切实回应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
宜昌市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着力构建了贯穿于常住人口生命周期和流动人口生活周期全过程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积极主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让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两个周期”内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在此基础上,市民宗局通过健全服务管理机构,开发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服务试点工作等办法,让少数民族群众的合理诉求直达民宗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机构。为民族工作力量做加法,成立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同时,13个县市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分中心,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在街道,以少数民族户籍人口超过100人和少数民族租住户超过10户为条件,在36个城市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窗口)。为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还每两年举办一期全市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班,发放《民族宗教知识问答手册》,将民族宗教知识纳入社区网格员年度能力测试,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重点社区网格员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开发信息系统。市民宗局成功挤身有十余个部门参加的市社会管理创新机构,由市创新办和电子政务办设计开发了宜昌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常住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清真“三食”网点等民族宗教基础信息定位、统计、分析、查询、运用等功能。2015年,又在信息系统上新增了“民宗知识、民宗服务、问题反映、统计分析”四大板块,在社区网格员的手机E通上开通民族成份变更服务客户端,基本建成“社区E通——后台汇总——部门办理”的回应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的便捷通道,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住房、就业、社保、入学等基础信息“一点就清”,合理诉求“一按就通”。
三是开展网上服务。机构健全、系统开通后,逐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网上服务。通过信息系统,迅速协调任何一个社区的网格员,协助走访管辖范围内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查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采集报送信息,协助解决问题。
健全法治化机制,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宜昌市积极倡导坚持法治思维、建立法治机制、采取法治方式,依法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具体实践中注意了“三点”。
一是界定服务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在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上,民宗、司法、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具体办法,确定服务清单,划定服务边界。确保清楚哪些事该办,不缺位;清楚哪些事办不了,不越位。把握好依法保障的界限,拿捏好服务管理的分寸。
二是落实均等服务,确保公平正义。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对接,确保信息灵敏,工作主动。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时,坚持各民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不袒护小的利益个体,也不迁就大的利益群体,不制造“特殊公民”。倡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解决。让涉事各方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三是解决实际困难,体现人文关怀。在依法办事的同时,将人文关怀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生活困难民族宗教界人士救助帮扶机制。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时,无论错在哪方、谁来担责,都对生活有突出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和帮扶。争取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救助和保障。2013年,争取市财政设立城市民族应急维稳工作经费。2015年起,又将这项经费升级为城市民族工作经费,每年30万元,专门用于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救助、帮扶生产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
培育人文化载体,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
宜昌市积极培育载体,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饮食、节日、信仰、殡葬等风俗习惯。
一是满足饮食需求,确保少数民族群众“食有味”。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在全市建立回族等10个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享受清真肉食政府补贴的机制。按“县市各负其责、城区分级负担”的办法,每年安排财政资金50余万元,帮助减轻3000多名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压力。以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为动态指引,指导清真网点在建设前合理选址,在运营中彰显特色。为加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协调少数民族经营户在三峡大学等高校开办清真食堂,让少数民族学生吃得顺心、学得安心。着眼宜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越来越多、饮食需求越来越多样化的实际,协调引进清真餐饮“东来顺”连锁店在宜昌开业。通过这些努力,让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吃出了家的味道,找到了家的感觉。
二是共度传统节日,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节有喜”。市民宗局将古尔邦节、开斋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写进工作任务表、加入手机备忘录,确保城市民族工作者在节日当天与少数民族同胞见上面、说到话,送到祝福。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中华民族传统佳节,组织专班到寺院、楼栋走访慰问,送春联、包粽子、吃饺子,增强少数民族同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元旦”、“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国际性纪念日,连续多年组织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加长跑,引导少数民族同胞自办自演民族文艺节目。
三是保障丧葬需求,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葬有尊”。根据实际需要和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对回民墓地进行扩容增量。目前,宜昌城区回民墓地由3年前的不足10亩,增加到规划面积50亩,其中20亩土地已划拨,配套的管理用房等正在建设。为服务宜昌城市建设需要,努力争取政策,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城区清真寺民管会稳妥完成了原回民墓地内237座坟墓的搬迁。为规范穆斯林殡葬服务,督促清真寺民管会细化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收费。
开展实体化活动,持续促进少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宜昌市注重采取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方式,努力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以润物细无声的方法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一是定期组织交流互动,搭建交融平台。在社区,开展以“网格服务暖人心、民族团结一家亲”为核心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每年春节前,召开民族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介绍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总结民族宗教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交流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体会。连续几年举办迎新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大联欢,少数民族同胞现场烤羊肉串和馕饼相送邻里。端午节,在多个重点社区组织举办包粽子大赛。
二是引导参加社会活动,增强交流自觉性。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扶贫帮困、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增强交往交流交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民族地区贫困村,组织城区清真寺民管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既适当帮钱帮物,又定期联系,加强沟通交流。在社区,引导少数民族租住户积极参加公共事务决策、社区义务劳动、社区共管共建,增强主人翁意识。在街巷,帮助来宜昌经商创业的少数民族群众寻找经营场所、解决突出困难,并激发他们回馈社会的热心。
三是创新推出双语服务,拉近心灵距离。利用建立新疆工作站、新疆籍干部在宜昌挂职锻炼的机会,积极提升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能力和水平。编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语(汉语、维吾尔语)手册。组织开展汉语、维吾尔语对话教学,面对面沟通,手拉手交流。为更好地促进在宜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的氛围,作出了有益尝试。(责编 牛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