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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有序论柱间


撰文/于志飞 王紫微

四柱成“间”,是中国传统木构建筑的基本空间单元。在其“以木为骨”的核心受力体系中,木材的纤维性适合单向受力,产生四柱围合、横梁相连、可供人活动的方形三维空间。以“间”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各种形态简洁却意涵丰富的中国古典建筑空间形态,对中国古人的生活模式、心理结构乃至审美习惯皆影响深远。


图1 《营造法式》殿阁分槽图(李诫《营造法式》,商务印书馆,1954)

“间”之等级

以四柱成“间”为原点,中国木构建筑逐渐发展出各种变化。规矩者如北宋《营造法式》的方形“分槽”(图1),异形者如应县辽佛宫寺释迦塔的八角形与北京明清天坛的圆形。三维空间结构精奇,典型如侗族鼓楼(图2)。然而万变不离其宗,“间”始终是中国传统木构建筑空间的“母题”。中国传统建筑规模的扩大并非取决于建筑体量的增加,而是依靠具有模数意义的“间”的单元性叠加。“间”及划分“间”的柱同样具有刻度功能,建筑群通过“间”的有机聚合,形成整饬而丰富的群体形象,中国传统建筑所营造的“伟大”“庄严”的气氛,便是通过无数“间”所构成的建筑铺陈所取得的。

正如周代以鼎、簋之数量来象征君主或贵族的社会地位一样,“间”的数量亦可以明确反映出建筑使用者等级的高低。“如果我们用数理逻辑概念来形容西方建筑文明史中的古典建筑与民居及原生建筑是零和一的对立关系,而中国建筑文明史中的从民居到官衙,再到寺庙和帝王宫殿反映的则是一和九的级数关系”(赵辰《关于“中国建筑为何用木构”》,《“立面”的误会:建筑·理论·历史》,三联书店,2007,90页)。唐文宗即位后,曾因“四方舆服僭奢”,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舆服、宅邸规模的使用规范,其中关于建筑的规定表明“间”的数量是决定建筑使用等级的重要标尺:


图2 侗族鼓楼构架(赵辰《关于“中国建筑为何用木构”》,《“立面”的误会:建筑·理论·历史》,三联书店,2007)

王公之居,不施重栱、藻井。三品堂五间九架,门三间五架;五品堂五间七架,门三间两架;六品、七品堂三间五架,庶人四架,而门皆一间两架。常参官施悬鱼、对凤、瓦兽、通栿乳梁。(《新唐书》卷二四)

建筑间数等级,以帝王宫室主殿为最高。如曹魏创制、西晋沿用的洛阳宫太极殿原为偶数十二间,与一年“十二月”相应,东晋南迁后仍在建康依照旧制建造,到梁武帝时,又增加一间:

太极殿,建康宫内正殿也,晋初造,以十二间象十二月。至梁武帝,改制十三间,象闰焉。(《景定建康志》卷二一)

今天所见汉魏洛阳故城中的北魏太极殿,已发掘的东半部为六间半(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队《河南洛阳市汉魏故城发现北魏宫城四号建筑遗址》,《考古》2014年第8期),显示其完整面阔似应为十三间。北魏洛阳宫室乃是因循魏晋旧基并参考南朝宫室营造,北魏迁都洛阳始于493年,但直至世宗景明二年(502),太极殿方告落成。本年,南朝梁武帝即位,其改建太极殿为十三间则完成于天监十二年(511)。可见这一时期,北魏、南梁宫室互争豪奢,或许是北魏在令蒋少游暗中摹写南朝宫室的基础上又踵事增华、创制了十三间的太极殿后,不甘示弱的梁武帝立即行动,也将建康的太极殿改成了十三间。从此,帝王宫室正殿间数由偶入奇。7世纪建成的唐大明宫含元殿,计入副阶的面阔亦为十三间。大约从宋代开始,正殿变为殿身九间共副阶为十一间的形制,如北宋东京大内大庆殿、元大都大内大明殿、明北京紫禁城奉天殿、清紫禁城太和殿。这恐怕是由于宋代以后,皇权的不断强化使象征天子的极数“九”的政治意义格外凸显,取代了具有古典天文内涵的数字“十二”或“十三”。

早期建筑中“间”本身的尺度,亦有着明确的等级内涵,与“九”或“十二”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联系紧密。如北魏洛阳宫太极殿间广约6.8米,约合北魏二十四尺,即十二尺之二倍;大明宫含元殿间广5.35米,约合唐十八尺,即九尺之二倍。

如果说面阔之“间”数代表着建筑的等级,进深之“间”数则直接影响到建筑的高度。北宋《营造法式》以前后撩檐枋心间长度的三分之一为屋顶举高,前后撩檐枋心间长度,即由建筑进深加斗栱前后出挑之和而定。

“间”之礼仪

《礼记·乐记》曰:“礼者,天地之序也。”“间”作为中国传统建筑空间的基本构成单元,正有利于体现并贯彻这种“序”的观念。“间”的组合构成建筑,组合与构成的方式即是一种秩序。“间”的有序集合,形成中部与两侧、前部与后部、中央与四方等关系,提供了可以直接感知的领域感,进而以“间”明确等级与身份,将不同位置的“间”赋予不同的意义,对等级序列概念明确的“礼”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可以说,“间”即是“礼”的一种重要的外在实践形式,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间”分左右。以前文所述的太极殿十二间为代表,先秦两汉的礼仪性建筑多为偶数开间。如歧山凤雏西周建筑遗址前堂为六间;扶风召陈西周建筑群则有二间、四间、六间、八间(图3)。《汉武故事》载建章宫中殿为十二间;《通志略·礼略第一·明堂》载南朝宋、梁、陈三代明堂都是十二间;《历代宅京记》载北齐飞鸾殿为十六间。这种偶数开间可能源于行“宾主之礼”的需要,《仪礼·乡饮酒礼》曰:

主人揖,先入。宾厌介,入门左。介厌众宾,入,众宾皆入门左,北上。主人与宾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宾升。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当楣北面答拜。

此即“间”分左右之例,因宾、主之礼的需要,开间设成偶数,宾、主分别占有左右之“间”,以合乎“礼”。

其次,“间”分前后。《周礼·考工记》记载有“前朝后寝”之说,同篇并记述夏商时代“堂”与“寝”共存于同一建筑之中:

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窗,白盛,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

“夏后氏世室”内,“堂”占进深的三分之二,“室”占进深的三分之一,亦当以间架为刻度划分。“前朝后寝”起源于居住功能的“前堂后室”的需要,宫殿建筑群的“前朝后寝”即是由“间”构成的单体建筑发展而来。后来更发展为《周礼》中的“三朝五门”和“六宫六寝”。“三朝”即外朝、治朝、燕朝,“五门”即皋门、库门、雉门、应门、路门。汉郑玄认为,“六寝”是指“路寝一、小寝五”,“六宫”是指“正寝一、燕寝五”。

此即“间”分前后之例,单体建筑中的“间”,在国家制度不断细化完善后,就演变成为宫室建筑群的设计蓝本,并被赋予了浓重的礼制色彩。


图3 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平面示意图( 尹盛平《扶风召陈西周建筑群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第3期)

第三,“间”分内外。“太室”一词在关于早期礼制建筑记载中常常出现,即居于建筑中心的大室,这种十字轴线的建筑布局强调了中央之“间”的神圣性。《汉旧仪》的相关记载表明“太室”有藏纳祭祀神主的功能,是一处具有神秘色彩的空间:

高帝崩三日,小敛室中牖下。作栗木主,……已葬,收主。为木函,藏庙太室中西墙壁埳中。


图4 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群第12号建筑平面示意图(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汉礼制建筑遗址》,文物出版社,2003)

由于战国至汉代高台建筑盛行,此类礼制建筑亦采用了高台建筑的形制,“太室”处于夯土高台的最高层,四周环绕“四堂”,甚至还有多重回廊。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群中第十二号遗址就较清晰地保存了“太室”的样貌(图4)。

此即“间”分内外之例,强调四周之“间”对中央之“间”的拱卫。这种正方的中央空间具有“神性”的建筑平面布局,后世便化生为《营造法式》中所说的“金厢斗底槽”。这种布局用于佛殿建筑时,内部置佛像,外部供人们绕佛礼拜,与早期祭祀建筑的空间划分颇为相似。

有学者根据《左传·隐公五年》“天子用八,八八六十四人;诸侯用六,六六三十六人;大夫用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的记载,对周代的佾舞与建筑间数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研究,认为作为行列舞的佾舞与王者之居的殿堂必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商末至周初的西周凤雏遗址殿堂是六开间、三进深,假设商末已有佾舞,且“大夫用四,四四十六人”,则四佾十六人当占凤雏遗址殿堂二间二进的空间。观者东西相向坐观佾舞的视距设定为一开间,则其六间三进的形制正好符合商大夫观演四佾舞的空间需求。西周扶风召陈遗址F5殿堂为八开间,侧边柱三进深,中柱二进深。若八佾六十四人舞于殿堂之内,则需四开间

二进深的舞蹈空间。设若东西视距各需一开间,东西相向坐观佾舞的视距为一开间,则八开间三进深的殿堂恰好与天子八佾舞的空间需要相合。(邵陆《住屋与仪式》,同济大学博士论文)

此说如能成立,则中国早期建筑之“间”已与王朝礼仪达到了极度契合的境界。


图5 唐大明宫平面规划分析 (底图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第一工作队《西安市唐大明宫遗址考古新收获》,《考古》2012年第11期)

“间”之延伸

建筑与人类生活关系紧密,导致人的思维方式、人对世界的认知、人的各种创造都与建筑以种种方式相互影响,如同文学上所谓的“通感”。历史上许多现象都暗示,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以“间”及“方正”式网格为鲜明特性的传统建筑空间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古人有“天圆地方”的观念,与其说是人们根据天地之形创造了传统建筑“方正”的基本格局,不如说更有可能是先民以自己居住的“方正”的木构房屋形态为原型,产生了对大地形状的猜想,四角方正的建筑影响了先民对于世界的认知。这种观念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被强化,出现了“四正”方位的崇拜,乃至被赋予了神圣色彩,并演绎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以守的方位观念。

在这一概念下,“间”成为中国古人规划自己生活世界的指导思想。方形的院落是“间”观念延伸的第一步,由院落而组成网格式的建筑群则是“间”观念延伸的第二步。中国古典建筑群平面布局中往往隐藏着规划严整的网格基线,如唐大明宫以一百一十步许为平面设计网格单元尺度(图5)。更进一步,中国古典城市的规划往往也呈现出“间”的网格化特征。《周礼·考工记》描述周代王城是“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的“九宫”格局;唐代的长安与洛阳则更为明确,如将整个城市看作一座建筑,整齐排列的里坊就如同单体建筑之“间”。这些“间”被赋予说明其功能和“个性”的名称,形态上又由完整的坊墙围合,于是就强化了其作为城市空间单元的属性,而不是因简单道路划分而形成的“地块”(图6)。甚至国土也可以用“间”划分,典型如周代的“井田制”,以九块方田称一“井”,形似“井”字。土地由“井田”构成的网格来划分,这也可看作是体现了中国古人将天下视为屋宇、将大地划分为无数“间”的一种思维模式,是在房屋空间布局与城市规划概念影响下形成的。在汉文化腹地的陕西咸阳塬上,直至数十年前尚保留着整齐划一的田地,散落其间的汉唐陵墓与田地同一方向,且多居于田地单元的几何中心,恰好证明了田地古老悠远的历史。其单元尺度约三百米,合汉唐之际二百二十步许,正好是大明宫平面设计单元尺度一百一十步许的二倍,其中渊源不言而喻。而与这里隔渭水相望的,就是“井田”制度的策源地——西周丰京与镐京(图7)。


图6 北宋吕大防石刻《长安图》局部


图7 1968年咸阳塬上的田地(源于glovis.usgs.gov)


图8 甲骨文“室”、“宅”、“宫”(李允鉌《华夏意匠》,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在纯粹的中国古典图像中,也往往能找到“间”的痕迹。如李允鉌先生认为,在创制汉字的时候,汉字本身就将建筑的情况,包括它的外形和内容“记录”了下来,“中国文字本身就写出了中国建筑发展史的第一章”(李允鉌《华夏意匠》,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48页)。如图8所示,甲骨文中有一些表现“宫室”含义的文字,第一个字是在台基上一座四面坡屋顶的房屋的“立面图”;第二个字表达出了房屋的构造情况,是为“剖面图”;第三个字则是在一个方形的院子里四周布置了四座房屋,形成“平面图”(参李允鉌《华夏意匠》)。

汉字的基本形态为方形,汉字所占空间无论笔划多寡皆整齐划一。以汉字书写的文章,字字排列整齐如“阵”,这也正与“间”的排列方式暗合(图9)。自古以来,人们称汉字结构为“间架结构”,“间”即为建筑四柱之内所组成的空间,对于文字而言则是各个“部首”单元;“架”反映的是结构力学上的咬合关系,形容建筑中每一构件的结合,引申至文字则喻指每一笔划之间逻辑清晰的“咬合”。“间架结构”这一术语揭示了中国文字与建筑之间的美学联系,也间接说明“间”与木构架是中国传统木构建筑最重要、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在中国传统木构建筑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庭院深深深几许”,中国传统建筑不仅在于可“看”,更在于可“游”。建筑营造的环境与序列强烈影响着空间的尺度感,正是建筑空间单元的不断重叠,实践并强化了人们视觉上“庭院深深”的效果,而这层层延伸的空间,即是以“间”为序列原点生成的。这种“深深”的意境同样也流行于中国传统绘画讲究层次,追求深远、高远、平远的审美习惯中。“间”引导人们动态而非静态地与建筑达成欣赏的默契,这在园林长廊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无尽深远的一个个“间”形成强烈的引导作用,游园者看到的是动态、连续又不断变换的景观。这一建筑灵感运用于绘画,便化生为“目移景换”的中国古典长卷,如《洛神赋图》《韩熙载夜宴图》,画面通过时间与地点的平移,演绎所描绘的对象和内容,颇似后世的连环画。而明显地将画面横向平均分成几部分来安排场景,形成一种平铺式的均分构图,这也与中国传统木构建筑中“间”的平铺排列暗合。或许这种构图就直接来源于建筑——早期宫殿、庙堂中常常绘有壁画,而这些宫殿中的墙壁,往往被壁柱自然地分割为若干构图单元,于是壁画的表现也就必须划分为若干单元,后来粉墨丹青自墙壁移于纸、绢,遂演变成均分构图的绘画长卷,为文人士大夫赏玩、喜爱。


图9 “朝侯小子”残石拓片局部(原石藏故宫博物院)

在以“间”构成的中国传统建筑空间里,“间”有利于体现并实践中国人追求的伦理秩序。“间”的“方正”作为一种规范的空间形态,逐渐演化为一种有意义的广泛“标准”,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曾称自己的启蒙老师寿镜吾有“质朴方正”的品格,这就将具有理性精神的建筑之“间”演绎成为人格之“间”,阐释出建筑伦理人文关怀的终极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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