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首席财务官

《小企业会计准则》十大变化

作者:张建和

文 张建和

在新常态下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从小企业做起。反思《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十大变化,对于推动当前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小企业在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促进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是保持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出台,有利于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水平,并能有效推动企业依法纳税,促进企业间的税负公平,为小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准则十大变化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在新常态下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从小企业做起。反思《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十大变化,对于推动当前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计要素计量

首先,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要求按照成本入账,而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对于长期债券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收入,要求于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相应的债券本金及票面利率进行计算,而不再要求在债务人在应付利息日依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进行计算。其次,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成本进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不需要再计提,对于资产实际发生损失的确认,参照了《企业所得税》中的相关规定。再次,小企业发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业务,其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总价款及签订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确认,而不再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两者中谁低作为计量基础。然后,关于收入的确认方面,不再要求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收到货款或取得相应的收款权利及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作为确认收入的标准,减少了关于报酬与风险转移的职业判断,还有就是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都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间点。而在收入的计量方面,也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及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协议或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相关收入的金额,而是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总价款来确定收入的金额。最后,小企业的负债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不再要求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小企业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借款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进行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合同利率及借款本金进行计算计量。

直线法摊销

在长期债券投资中发生的债券折价或者是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应该采用实际利率法去进行摊销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债券的溢价或者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应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这点是和《企业会计准则》有明显差异的。

存货核算变化

首先,《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种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明确了应当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者是个别计价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企业的计价方法一经选用,是不得随意变更的。对于不可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的存货、提供的劳务、制造的存货,应使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成本。对于用途和性质相似的存货,应当使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来确定存货发出的成本。其次,《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通过不同途径取得存货的计量方法。外购存货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装卸费、运输费及相关税费等;投资者入股投入存货的成本,需要按照评估价值确定;通过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提供劳务的劳务成本包括:与发生劳务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第三,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通常来讲,消耗性生物资产要经过长成、培育、处置等阶段,如家禽、生猪要经过养殖、生长、屠宰等阶段。消耗性生物资产一旦收获农产品后,该资产的性质也就结束了。第四,统一了盘亏、盘盈及损毁存货的财物处理办法。盘盈存货产生的收益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造成的损失要求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发生毁损,残余存货处置收入、落实责任赔偿及保险赔款,扣除其存货成本与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第五,用“周转材料”这个科目来统一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会计处理上,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来进行,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或是生产成本;但对于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使用分次摊销法处理。出借或出租的周转材料,因为未被企业实际消耗,所以不需要结转成本,但应当记录备查。

税金内容调整

准则首次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排污费等以前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的有关税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核算,这就显得科目更合理精准,也更有规范性。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在持有期间内,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受到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和是否存有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是否能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来进行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性质,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残值及其使用年限,这个规定说明企业更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处理折旧业务,不一定要趋同于税法中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有规定,小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时,除了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性质来判断外,还应该考虑税法中的规定,并且合理确定折旧年限与残值。而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间自其可供使用时候开始至停止使用时终止;如果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了其使用年限,可以按相关约定分期摊销;如果不能可靠预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那么摊销期应该不少于10年。这也是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明显区别的地方。

无形资产可资本化

小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支出,如果能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具有研发完成无形资产并出售或使用的意图;无形资产研发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够证明研发的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研发的无形资产在内部使用的,必须要证明其有用性;归属于研发制造该无形资产的相关支出费用能够可靠的计量;有资金和能力完成该无形资产的研发,并且有能力出售或是使用该无形资产。

负债科目两增项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增加了“应交税费”及“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内容,这就与《企业会计准则》相统一了,体现了在这项业务处理上的一致性。

所得税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核算所得税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考虑计算应缴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基础上,确认企业的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来核算所得税,将计算出来的应缴所得税直接确认为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从而大大的简化了所得税相关会计处理。

财报简化

小企业不必再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但财务报表至少需要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组成部分。另外,《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表也进行了简化,无需披露当期处置和取得子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小企业会计准则》涵盖的经济业务相对不多,一些较为复杂的业务均不涉及。正是会计科目较少,所以财务报表也就比较简单。

进步显著

根据小企业的特点,《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账务处理力求简单务实。此外,很多小企业都存在内部控制管理问题,会计核算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甚至有些企业会计机构本身就不健全,无法真实反应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更谈不上为企业的经营者提供经营决策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建立,为小企业账务处理规范了体系,指导小企业进行会计的计量、确认与报告,促进企业完善相关的建制建账过程,使企业可持续发展。

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可以看出,这是一部专门为小企业制定的准则,体现了很强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它的实施与推广,将有效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小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使小企业更好地发挥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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