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法律与生活

“90后”郭道晖 为法治立言的“先锋派”

作者:本刊记者/吕佳臻
郭道晖这是一次“90后”与“90后”的对话:

———老而益坚,不坠上下求索志;桑榆非晚,犹献春蚕未尽丝。

———风华正茂,青山座座皆巍峨;不负年少,鹰击长空万里阔。

坐在“90后”记者面前的是90岁高龄的郭道晖先生。时光之手在他身上刻下不少痕迹。譬如,他的听力不复如前,肩膀略微下沉,胸前时常挂个小牌,自嘲像小学生。可他同时代的人,谁又不是如此呢?

不同的是,无论对于岁月还是对于权势,抑或其他,郭道晖的内心从未屈服过。“世家先立本,道德与文章。”这是郭氏家族的家训,也是郭道晖一生治学为人的根本。

凭着这份骨气,郭道晖闯过纷飞战火,忍受过清贫苦楚。年过半百之时,他敢于同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一道重新出发,立誓在未来的岁月中追回被耽误的20年青春。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郭道晖改行从事法学和法治工作的第40个年头。40年沧海桑田,40年风云变幻,郭道晖须发皆白,丹心犹存。

1、郭道晖:伴随中国法治建设重新出发的跨世纪学者 1998年12月6日,郭道晖(左一)与郑慧(右二,原名刘观恩,曾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百年潮》杂志社社长)、张信传(右一)、刘观丰(左二)在郑慧家留影。“你们来到清华,既要学会怎样为学,更要学会怎样为人。青年人首先要学‘为人’,然后才是学‘为学’。为人不好,为学再好,也可能成为害群之马。学为人,首先是当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1947年,郭道晖刚进清华大学电机系,中国科学院院士、电机系系主任章名涛在一次会上如此讲道。

“做人总得有骨气,决不能低三下四、仰人鼻息。”母亲对郭道晖的教导成为他一生践行的做人准则。

与民共忧乐之志

记者:先生,90岁与19岁,看待人生有何区别?

郭道晖:我认为没有区别,我追求的还是继续为我的理想献出余热。一个人活在世上,只要家庭需要我、社会需要我、人民需要我、国家需要我,就有奋斗的目标,就有人生的价值。

每天清晨四五点钟,郭道晖便醒了。他先是自己从头到脚按摩一个多小时,再去用早餐。之后,他便端坐在电脑前目不转睛地修订书稿。这部书稿汇集了近年来他尚未发表或尚未辑录入书的文稿,凝结着他在耄耋之年的所思所想。

这部书稿合计60余万字,由于字数太多,郭道晖计划分上下两册出版。打开其中一册文档,记者可清晰地看到郭道晖审读过的痕迹,从标题到正文,他逐字逐句地修改,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放过。

2018年8月15日,是郭道晖的90岁寿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暨郭道晖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他的长女专程从美国回来陪他小住数月。

北京城郊的一处养老院,绿植遍地,环境清幽。站在高处举目远眺,可见远山,可见绿水。这里是郭道晖的“桃花源”。

“父亲坚持把这间向阳的屋子让给我,让我多晒晒太阳。我来之前,他就已经收拾好了,说什么也不愿再换回来。”郭道晖的长女说。回国后,她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叮嘱父亲多活动,不能让他久坐。

从小就有人说郭道晖的长女长得像父亲,小女儿像母亲。事实上,除了相貌,对长女人生影响最大的人也是她的父亲———小到一块黄豆般大小的金子,大到人生的百转千回。

郭道晖的两个女儿手中各有一块小金粒。原来,这两块小金粒是合在一起的,是她们奶奶的遗物。这两块小金粒是郭道晖少年立志的动力所在,其背后掩藏着一段他不愿提及的伤心往事。

抗日战争期间,郭道晖的父母带着七个孩子逃难。他们像一支队伍一样穿梭在逃难人流里,居无定所,有时只能住在露天的窝棚里。他们全家人就是靠着这块从家里带出来的小金子活了下来。“需要用的时候,就割一点儿,直到最后剩下这一小粒。”郭道晖的长女一边比画金子的大小,一边说道。

郭道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及这段往事:“最难忘的是1944年夏天,我和弟弟逃难到广西,考进桂林国立汉民中学。刚读了一个月,日寇进逼,桂林大疏散。父母和妹妹逃往贵阳,我和弟弟则跟随学校去广西百寿,一家人在火车站挥泪告别,各奔生路。”

当时,郭道晖只不过是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作为一名“流亡学生”,他在抗日烽火中的湘、桂、黔、川跋山涉水数千里,曾背着四五十斤重的行李徒步一千多里。加上患病、饥饿,郭道晖历尽艰辛,亲身体验了底层老百姓的苦难,亲眼目睹了旧中国的衰败。

从那时起,郭道晖便立志做真正有益于人民的事,立志要念念不忘“拯民于水火,与民共忧乐”。这一志向引领郭道晖展开了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经挫折,不改初衷。

赤子之心宁折不弯

记者:有了“右派”经历后,有的人便不愿再讲话了,但您却依然愿意讲,甚至讲一些听上去刺耳的大实话,这是为什么?

郭道晖:做人要有骨气,不能低三下四。即使在被打为“右派”的时候,我也维持着一份人格尊严,因为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1958年2月,郭道晖因“坚决抗拒中央暴露右派的方针”和“顽固坚持反党的右派立场”而被补划为“右派”。

前一条罪名是指,郭道晖反对利用鸣放将群众的言论掐头去尾、只摘其偏激部分以引人入罪的做法。后一条罪名是指,在当时的清华党委领导核心会上,六位校领导要求郭道晖主持的校报《新清华》立即表态加入“反右”斗争。但是,郭道晖却明确表示自己对开展“反右”斗争和把钱伟长、何成均等教授划为“右派”的做法持保留意见。他与校领导辩论了整整4个小时。

郭道晖在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只是凭着一种直觉,凭着一颗赤子之心和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良心。”

“舌战”的勇气来源于郭道晖的家族基因。他的祖先是湘阴人。1928年,郭道晖出生于湖南长沙。郭道晖的曾祖父郭仑焘与伯曾祖父郭嵩焘、郭昆焘,并称“湘阴郭氏三杰”。郭嵩焘在晚清时期曾逆流而上,独具远识,力主开眼看世界,是中国历史上派驻英国和法国的首任大使。郭道晖的父亲郭德垂是当地著名的中学化学教师,人称“郭化学”。他正直少言,却积极参加争民主、求解放的斗争。郭道晖的母亲易克堤出身书香世家,曾就读于湖南当地开明的衡粹女校,积极支持儿女们的革命活动。

“母亲一直教导我做人得有骨气,不能低三下四,这对我影响很大。”郭道晖说。这种宁折不弯的精神气质已经深入他的骨髓,哪怕是被开除党籍、打入另册也不例外。

1957年被打为“右派”时,郭道晖年仅29岁,与妻子张静娴结婚才不过两年,他们的长女也只有1岁。他担心牵累妻子,便对她表示:“事已至此,你可以自由选择,决定离合去留,不必以我为念。”妻子回应:“我深知你本质是好的,此话不要再提。”

妻子的深情,郭道晖至今念念不忘。

张静娴是一位追求个性与自由的新式女性。1950年,她参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高考,先后报考华东、东北和华北三大考区,“连中三榜”。她选择进入清华大学建筑系,成为该系创建者梁思成的学生。毕业后,她曾参与新中国首次城市规划工作;后来,又参与主持编撰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正式出版的中国古代建筑史教材《中国建筑简史》。

郭道晖比张静娴年长5岁,两人在1955年喜结连理。他深知妻子要强,却遭受他的牵连,专业工作受到了一定限制。他感念妻子生前承受太多,在妻子去世后,他便根据妻子生前所撰《八十自述》及有关资料编写了《张静娴生平事略》,发表在清华校友通讯丛书中,以作悼念。

在背负巨大精神压力的20余年里,郭道晖与张静娴依然尽力为女儿营造一种良好的成长氛围。“就是你能想到的正规教育都有,他们以为我不知道父亲被划为‘右派’,其实我都知道。”郭道晖的长女说。

“大右派的女儿”是郭道晖的长女自出生以来就被外界贴上的标签。因为相貌特别像父亲,她小时候最怕别人说“你爸是郭道晖吧”。她回忆说:“我小时候比较担心的是,当我有了朋友可以一起玩的时候,却不敢到别人家里去,因为有的父母会跟孩子说‘不要跟她玩’。”

郭道晖长女眼中的父亲善良、正派;但外面的人却不断告诉她,你父亲是“右派”,是“敌人”。这对她最直接的影响是不能上高中,不能进入学校的舞蹈队,“我已经做好任何事都会受到阻碍的准备了”。

另一种无声无息的影响是,在成长过程中,她总是感到迷茫,自己所观察到的父亲与别人对父亲的描述截然相反。这种迷茫直到1976年发生唐山大地震时才彻底消失,她坚定地相信父亲不可能是所谓的“阶级敌人”。她回忆说———

那时的大地震,北京震得也很厉害。当时我还在睡梦中,以为我妹妹淘气在晃我的床。醒来之后,我看到屋里的柜子以大概15度的摆动幅度来回晃。这时,我就听见我父母喊:“小慧,地震了,快跑!”

匆匆下楼后,我找到了母亲和妹妹,与她们一起在楼房的不远处待着。我没看到父亲,就问母亲。母亲说,父亲不顾再震的危险,又跑回五楼去通知一名老龄多病的同事一家了,带领他们赶快下楼躲避。

我很担心父亲,想去帮他;但往回走了几步,腿就迈不动了,因为我看到整个楼都在晃。可以说,在那时,我才真正意识到父亲是一个高尚的人。我想,当时他根本没有太考虑自己的危险吧,心里只想到别人。很多时候父亲都是这样的,他不会在看到别人遇到危险时去想自己,他马上想的是怎么去帮助别人。

尽管经过风雨动乱、遭遇他人冷眼,郭道晖也没有想过低头、屈服,敢言、直言依然是他的个性。

“梅花香自苦寒来”。这本是郭道晖中学毕业时老师为他写下的评语,也可以用来形容他的长女。现在谈起女儿时,郭道晖语气里仍充满骄傲:“她全凭自己的努力,一个初中毕业生靠自学高中课程,在1978年考上了大学。”

郭道晖与张静娴不求闻达于诸侯

  记者:您刚直的个性对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后改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委会)的工作有影响吗?

郭道晖:别人说,按我的资历,本来是可以当个大官的,但我不是当官的料。每到一个地方,见到不合理的地方,我就爱提意见。

记者:那您没有想过改变自己这种刚直的性格吗?

郭道晖:为什么要为这种事情牺牲我的秉性呢?为什么要牺牲我所坚持的真理呢?

1943年,郭道晖初中毕业时,本可直接保送高中,但考官因他平时爱批评时政、校政,毕业时给他的评语是“学行优异,唯体弱多言”。“多言”,成了他一条“罪状”。

“多言”“直言”,似乎成为郭道晖一生诸多磨难的源头,但也为其在法学领域施展抱负提供了用武之地。

郭道晖自幼喜欢文、史、哲,在教师、政府官员、编辑、写作者等不同职业之间转换过角色后,他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摇笔杆子”。

早在小学时候,郭道晖便与同学组成“三友社”创办墙报,他担任主编。中学时,他又主编《新声》,谈校政、议时政,获得了全校壁报比赛冠军,还得了一面“笔扫千军”的锦旗。

不过,在郭嵩焘的影响下,郭氏家族推崇经世致用,认为舞文弄墨属于雕虫小技,务实学工才是报国之举。因此,1947年7月,郭道晖在武汉一连报考了四所大学,结果被三所高校同时录取,最后他选择了清华大学电机系。

初入清华,郭道晖战战兢兢,认真读书。他介绍,当时一门普通物理考试,教授扬言要让三分之二的学生不及格,甚至连他的同班同学、前国务院总理朱基都打趣说:“以前自己都是班里最优秀的学生,怎么到了这里比上海同学就不太行了?”

当然,郭道晖也没有丢掉兴趣,他认同梁思成在《理工与人文》中的观点,即“只懂理工而不懂人文的是半个人,要打倒半个人世界”。在清华的“通才教育”方针影响下,他常去听政治学家张奚若、历史学家吴晗、文学家朱自清、社会学家费孝通、哲学家冯友兰等教授的演讲,还跑到建筑系学素描、听美术课。他笑称从电机系毕业担任清华大学教师后,他唯一一次做过与电机专业有关的工作就是1953年带着学生到抚顺发电厂实习。

此后,随着内战趋紧,一个又一个的学生运动让郭道晖的内心再也无法保持平静,他感到只有革命,中国才有出路。于是,他将大量时间投入到了“第二条战线”的斗争中。

在这一时期,郭道晖不仅在课堂上偷看列宁的《民主革命中的两个策略》、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等马克思主义原著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小册子,而且浸泡在清华大学地下党成立的“一二·一”图书室。这间图书室因发生在云南昆明的“一二·一”民主运动而得名,里面存放了大量进步书籍。

1948年4月,北平(现名北京)各大高校掀起了“反饥饿、反迫害”的“四月学运”风暴。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等校师生员工举行了连续半个月的罢课。为保护校园,清华同学组织了护校纠察队。郭道晖和朱基都是纠察队员之一,轮流值班,有时郭道晖拿着棍棒半夜值班归来,就叫起朱基接替。

这一年7月,郭道晖加入中共领导的地下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以下简称“新青联”),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电机系“新青联”分部书记。

1947年郭道晖在清华大学留影参加革命时,郭道晖就已服膺马克思主义。新中国成立后,他又长期从事这方面的宣传、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以及中国古代、西方古希腊罗马、近现代的哲学思想,丰富了郭道晖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也为他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开启法学研究打下了基础。

1979年2月,法委会刚建立,彭真复出担任法委会主任。急需干部之时,时任法委会办公室主任的王汉斌在郭道晖的“改正”决定尚未下达和有关政策尚未完全落实以前,就急于将他调去法委会工作。

此时,郭道晖已经年过半百。对他来说,法学上的权利、权力范畴与他大学时代所学电机学上的电压、电流风马牛不相及,也与他对文、史、哲、美学的兴趣相去甚远。但是,刚从“无法无天”的混乱中走出来的郭道晖有过切肤之痛。抱着近距离观察国家机器运转情况的想法,他毅然决定“半路出家”,从头学起。

改革开放以来,法委会是中国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都会体现在法律的制定上。在这里,通过旁听全国人大立法会议、研讨立法问题,郭道晖获得了更高层面的法律实践知识与经验。

“参会时,每当听到有价值的观点,我当场就会记录在卡片上,成为我研究的资料。”郭道晖在接受采访时说。与科班出身的学者相比,虽然他缺少法学系统知识,但也少了很多教条。

在法委会,郭道晖的特点依然是直言不讳。当时,法委会任命郭道晖担任内部刊物《法制建设》的主编。虽然是内部刊物,但也需要层层审核,郭道晖便毫无顾忌地提出:或者干脆不办,或者确定一名拍板之人。

在法委会工作的8年里,郭道晖没有辜负光阴,他出版了《中国立法制度》《民主·法制·法律意识》两本专著及其他一些论文。

文如其人。行文走笔,郭道晖不愿说违心之言,更不愿翻云覆雨、左右逢源。这种个性一直延续到后来他担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

郭道晖著作

但愿遨游于学海

记者:先生,您的思辨力是从哪里来的?

郭道晖:我这个人一贯有独立思考的习惯,不是别人怎么说,我就怎样认为。我经常使用“逆向思维”,如果你这样说,那我就会从反面角度再思考一下。

“真理所在,即趋附之”。这是清华大学最早的共产党员施的座右铭,也是郭道晖治学态度的首要之义。郭道晖曾将自己的治学态度总结为:一是求真,追求真理;二是有气,有感而发;三是有勇,有理论勇气;四是有恒,锲而不舍;五是有节,讲求节操。

1989年,年过花甲之时,郭道晖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调到中国法学会任研究部主任,两年后离休。但他并未安于享受晚年生活,而是被返聘为《中国法学》主编,开辟了另一个战场。在主编任上10年,他打破学术禁区,主持开展争民主、论人权、论权利与权力等学术讨论,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当时的中国实际相结合。

20世纪90年代初,郭道晖率先厘清“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并从文字结构和音节韵律上首创了“刀制”与“水治”的概念。法学家李步云在评价这对概念时称“这是相当形象也是相当准确的概括”。1997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十五大报告,并于1999年写入宪法。

看似两个名词的词义之争,实则反映了法律功能的工具论与价值论之间的分歧。郭道晖解释,“法制”是一个中性词,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形态都有法律制度,但是未必都有民主,法律制度可以与专制相结合,在这种意义上,法律相当于一种工具;“法治”是水旁,“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水治是人民之治,人民是主体,即民主政治。

权利推定理论,是郭道晖提出的另一个具有原创性的理论。他认为,在法定权利之外还可能存在漏列的权利、未预测到的“新生权利”、剩余权利等,它们可以通过“权利推定”明示出来并取得法律效力。这一开创性的研究体现了权利至上的思想,也拓展了公民权利的多样性空间。

权利与权力是法律上的一对基本范畴,议权利,不可避免地要论权力,并阐明两者之间的关系。1990年,在《论权利与权力的对立统一》一文中,郭道晖率先提出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原始基础,并提出“以权利制衡权力”。这篇文章被视为我国法学界首开权力研究的力作。作为权力研究的延续,郭道晖首次将“社会权力”概念运用到法学研究中,进一步提出“以社会权力制衡国家权力”。

法学界谈及郭道晖,一定无法绕过他于1997年出版的《法的时代精神》一书,全书800多页,近65万字。这部堪称“巨著”的文集记录了他在从事法学研究前20年的所思所虑、所学所成。著名法学家王家福称此书为“经典之作”。

后辈称郭道晖为“白发青年”,不仅是因为他敢言、直言,而且是因为他在古稀、杖朝之年也未停止思考。继《法的时代精神》之后,他又陆续出版了《法的时代呼唤》《法的时代挑战》,被法学界推崇为当代中国法治启蒙“时代三书”。他进入耄耋之年后,又继续出版了《法理学精义》《社会权利与公民社会》《政党与宪制》等著作。

尊经不唯经,对于经典理论,郭道晖总是有着自己独立的思考,大胆立言背后是他对中国法治实践批判式的观察与思考,他的问题意识、选题能力正是来源于此。

在治学过程中,郭道晖主张阅读第一手资料,他花了大量时间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翻阅他写的论文,随处可见他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原文的引用。他所引用的马恩语录,大都是人们闻所未闻的“新”思想。

郭道晖年轻时候的理想是盼望建立一个独立自由的新中国,入党时他甚至做好了经受刑场考验的准备。“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回首望去,他作文的中心思想———“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从未改变。

2、文章背后的“文章”:凝结在纸页里的时代印记

【编者按】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郭道晖改行从事法学和法治工作的第40个年头。40年来,郭道晖撰写了400余万字的法学和法治论文,出版了个人专著12本,主编法学著作10余本。

可以说,郭道晖为自己的人生交出了一份厚重的答卷。他所经历的40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大转型、新旧体制和思想观念大变动之际,他的文章大都是有感而发、针砭时弊之作,有些理论探讨有所创新,有些得到法学界的广泛认同乃至党政机关的采纳,有些也经受过一些“批判”。

这些文章背后也大有“文章”。郭道晖所作《文章背后的“文章”》一文,一方面有助于读者了解文章的写作意蕴,另一方面可管窥时代发展的脉络。本刊节选了3篇郭道晖在不同时期发表文章的故事,希冀引发读者的一些思考。

郭道晖《列宁论租让制》:文章作法的门道

这篇后来刊登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所编《法制参考资料》(1979年4月)的文章,是我(指郭道晖,下同)调入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刚上班第一天、当时的办公室负责人王汉斌给我布置的第一项任务:在《中外合资企业法(草案)》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之际,提供一些资料,供中央领导干部讨论时参考,要我立即写一篇关于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期间实行租让制的论述。这是鉴于当时党内一些干部对建立经济特区和引进外资抱有很大疑虑、持坚决反对态度,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出卖国权,复辟租界”。

接到任务后,我立即返回清华大学,在图书馆通过查阅列宁文集索引,遍阅列宁关于这个主题的有关论著,摘录了许多卡片,用论述的体裁,而不是语录汇编,有针对性地写就这篇《列宁论租让制》的文稿上交,立即被排印送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为中央审议《中外合资企业法(草案)》的主要参考资料之一。

这篇文章除了介绍列宁主持制定租让法令的一些情况外,还着重援引了列宁针对党内外对租让制的各种疑虑所作的回应、解释或批驳。如当时俄国的巴库等地的干部声称:“怎么回事?说俄国话的资本家被赶走了,外国资本家却到我们这里来了?”“邀请资本家再回到俄国来不危险吗?”列宁在答复各种疑虑时指出,如果我们不善于实行租让政策,不善于把外国资本吸收到租让企业中来,就不能改善我们的经济状况。这虽然意味着会“发展资本主义”,但并不危险,因为政权仍掌握在工农手中;租让制只是一种租借合同,资本家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是一部分国家财产的承租者,而不是所有者,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上述这些疑虑,也正是当时我国一些干部的心病。因此,介绍列宁的论述正可消除对吸引外资的争议。据反映,此文在促使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外合资企业法(草案)》时起了重要作用,受到好评。它也是我转行到法学界的入门考试,同事们还以为我对经济法很在行,其实我不过是会一点儿“文章作法”而已。

郭道晖参加研讨会时发言

郭道晖著作内页《法的本质问题的哲学思考》:哲学思考拓展法学思维方法

20世纪80年代初,“阶级斗争的法学”流毒仍有相当影响,法学界展开了法的本质的争论,焦点是:法是只有阶级性,还是也有共同性?在1985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大家就此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我在大会上作了《关于法的本质的哲学思考》的发言,根据辩证法和系统论关于整体与部分的质的区别的理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整体上是有阶级性的,但并不因此排斥某些单个法律(如环保法)或法律规范(如交通规则)的非阶级性,这正如用砖瓦砌成的房屋的性质,不同于砖瓦的性质;“一国两制”不影响我国在整体上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否认作为它的组成部分的香港的资本主义性质。

我还认为,法律现象比法律本质更丰富,它不仅受阶级与经济必然性的支配,还受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各种变异。资本主义国家的法,不完全等同于资产阶级的法律,有时会发生某个法律或法律规范偏离统治阶级意志与利益而有利于人民的现象。

将黑格尔关于“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的理论引入对法的本质研究,是这篇文章的特点之一。指出法的本质除包括法的本质内容(民主、自由等政治思想内容与权利、权力等法理念、法规范内容)外,还有法的本质形式(内部结构形式,如意志的国家形式、强制性规范形式等)。后者正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如政策、道德、团体纪律)的基本特质。

该文还一反法学界长期以来认为既然国家最终将消亡、法也必然消亡的观点,指出随国家消亡的只是原有意义的国家法律中某些要素、本质形式(如国家意志性与国家强制性)的消亡,使传统的法律改变了形态,代之而起的是体现社会共同意志、具有社会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这种新的“哲学思考”和命题引起一位持阶级论正统观念的权威法学教授的质疑和反对,在我还在台上发言的过程中,就同我辩论起来,甚为热闹。这次发言和事后发表的论文《法的本质问题的哲学思考》,特别是关于运用整体与部分的系统论和黑格尔关于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的辩证思维,在法理学界引起很大反响。一位年轻的法律系学生在回顾当时这场争论时说,就是因为读了此文,激发起他探寻法学义理、转学法理学专业的志趣。

3、对话郭道晖:落实依宪治国,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郭道晖郭道晖、江平、李步云被尊称为“法治三老”。一是因为他们的人生跨越两个世纪,都已届耄耋之年;二是因为他们都经历了新旧两个社会,参与过革命斗争;三是因为他们在法学领域都建树颇丰,敢于直言。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现象,本刊记者对话郭道晖。

记者:在1988年发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思想战略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您已经提到了“多元利益群”,并解释了其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在相应的经济基础上出现了多元价值观,您如何看待这种价值观的变化?

  郭道晖:这个问题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虑。对于执政党来说,它起领导作用,需要有统一的思想和纪律,因而其指导思想不能是多元化的。但是,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他们拥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可以表达不同的观点,只要不违反法律,又没有付诸行动,就可以。

记者:基于“社会权力”理论,您曾将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区别开来,您如何评价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情况?我们的社会是否具备了“自治”能力?

郭道晖:首先是态度方面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了一些比较开放的提法。比如,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将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进一步区分开来,这是一种进步。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建设法治国家的时候,我就提出了还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与动力,没有法治社会怎么建设法治国家?对应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两者之间应该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对于什么叫法治社会,目前还存在语焉不详的问题。一些干部乃至学者只是强调“法治社会就是守法社会”。其实,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应是自治社会,也就是政府和社会要分开,让社会自己去干,政府不要包办。在这一点上,我们还需要努力。此外,法治社会还是法治国家的监督力量,是建设和制衡法治国家的基础力量。

  记者:您如何看待中国公民教育的现状?

郭道晖:目前,国家在进行公民教育时以守法教育为主,但我认为法治社会的建设不能只是让公民自己守法,应该鼓励公民监督国家权力守法。

  记者:监督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考虑政府官员的承受力?

郭道晖:我们写文章、提问题也要考虑官员的承受力,力戒偏激,可以委婉些,留点儿余地。

  记者:改革开放40年来,您觉得中国法治建设最大的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郭道晖:从立法上看,我们过去经历了“无法无天”的教训后,现在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社会群体的立法走在前面。当然,随着社会老龄化,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问题日益突出,我在这方面也有切身的感受。

从实践上看,从过去不讲法治到依法治国,再到现在提出依宪治国,这是比较明晰的三个发展阶段。但是,将依宪治国落实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在清华大学学习和工作30年,清楚地记得大礼堂前草坪上坐落着一个石雕日晷,上面刻着“行胜于言”四个大字。宪法和法律的落实也应该遵循这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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