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赫德 李鸿章 烟台议邮 国家邮政
一、选题缘起
我国近代意义上的国家邮政,实脱胎于清末海关试办之邮政。在此之前,皇帝与官员通信靠古老的邮驿,商人与小民通信靠民间信局,《南京条约》签订后,洋人的商埠邮政与“客邮”逐渐兴起,渐成尾大不掉之势。清末的通信,需求端与供给侧,都生机勃勃又光怪陆离。
海关邮政发轫不晚,然到1896光绪皇帝朱批“依议”,法律意义上的国家邮政才正式诞生,此时距赫德主政的海关接手驻京外国使团邮件的传递,差不多过去了三十年。“经过三十年的讨论和二十年试行”,这是赫德在1896年3月22日在信函中告知金登干时发出的感叹。[1]
赫德有此感慨,与1876年在烟台的一件外交交涉事件有莫大关系,这便是海关邮政试办前的“烟台议邮”。
二、相关文献
“烟台议邮”这一承上启下的事件,在邮政史研究领域不算冷门,但是不像后来的许多历史事件,留下邮品可以来佐证。我们今天接触到的很多资料,散见于清代档案、文集、外交史料、海关史料中。民国以降,集邮在中华大地逐渐兴起,追根溯源,大龙邮票的发行及其史前的邮政历史,逐渐被研究挖掘。我们目前能见到的较早从邮政历史角度述及该事件的官方文献似乎是1921年的《中华民国十年邮政事务总论》,而20世纪90年代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1874~1907)九卷,则是近三十年来最重要的清末海关原始资料汇编,但是关于邮政的记载比较分散。同时期台湾张翊著《中华邮政史》和晏星著《中华邮政发展史》对此事件,均安排一定篇幅,不吝笔墨旁征博引。在他们之前,台北邮政博物馆出版的《邮政资料》六集,刊登了陈志川的研究文章《烟台条约议邮史实考》。而199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邮票史》第一卷的执笔者潘振平先生,则在其中第二章第二节用两千余字的篇幅来交代这一事件的原委。
[1] .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6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95,第2474号函, 1896年3月22日,444.
以上是烟台议邮这一事件比较重要的著作与研究文章。
总税务司署造册处(摄于中国海关博物馆)三、历史背景
咸丰八年至十年(1858~1860年),依据《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条款,各国公使驻京,清政府需保证驻京外国使团来往公文及通信的安全,这件事情一开始是交由驿站办理。由于通信以上海为枢纽联系西方世界,驻京外国使团的信件都是从天津港水路送至上海,再经转香港至欧美(1867年以前)。冬季天津港封冻,邮件只能通过陆路到达镇江后,再转运到上海。咸丰十一年(1861年)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下简称总理衙门),这项冬季邮递事务遂转由其负责。同治四年(1865年)秋,海关总税务司公署由上海迁至北京办公,次年,总理衙门将此项邮递事务移交海关总税务司办理。雄心勃勃的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十分积极地接手了递送使馆公文的工作,并着手启动了为海关内部及在华官方或半官方人士服务的邮递业务。当时很少有人会想到,这项不起眼的业务,竟然就是中国近代国家邮政的雏形。[2]
1875年(清光绪元年)2月,英国驻华使馆翻译官马嘉理从上海过长江,穿越云贵高原抵达中缅边境,在迎接柏郎探险队入境时,于云南蛮允被杀。柏郎探险队的使命,是为大英帝国打通由伊洛瓦底江上游的通航处八莫至云南腾越厅的商路,以便穿越大理、昆明,直入四川,与长江水路贯通。将整片英印殖民地与中国长江流域相勾连,是大英帝国确立亚洲霸权的重要一环。事件发生后,中英之间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交涉。在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的施压下,总理衙门承认了事态的严重。威妥玛想顺势一揽子解决英国盘算多年的有关通商并修改关税税则等诸多要求。这样,关于马嘉里事件的交涉,就演变为进一步解决中国同西洋各国的关系和扩大贸易的讨论了。中方谈判代表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赫德在中英之间调停,并对谈判事宜提出建议。由赫德带回的英方提出的条件中,包括了“归总税务司管理”的“送信官局”和“铸银官局”问题。送信官局意即国家邮政局,铸银官局即国家造币厂。为了顺利解决中英之间的外交危机,恭亲王奕䜣原则上同意此要求,并让李鸿章拿出具体办法。然而,其实这只是赫德自己提出的要求,英国方面在谈判全程都没有提及这两条,最后,李鸿章同意了设立由海关总税务司管理的“官信局”。这就是中国近代邮政史上著名的“烟台议邮”。
“烟台议邮”后,原本悄悄发展的海关邮递业务开始浮出水面,海关邮政的发展由此加速。新式邮政的各项业务,如建立邮务机构,拟定邮递办法、规则和开通邮路、确定邮政资费等,无一不由海关操办。1878年,赫德授权天津税务司德璀琳,办理北京、天津、烟台、牛庄、上海五处邮务。至此,海关办理的邮递事务演进为海关试办国家邮政,出现了新的变化。
随着海关向公众开放邮递业务筹备工作的启动,是否使用邮票和如何印制邮票的问题,便提上了日程。1877年5月,赫德批准了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关于制作邮票的计划,这项计划包括了邮票的图案设计和印制安排。1878年7月24日,首批邮票运抵天津,中国第一套邮票——大龙邮票诞生。
[2] .《中国邮票史》[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94.
四、议邮经过
1875年(清光绪元年)2月发生的马嘉理事件,其实由前后两件事组成,一是英国驻华使馆翻译官马嘉理2月21日在云南蛮允被杀,后来被认定的主使者腾越厅左营都司李珍国系朝廷命官;[3] 另一就是从缅甸入境的柏郎探险队因此被阻,退回缅甸八莫(2月22日)。根据后来的官方调查,此事起因并不复杂,就是云南地方势力认为洋人入滇“设领事官以通商,蔓延既多,恣横日甚”, 故而擅自行动。明知马嘉里和柏郎的举动知会过总理衙门,得到了清廷允许,仍然一味蛮干。以为“众心一举”,“众怒难犯”,只要聚集多人阻住洋人“围之鼓噪,责以大义,动以危言,使不能施其伎俩,求官排解始得远遁。” [4]这样即使督抚欲遵中央政府指令保护过路洋人,亦无如之何了。事情发生以后,云南官场以云贵总督岑毓英为首的一干大员们,一 开始或受传统思想支配敌视洋人,或囿于官场积习,因循耽延,疏忽拖沓,待英国人调查取证后上门理论时,又进退失据,处置乖张,最后惊动中英上层,险些开启战端。此事最后谈判经年,待《烟台条约》签字画押,其实中国在谈判桌上失去的东西,比之一开始就干脆利落惩凶赔偿认栽要大上许多。
1875年中英谈判陷入僵局时,当年9月,赫德介入滇案谈判。当英方将各项索求归纳在一份节略中递交给中方时,总理衙门让赫德翻译,并令其发表意见。随后,又命赫德详尽考虑“改善商务关系”,并提出全面意见。赫德此时看到了可遇不可求的良机,是“提出公正要求,消除进步障碍的更好机会” [5]。他一边静观事态发展,一边利用总理衙门和威妥玛给他的机会为自己的计划铺路。这年冬天,海关自办了冬令邮班,当天津港封冻后,海关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第一次将邮件从北京递送到上海。赫德在1875年12月9日致函金登干,为示郑重,他在信中左上角金登干的称呼上面写道:
这封信今天将由我们第一个冬季陆路信使送到上海。[6]
他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殚精竭虑,于1876年1月上交了一份题为《总税务司条陈改善对外关系》的节略。正如他在当月26日寄给远在伦敦的金登干的信中所说的那样:
10月份以来,我格外繁忙,但由于我昨天向总理衙门交上了我的报告——我曾允诺威妥玛爵士写的有关云南事件的报告,我又可以松一口气了。那份报告,我笔迹潦草,整整用了三十张大页的纸,我还得不断从头到尾地翻看,使它既充实又简明,既论点明确又不觉唐突失礼。要使该文件不仅在中国人面前,而且在所有各缔约国面前都拿得出手,……此外我还得亲自把它译成中文,所以你就可以理解我在这文件脱手时该是怎样如释重负了。[7]
赫德大大扩充了总理衙门给自己布置作业的范围。在这份分为商务、讼务、政务三部分,反响颇大的节略中,赫德为在东土攫取到西洋文明的果实播下了许多种子,这和威妥玛负有的使命是不谋而合的。其后光绪五年五月二十四日(1876年6月15日),因总理衙门未能满足英方滇案谈判的全部要求,威妥玛第三次下旗离京赴沪,以谈判破裂相要挟。总理衙门急忙召见赫德,请其出面调解,赫德则表示愿意赴沪调停,挽回危局。1876年7月2日,赫德趁机在总理衙门大谈国家邮政。据《赫德日记》记载:
(7月2日)下午去了总理衙门,主要谈造币厂和邮政局。我真希望两项计划都能实现。
(7月3日)只要李(鸿章)赞成,(他们)就同意邮政系统和造币厂![8]
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四日(1876年7月5日),赫德将所议节略以“通商章程”为名再次递呈总理衙门。急于了结滇案的总理衙门同意了赫德所提各条,赫德便准备带着这些条件赴沪,劝说威妥玛继续谈判。总理衙门即一面令赫德赴沪,一面致函李鸿章,于赫德过津时与之商论,并将所有赫德陈说函告李鸿章与南洋大臣沈葆桢考虑。李鸿章为此向朋僚评论道:
[3] .郭大松.滇案议[J].山东社会科学1994(3):93-96.
[4] .王彦威,王亮 编.《清季外交史料》[M].台北: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85:第五卷第27页.
[5] .[美]丁韪良.《花甲记忆——一位美国传教士眼中的晚清帝国》[M].沈弘、恽文捷、郝田虎译.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92.
[6] .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1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218号函,1875年12月9日,327.
[7] .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1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 233号函,1876年1月26日,345-346.
[8] .转引自Philip W. Ireland, CHINA-The Large Dragons, 1878-1885, Robson Lowe LTD., London, 1978:9.
顷威酋致弟书云:“良晤之期,时日匪遥。”似又欲效去年秋下旗出京故态。赫德复议商务、讼务、政务三大端,必与该使同谋,所言未必无理,待其人而后行。目今上下中外局势、人才,即能知能说,亦做不到,况未必皆知;即皆能谅之,谁敢冒天下之不韪而首发大难耶,该使等趁此时事,故相挤迫,患未有艾。[9]
所以当赫德提出要将开办国家邮政的条款纳入中英条约时,总理衙门与李鸿章都以为是赫德、威妥玛早就串通好的。是年闰五月十五日(7月6日),李鸿章函总理衙门:
赫总税司意存见好,既欲赴沪劝结滇案,自须因势利导……至第六、七条,送信官局、铸银官局,皆泰西生财之法,日本久已仿行,赫总税司上年在津谈及银局一事,鸿章谓中国必应创办,近日丁雨生中丞、上海冯道、津关黎道、招商局唐廷枢等,皆筹议及此,而未即举行。信局牵涉洋商,似非税务司管理不可,银局变通圜法,抵完税项,大利所在,黎道亟称未便令总税司专擅其权,致成尾大不掉之患。据赫云:二条系威使所愿办。此事办成,于洋商无甚利益,不知威使何以愿办,……拟俟赫过津面议时,再将信局银局两层,相机与之酌议。[10]
此函说明李鸿章对所谓“送信官局”是了解的,这是他爽快答应赫德的基础。不过,久历宦海的李鸿章还是要让洋人来敲开道锣,他对沈葆桢交待道:
昨总署(总理衙门)又令赫德往沪劝说,该总税司有节略七条,总署允其大半,信局、银局两层,嘱由敝处酌定。赫过此会议半日,因系持与威使议和,不得不略予通融……。[11]
过了四天,闰五月十九日(7月10日),赫德赴津面谒李鸿章,问答节略如下:
赫问:“设立送信官局,是否可行?”
李答:“各口中国信局甚多,信资便宜,恐亦无大生意”。
赫云:“我拟设此局于通商各口,代人寄信,如京城、天津至香港,每信一件,酌量信厚薄,少则取钱一二十文,多者七八十文至百余文不等,并不代寄银钱货物,各处华商信局仍听其自便”。
李答:“此节可由总税司办理”。
赫云:“所拟设立铸银官局一节,应请中堂裁示”。
李答:“此节关系较重”。
赫云:“我所拟各条,因恐威大人有不愿商办之处,是以多为设法。信局、银局皆与与外涉有裨,因将银局必有利益之处再四怂恿,意在必办,且谓银局若由总税司管理,选募洋匠顺手,各口洋商亦皆信服,可以得利”。
李告:“此原中国应办之事,我亦极愿商办,但事关重大,不妨妥细讲求,将来如定开办,须将详细章程悉心核议,如买机器、盖房屋、募用中外匠人,无论系交总税司办理,抑由中国官自办,皆须会商,贵税司似可不必急急。该税司坚请定一期限,拟于何时开办,因姑与酌定两年之内可以开办,仍应先议妥章程,不必定由总税务司管理。该税司随取洋笔记载别纸,意欲为他日请办地步”。[12]
赫德从海关介入邮政的经历中充分感知了条约制度的好处,因而当中国官员逡巡不前时,自然想到借助西方的外力是促成海关开办中国国家邮政的捷径。但赫德此时有预感威妥玛那里可能指望不上,他不得不对李鸿章实言相告,好预留转圜余地。由于前景难测,赫德的天平倾向了难度更大的官银局,希望李鸿章力保这一项,而将官信局排在其后。而李鸿章对赫德的两项提议,态度泾渭分明,即邮政“此节可由总税司办理”,而造币厂“事关重大,不妨妥细讲求,将来如定开办,须将详细章程悉心核议”,“无论系交总税司办理,抑由中国官自办,皆须会商”。而赫德本人为郑重其事,特意将李鸿章的讲话用钢笔择其要点记了下来。
此次谈话的第二天,闰五月二十日(7月11日),李鸿章即函总理衙门:
[9]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李鸿章全集》第31册[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光绪二年二月十三日《复沈幼帅》,361.
[10].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李鸿章全集》第31册[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光绪二年闰五月十五日《复总署·论赫德劝结滇案条议》,432.
[11]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李鸿章全集》第31册[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光绪二年闰五月二十日《致沈幼丹制军书》,436.
[12].陈志川,《烟台条约议邮史实考》[J].台湾《郵政資料》六集,郵政博物馆。转引《李文忠公全集》譯署函稿卷五,第34页.
赫总税司十七夜抵津,十九巳初来见,至未正始去,问答甚详,另录清 折呈览。该总税司所应与敝处酌议者,……第六条送信官局,据称毋庸禁止民间信局,无甚流弊,即允定由该总税司筹办。第七条铸银官局,关系利害较重。该总税司坚称威使意欲必办,可先议详细章程,或限一两年内开办,鸿章姑允以两年”。[13]
10日那天,李赫二人从上午9时(巳初)谈到下午2时(未正),老辣如李鸿章岂能看不出赫德的破绽,他已察觉关于开办官信局与官银局的提议,皆赫德一人上下其手,只是尚不知道威妥玛到底持什么态度,倘若威妥玛不积极,则自己必多担待,这就是李鸿章心虑赫德演不好这场戏的缘由。
几天后,闰五月二十三日(7月14日),总理衙门奏称:
臣等因八条中之第六条专论商务,因令总税务司赫德来臣衙门晤商,赫德亦愿居间前往上海,与英国使臣面商,冀有转圜,所议各层,大致在洋货进口、土货出口,华洋各商如何领单,完正子各税,及在口岸内抽厘,应照子税数目议定划一办法,及在海口开官信局、官银号由该税务司管理等事,揆诸利害重轻,尚可开办,臣等即令其由津赴沪,一面函致李鸿章,于赫德过津晋谒时,与之逐一商论。[14]
此处可见,总理衙门原则上已经同意了赫德开办官信局和官银局的提议。
此后的谈判,于光绪二年七月初三(8月21日)在烟台正式开始,七月二十四(9月11日)结束。历经二十一天的唇枪舌剑,最后于七月二十六日(1876年9月13日)签字画押。很快七月三十日( 9 月 17日) ,清政府就批准了《烟台条约》。然而英国方面直到1885年7月才批准这一条约,中英双方于1886年5月6日在伦敦交换条约批准书。英国方面以马嘉理案为借口,持续一年半的中英云南危机就此落下帷幕。
光绪二年九月初十(10月26日),李鸿章致函总理衙门:
奉公函鈔件,以威使催询赫总税司前议铸银官局,请由贵衙门先给一信,该总税司回津提及,即斟酌答覆等因。查鸿章初到烟台时,赫德屡次来见,谓威使因彼在京,为钧署解说前事,颇与龌龊,该总税司意欲专帮中国一边,自七月十二日宴会各使之后,威意稍解,允即另议条款。赫德又来称,威自往寻伊,与商通商各节,而威使连日会议,绝未提赫德所陈商务六条,迨草稿定议后,威始言及赫拟办信银局二事,皆与中国有益,闻已准行,请给伊一信为凭,鸿章告以信局无甚流弊,曾允试行,银局须再商酌。缘系题外之文,迄未给予信函,画押次日,各自启程,遂亦不复置议。惟赫于在烟闲谈之倾,谓信局准于来年开办,银局章程现令由英国钞寄,续行缮拟呈核。赫又谓非欲揽中国利权,如中国有人能办,亦听其便。当时威使提及,由赫之怂恿,兹果再向钧处催询,鄙意亦料赫过津時,当更议催,赫德于九月初四抵津,重九来谒,留谈半晌,询其曾接威使至京后信否,赫云并未接过,但泛论在烟订约,及来年添开口岸各事宜,却复提此事。……他日或重申前请,似应俟该总税司详细章程送到,再询之华商有愿承办者,另请示遵。[15]
李鸿章此函是在烟台谈判结束以后发出的。可见赫德的预感不无道理。而在烟台谈判开始后第四天(1876年8月24日),赫德从烟台寄给金登干一信,其嗅觉是敏锐的,他是这样表述的:
很不幸,在许多事上,威妥玛和我本人之间的关系不如以前。他生气了,现在我们之间只是见面点点头而已;我私下感到惋惜,因为我喜欢这个人,也尊敬他,而为了海关的某些考虑,我也感到可惜。[16]
在设立官信局和官银局的事情上,赫德事先虽对威妥玛和李鸿章反复陈说,但在烟台正式谈判中,威妥玛却摆了赫德一道,“绝未提赫德所陈商务六条”,以至于最终成文的《烟台条约》中并未包含赫德一厢情愿的那两个条款。而李鸿章在谈判中间,自然也无法主动向威妥玛提及这件事。威妥玛最终也只是在条约文本议定以后,向李鸿章“始言及赫拟办信、银局二事,皆与中国有益,闻已准行,请给伊一信为凭”。
[13].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李鸿章全集》,第31册[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光绪二年闰五月二十日《致总署·复赫德条议并速遣使》,435.
[14].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第6卷,恭亲王奕䜣“奏中英交涉不能豫料,请整頓江海防务折”.[M].台北: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85:第六卷第16页.
[15].陈志川,《烟台条约议邮史实考》[J].台湾《郵政資料》.第六集:转引《李文忠公全集》譯署函稿卷六,第30页.
[16].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1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 281号函,1876年8月24日,435.
这件事情如此收场,令赫德大为沮丧,他的设想完全落空了。威妥玛后来向英国外交部报告说,这是因为协议的三个部分没有安排这两条的适当位置,[17]当然只是托词。赫德并不傻,他在当年(1876年)11月17日写给金登干的信中说到:
威妥玛十天前走了,临行前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走进我的书房,但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失去昔日的亲热感。我不能就他在“马嘉里事件”中的处理方法向他祝贺。实质性的好结果是新开四个口岸和沿长江装卸货物的安排。曾向他自愿提出造币厂及邮政设施,但他决定不要——或者是忘记了。[18]
差不多一年以后,他在与金登干的通信中,再次提及此事并耿耿于怀:
我听说威妥玛曾告诉告诉美国驻华公使西华德,他之所以反对接受建立造币厂和邮政局的委托,是因为那样一来,就会使太多的东西——太大的权力和太多的权限落入我的手中!!![19]
然而条约已成,任何事后的补救均为时已晚。
五、结语
1876年夏天中英在烟台的交涉,结果与同时期前后那些谈判,本质上并无多少差别——列强在华权益的细化与扩大。与条约的具体条款相比,并未列入其中的“送信官局”和“铸银官局”这两条,其实对英国无可无不可,但对当时中国的开放与现代化,实有好处。以均一邮资、贴用邮票、固定邮路、定期邮班、普遍服务为显著特征的近代国家邮政,于此次谈判结束两年后,便以海关试办邮政的面目浮出水面,尽管只是个雏形。然而谁也没有料到的是,这一试就是近二十年,进展缓慢,被近邻日本远远甩开,可谓起个大早,赶个晚集。这是近代中国艰难转型的一个缩影和写照。当时国内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此时中国正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惟有变法自强,不仅从器物,更要从制度层面快速变革,才能追上当时先进国家的潮流。很遗憾,囿于官场积习,囿于保守势力的干扰,就连邮政这一相对中立,于国于民有利的公用事业,也是如此遭际。当时的老大帝国,任何的改革不到生死攸关不改不行的地步,是不会有任何明显进展的。即便地位超脱如赫德辈的客卿,虽谙熟中国官场规则,也不得不辗转迂回,借助条约谈判之类的外力干预,才能借题发挥,趁机推动。尽管距此次谈判和议邮仅两年,海关大龙邮票就呱呱坠地,火种点燃,然而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国家邮政之火,却要等到20年后甲午惨败,才开始全面燃起。
今天我们在欣赏大龙邮票的古典之美时,围绕这套邮票诞生前的在烟台海滨的算计规画,迂回提出,辗转推动,同样值得我们去探究、分析和还原。
谨以此文纪念大龙邮票发行140周年。
[17].《中国邮票史》[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98;转引自《晚清邮驿之演变》,第72页.
[18].陈霞飞主编. 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1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300号函,1876年11月17日,464.
[19].陈霞飞主编. 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第1册[M]. 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391号函,1877年10月25日,622;另参见卢汉超:《赫德传》,第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