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调查
陈飞、陈然是一对亲兄弟,出生在江苏省淮安市。自2012年起,兄弟两人合伙在南京市做生意。2015年夏季,两人打算扩张生意。陈飞看到一则“急转店铺”的转让信息后,便让弟弟陈然出面与对方洽谈。
店面的产权人是南京市某学校。当时,店面承租人出示的原合同中规定有“租期暂定至2016年6月30日,期满后可续租,转租需经校方同意”等条款。办理店铺转让时,陈然提出要与学校有关负责人见面。但前店铺承租人对陈然夸口说学校的后勤处主任是他哥们儿,他已经向他打好了招呼,把店铺租给陈然,并当着陈然的面给“后勤处主任”拨打了电话。陈然信以为真,当即支付了一笔不菲的转让费,盘下了这家店铺。
2016年7月,店铺租赁合同到期,陈然正准备与学校接洽,后勤处主任王敏主动找上了门。王敏得知店铺易主,满脸愠怒道:“你们凭什么自作主张?学校已决定收回房屋了。”陈然问道:“原来的老板不是已经和你沟通好了吗?”王敏否认。陈然这才知道是前店主虚张声势,骗了他的转让费。为了减少损失,陈然向王敏央求把店铺租给陈氏兄弟。王敏断然拒绝。
陈飞听闻此事,与弟弟陈然再一次找到王敏说情。王敏丝毫不松口:“学校已经另有安排,没得商量。”“什么安排啊,肯定是你的关系户呗!”陈飞控制不住情绪,与王敏大吵起来,还与王敏发生了肢体冲突。学校保安闻讯赶来,将陈氏兄弟赶了出去。临出校门时,陈飞气急败坏地放出狠话:“走着瞧,你等着!”
几天后,陈然被迫退出了店铺。看着弟弟愁眉苦脸,陈飞越想越生气,觉得王敏太不近人情,不体恤外地人在省城打拼的辛苦。为了出心中的恶气,陈氏兄弟寻思着,王敏负责学校的后勤,如果找出王敏腐败的证据,不愁治不了他。于是,陈飞找到自诩为神探的周国庆,向对方预支了一笔不菲的费用,委托他搜集王敏腐败的证据。
周国庆接下陈飞委托的业务后,连续多天跟踪拍摄王敏的出行轨迹,却一无所获。于是,他从王敏的户籍信息、住宿信息着手查找线索。一个多月后,周国庆意外获得王敏的一条开房记录。
炮制绯闻
这是一条已过数年的住宿登记信息,信息显示王敏与名为李莉的人共同入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大酒店的一处房间。
“经过调查,李莉是这个学校的女教师……呵呵。”喜出望外的周国庆给陈飞打电话说。陈飞当然猜出了其中的含义。
陈飞琢磨着,王敏与李莉是同事关系,却不远千里跑到温州去开房。若此事被学校察觉,对王敏的影响不言而喻,说不定还能牵扯出王敏其他见不得光的事情。于是,陈飞将王敏在温州酒店的住宿信息连同照片用匿名方式邮寄给了学校纪委。
学校方面收到举报,展开了调查,发现其中有误会:当年学校组织教职工出游,王敏、李莉两人并不住在同一房间。此事有同事证明。情况调查清楚之后,因为是匿名举报,学校无法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也没有告知王敏、李莉。
寄出去的举报材料过了几个月仍不见动静,陈飞认为是学校护短,便打算把情况发布到网上,以引起学校上级部门的重视。于是,陈飞根据住宿登记信息编撰成如下文字:王敏生活作风腐化,潜规则女下属,自2011年起与李莉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陈飞把散播消息的任务交给了周国庆。可周国庆对网络环境并不熟悉。不过,周国庆认识网名为“江南才子”的张平,张平自称有几十万名微博粉丝。
“我有猛料,你敢不敢曝光?”周国庆问张平。张平一听是猛料,满口答应。于是,张平根据周国庆传来的爆料,将王敏的住宿登记信息图片和陈飞编撰的文字进行修饰和处理后,在西祠胡同、南京市政府网上投诉平台、市长信箱、南京市纪委邮箱、江苏省纪委网站投诉平台、某学校官方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上扩散发布。
就这样,在西祠胡同的贴吧里出现了这样一则帖子:“有图有真相,本人多次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每次均石沉大海,投诉举报无门。现借助网络平台曝光此人的种种违法违纪劣迹,希望网络高人扩散或者上级部门中的正义之士早日将此人绳之以法。”
网络传播速度成几何状态递增,“王敏潜规则女下属”的一文不胫而走,一时流言四起。此时,李莉正在申报学校的副高职称,由于该文的负面影响,有关负责人对她婉转表示,职称评定需要等一等。王敏更是陷入舆论旋涡,每天都有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
李莉纳闷儿,自己作为教师,平时在工作上从未与王敏有过交集,私下也没有来往过,为什么会传出两人开房的记录?
2017年4月6日,李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张平涉嫌诽谤罪。法院委托公安机关予以协查,通过对陈飞、周国庆、张平以及郊游中和李莉共同出行温州的同事进行询问,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李莉一行入住某酒店时,导游将游客身份证统一交给前台登记,服务员误将王敏当作女性,与李莉登记为同一房间号,从而形成了错误的登记信息。导游分发门卡时虽及时进行调整,却没有告知前台对登记进行变更。
侵权判赔
2017年8月11日,李莉将陈飞、周国庆、张平及温州某酒店起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陈飞、周国庆、张平立即停止名誉侵权行为,删除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酒店协助李莉办理更正或删除错误的住宿登记信息;四被告需登报为李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连带赔偿李莉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陈飞、周国庆、张平当庭吵了起来。三人互相推诿,为自己开脱责任。
陈飞当庭向李莉道歉,称自己无意中伤害了李莉,他未在网上发布涉案信息,也不认识张平,也没有委托张平在网上发布信息。
周国庆则辩解,他只是根据陈飞的要求提供了所获取的住宿登记信息,他个人没有参与帖子内容的撰写及发布行为,不具有侵权的危害性。
张平见陈飞、周国庆把责任都推给了自己,气愤地说,所发布的信息全部由周国庆提供,他将信息在网上发布是为了曝光他人,并无曝光李莉的主观意图。对此,他向李莉表示歉意。
酒店代理人也道出了自己的想法:住宿登记信息早已由公安部门留底,酒店无权自行更正,也无法要求公安机关变更信息。故李莉要求酒店更正或者删除错误的住宿登记信息,是客观上不能达到的状态。入住当天,李莉所在的旅行团成员将身份证交由所在旅行社导游统一安排住宿,酒店是在导游的指示下办理入住手续的,不存在登记错误的主观故意,故酒店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陈飞为泄私愤授意周国庆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住宿登记信息,在对该住宿登记信息配以其杜撰的涉案文字内容后,再次授意周国庆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涉案侵权信息,后周国庆授意被告张平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涉案侵权信息;张平在未核实该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将该信息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发布,对李莉造成了严重影响,侵害了李莉的名誉权。因此,陈飞、周国庆、张平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可以确认李莉入住温州某酒店当天与案外人王敏并未实际住宿于同一房间,酒店具有如实填写登记信息的义务,其未举证证明错误登记信息系由他人引起,也未举证证明其尽到审核义务,故可认定酒店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原告的名誉受损存在因果关系,故被告某酒店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住宿登记信息已上传至公安机关信息系统,酒店虽无权主动更改或删除,但可向公安机关说明其提交的信息错误,申请对此予以更正或删除。
由于涉案侵权信息已被删除,且此后未发现陈飞等三人再有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故李莉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并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已无实际意义;但李莉作为权利人,仍可要求陈飞等三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2018年3月9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飞、周国庆、张平在江苏省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为李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三人连带赔偿李莉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温州某酒店协助办理更正或删除李莉住宿登记信息。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法律点评
住宿登记信息属于隐私保护范围
点评人: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晓霞
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情况不容乐观。2013年10月,国内安全漏洞监测平台“乌云网”披露,浙江某公司为中国大型酒店数字客房服务商,因为系统存在安全漏洞,致使与其有合作关系酒店的2000多万条开房记录被泄露。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双方之间有保密义务。消费者去酒店入住,与酒店形成合同关系。酒店没有妥善保管消费者信息,致使泄露,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中也规定:一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了避免侵权信息泄露事件再次发生,2017年,公安部出台了《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旅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的有关单位及人员,禁止传播、出售、提供、泄露、删改旅客住宿信息和旅馆视频监控资料,除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调查或者经住宿人员同意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住宿人员相关信息和视频监控资料。旅馆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住宿人员相关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
条例对泄露住客信息也作出明确规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