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人的产生与演变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图腾媒、祖先媒、官媒和私媒。(杨琳蔚《媒人探源》),这都与中国的婚姻文化有关。上古时期,“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配)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管子·君臣》)的时代,“长幼侪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列子·汤问篇》),这个时候,是没有婚姻约束的,也就没有媒人产生的气候和土壤。
后来,随着父权制、私有制的产生,婚媾逐渐向专偶制过渡。私有制产生时期,媒就应运而生了。到了周代,有了“媒”的专职称呼。从现有的文献看,媒人的产生也与古代的抢劫婚有关。历代文献中多有记载。《易经·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易经·贲》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描写的就是古代抢婚的场景。而《周礼》中也规定“娶妇以昏时”,刘申叔《古政原始论》中解释说:“其行礼必以昏时者,则以上古时代用火之术尚未发明,劫妇必以昏时,所以乘妇家之不备,且使之不复辨其谁何耳。”这正反映出从母系制度向父系制度过渡的历史时期中的“劫夺婚”制度。《说文·女部》:“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从女的“婚”字,仍可作为古代先民抢婚习俗的旁证。
一 媒妁的多张面孔
媒妁从产生到发展,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名称,清人梁章钜《称谓录》卷二八“媒”条之下,共列举了24种称谓。结合《辞海》《辞源》《中国风俗辞典》《中国民俗辞典》等工具书,媒妁的称谓有近五十种之多。
历史上最早记载的媒人,出自《诗经·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楚辞·湘君》中也有:“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后来,《孟子·滕文公下》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解字》上说:“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段玉裁注曰:“虑难曰谋。《周礼·媒氏》注曰:‘媒之言谋也,谋和异类使和(合)成者。’”“斟者,酌也。酌者,盛酒行觞也。斟酌二姓者,如挹彼注兹欲其调适也。”在许慎、段玉裁两人看来,媒妁就是谋和,调适两个不同姓氏家族联姻的中介人。媒妁成为历史上最正统最规范的称谓,主要用于书面语中。而“媒人”更多为老百姓所称呼,最早见于汉代乐府诗《孔雀东南飞》。
(一)神话传说中的媒妁。
有些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在其神奇的经历中,曾为人类的婚姻进步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后人就把其当作媒神来崇拜,并称为媒妁,如被奉为“高禖”的女娲、伏羲,还有蹇修、月下老人等。
蹇修,传说中伏羲氏之臣,也是著名的媒人。《楚辞·离骚》曰:“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解佩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王逸章句:“蹇修,伏羲氏之臣也……言己既见宓妃,则解我佩带之玉,以结言语,使古贤蹇修而为媒理也。”屈原解下兰佩寄托自己对宓妃的一片深情,并请蹇修当媒人。虽然屈原的追求失败了,但以蹇修为媒妁的诗文留了下来。
晋郭璞《游仙诗》之二:“灵妃顾我笑,粲然启玉齿。蹇修时不存,要之将谁使。”明杨珽《龙膏记·酬咏》:“你若肯做灵妃,冰夷也不辞做蹇修之使。”都将蹇修称为媒妁。而《聊斋志异·辛十四娘》中亦有“生不忘蹇修,翼日,往祭其墓”的描述。
以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作为媒妁,其自身所带的褒义显而易见。蹇修比起媒妁、媒人而言,也要文雅端庄许多。
除了蹇修,媒人流传最广的就是月下老人的传说了。这个故事最早见于唐人李复言的《续玄怪录·定婚店》:“杜陵韦固,元和二年旅次宋城,遇一老人倚布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固问所寻何书,答曰:‘此幽冥之书。’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姻耳。’又问囊中何物,答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妻之足,及其生,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
这个故事就是千里姻缘一线牵的出处,自此以后,“月下老人”就成为我国民间敬仰的媒神。《红楼梦》中也有相似的论述,薛姨妈对林黛玉、薛宝钗说:“自古道:‘千里姻缘一线牵。’管姻缘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预先注定,暗里只用一根红丝把这两个人的脚绊住,凭你两家隔着海,隔着国,有世仇的,也终久有机会作了夫妇。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凭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处的,以为是定了的亲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
如今,月老也成为人们寄托自己美好爱情、婚姻的“幸福之神”;月老手中的红线,便成了众多男女的希冀与期待。杭州西湖白云庵的“月老祠堂”贴有对联:“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成为世世代代人们的美好心愿。
(二)约定俗成的媒妁。
除了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一些诗词典故中的词语,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演变,约定俗成,也变成了媒妁的称谓,典型的代表有伐柯人、冰人等。
媒人被称为伐柯人,源于《诗经·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后世因此将媒人称作伐柯人,将提亲称作“伐柯”。
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嫁娶”记载:“婚娶之礼,先凭媒氏,以草帖子通于男家。……如新人中意,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既已插钗,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
古人又将媒人称作冰人,最早的记载来自《晋书·索传》。书中说,晋代有个叫令狐策的孝廉,有一天,夜里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站在冰上,和冰下的人说话。令狐策对梦中所见百思不解,第二天便去请好友索来解梦,索说:“冰上属阳,冰下属阴,冰上冰下对话就是有关阴阳之事。按《诗经》上说如果士子要娶妻,赶在冰未化之时,于人而言,男为阳女为阴。你梦与冰下人说话,是阳向阴说话,就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您站在冰上和冰下人交谈,就代表了阴与阳发生了关系,那应是做媒的事了。你若做媒,应赶在冰雪未融化之时,定然一说即合。”因为有这个传说,后来人们就把媒人称作“冰人”了。
冰人之说,也和古人娶妻的时间有关。在古代,人们娶亲一般都选在冰雪未消的仲春。因为古人认为,仲春正是阴阳交替之际,阳气开始萌生,阴气逐渐消退,万物即将蓬勃生长,所以,在这时成婚不但合乎阴阳之道,更符合自然万物的生长规律。冰雪消融后春忙即将开始,因此就不适宜举行婚礼了。《诗经·匏有苦叶》中说:“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所以,古人娶亲,关键在“冰未泮”,也就是冰雪未消时节。
文学作品中的媒妁,更是数不胜数。从《诗经》开始,文学中就出现了媒妁形象。媒妁被称为红娘,最经典的莫过于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了。红娘这一形象最早见于元稹的《莺莺传》。这个时候的红娘,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婢女。后来到了王实甫的《西厢记》中,红娘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她虽然身为奴婢,却不卑不亢,而且机警老练,尤其是在“拷红”一场中,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促成了张生与莺莺的爱情与幸福。红娘这一形象也赢得了人们的好感。
二 官媒与私媒
《礼记·坊记》曰:“男女无媒不交。”《管子·形势解》曰:“妇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后家事成。……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人不信也。”由此可见,媒人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时的官府对此也是非常重视,并设置官媒,专门管理人们的婚姻问题。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最早设置官媒的是周代。《周礼·媒氏》记载: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
上述文字说明了媒氏的具体职责:一是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二是通令成年男子要按时结婚,不可逾期;三是每年二月农忙之前,督促青年适龄男女及时结婚;四是监督、执行彩礼的数量;五是主管婚姻诉讼案,惩罚那些违法者。这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官媒制度的最早和最完备的记载。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官媒机构进一步扩大。《管子·入国篇》:“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当时“掌媒”这个官方机构,除了为年轻人安排嫁娶,还为鳏寡重新组织家庭,并分配给他们田宅。
在历史上,官媒一直统治掌管着人们的婚姻制度。《晋书·武帝纪》记载:女子凡年满十七岁,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
官媒发展到宋代,有了等级的划分,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其媒人有数等,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官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手,把青凉伞,皆两人同行。”这种等级不仅反映在说媒的对象上,还反映在穿着服饰、人数等方面。有专门的服务对象,并以特有的服饰作等级标志,这是媒人高度职业化的最明显特征。
到了明清时期,官媒演变成官衙中专门承办女犯的婚姻择配或贵族之家放出女奴的婚配,及看管送押女犯的女差役。“斩绞监候妇女,秋审解勘经过地方,俱派拨官媒伴送”。“各地方官遇发堂择配之妇女,交充官役之妇人执行,称曰官媒;同时各地方官鉴于管辖区内贫女婢女,婚嫁为难,由官代为媒妁,杀礼以成其婚,亦曰官媒”。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说,清朝曾将大批罪犯流放到西北边疆去,为解决这些人的婚姻,特地“立媒官两人司其事,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
虽然官媒是政府设立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私媒队伍庞大,产生社会整体效应的不是官媒而是私媒,以至于后来演变成了社会的一种职业。宋代就被列入“三姑六婆”的行当之中。陶宗仪《辍耕录》解释道:“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六婆者,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也。盖与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于此,而不致奸盗者,几希矣。若能谨而远之,如避蛇蝎,庶乎净宅之法。”由于媒人的良莠不齐,一部分媒人弄虚作假,谎言连篇,《战国策·燕策》中,苏代对燕昭王说:“周地贱媒,为其两誉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因此,媒人的地位较低,受人鄙视。
三 “三书六礼”与媒妁
中国古代社会,可以说是由“礼”的精神建立起来的,“礼”是人们安身立命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也是国家政治实施的纲纪。自古以来,婚姻礼仪都遵循周代确立下来的“三书六礼”。所谓“三书”是指“聘书”“礼书”和“迎书”。“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六礼”指的是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完整的婚姻只有通过“媒妁之言”,才能共结连理、谐秦晋之好。
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礼记》和《仪礼》都对此有所论述。
《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仪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在“三书六礼”的过程中,媒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先秦的史书及典籍中,就有大量关于媒人作用的记载:“男女无媒不交”,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这就是说媒人是沟通男女双方的唯一媒介,无媒不婚已成为流行于人们行为礼仪的社会共识。由媒人牵线,可以起到防淫乱之目的。《白虎通·嫁娶》:“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佚也。”媒人是正式婚姻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尤其在迎亲之日,媒人更是作为“座上宾”受到款待,《中华全国风俗志·江西萍乡》有这样的描述:
当亲迎之日,为媒介者,峨其冠,华其服,高视阔步,大有惟我独尊之概。主人必先于其大门之外,设方桌一席,席置水果醇酒若干。择饮士二三,立待于其前,俟媒介至,一声恭喜,强令痛饮……迎接升堂,款以上宾之礼,为客中之重要人物矣。
不仅在迎亲之日,媒人有着很高的地位,在整个婚姻制度的礼节中,媒人都有着独特的作用。从开始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之日起,媒人就要经常往来于男女两家之间,传达彼此的愿望和要求,防止发生意外的变故。
说成一桩媒,媒人可以得到一些钱财,称之为“谢媒礼”。在我国某些地区,是为媒人买上一块上好的布料,俗话说:“说成一门亲,好穿一身新。”而在另外一些地区的谢媒礼是在成亲的前一天,连同送给媒人的鸡、肘子、鞋袜、布料一起送到媒人家。谢媒钱的多少,视主家经济状况自行决定,但无论多少,均需用红纸封好,称为“红包”或“包封”以示吉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现代人的婚恋观当中,自由恋爱成为主流思想。但是,在社会信息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社交圈却逐渐缩小,许多大龄未婚青年在生活中随处可见。还有一些城市地区的父母为了儿女的婚姻大事,积极地四处打听,参加各单位举办的“相亲会”等,父母在无形中就扮演了媒妁的角色。而很多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了婚恋类、相亲类节目等等也扮演着媒妁的角色。父母、朋友、同事,甚至是媒体都成为了撮合姻缘的媒妁了。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