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位极人臣
元稹之姓本非汉姓,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改鲜卑族拓跋氏为元氏,故元稹自称洛阳人。大历十四年(779)二月,元稹出生于长安靖安坊一座破败的老宅中。这座宅子是元稹六代祖元岩留下来的。元岩在隋代曾官兵部尚书,进爵平昌(一作昌平)郡公,是元稹之前隋唐两代元氏祖先中为官最大者,因此,元岩留下来的这座宅子,就成了元家辉煌时代的见证。到元稹父亲元宽这一代,官做得小,死得又比较早,没有留下多少积蓄,而其时“积未成童,稹生八岁”(元稹《告赠皇考皇妣文》),元家经济之拮据可想而知。元家没有了经济来源,而“长安米贵,居大不易”,无奈之下,曾一度考虑把这座祖宅卖掉,以度过那段倍感艰难的时光。但元稹同父异母的哥哥元秬不同意,宅子最后保留了下来。万般无奈之下,元稹的母亲带着未成年的元积、元稹远走凤翔,投靠她的娘家人去了。大约七八年之后,参加礼部明经科考试的元稹,才再次回到长安。
元稹《诲侄等书》说:“忆得初读书时,感慈旨一言之叹,遂志于学。”元稹母亲的那一声叹息,很可能是感慨元家的衰落与窘迫。曾经的辉煌与眼前的寥落,应该是元稹日后矢志于学并积极进取的无穷动力。也许是太急于入仕以改变目前惨淡的现实了,元稹没有选择及第难度较大但更有利于仕进的进士科,而是选择了难度小很多的明经科,并于贞元十年(794)十五岁时以明两经及第。在中唐时期,无论进士及第还是明经入仕,都只是候补官吏,都要有一段守选时间,守选过后才有可能正式为官,所以元稹的首任官职是贞元十九年(803)平判科及第后出任的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校书郎属中央直属机关的官员,工作清闲,升迁机会较多,“为文士起家之良选”(《通典·秘书监》),元稹自然非常满意。
校书郎三年任满之后,元稹又参加了制举考试。制举试是皇帝下诏甚或亲临主持以选拔非常之才的特殊科目,登第者往往被授予清要之官,所以,元和元年(806)及第后元稹被授予左拾遗,很快又升迁级别虽不高但权力却不小的监察御史。虽然,在这段时间里,元稹曾被贬河南尉,但由于母亲去世,元稹基本没有到任,对其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进入仕途的元稹春风得意,不但获任美差,而且结婚高门。元稹妻子韦丛出身京兆韦氏,门第之高自不待言;元稹岳父韦夏卿在元韦结婚前后,曾官京兆尹、太子宾客等,官高位尊。对于中国古代文人来说,人生之大事莫过于婚与宦。到目前为止,元稹的婚与宦都是让他非常满意的。
但元稹做事雷厉风行,执法无禁区,其仕途注定不会一帆风顺。自元和四年(809)被赶出长安、元和五年被贬江陵士曹参军,历通州司马、虢州长史,大约十年之后,才得以再次回到长安。元和十五年(820),唐穆宗继位,元稹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二个辉煌阶段。在短短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元稹从一个刚脱离谪籍的小官员,荣登仕宦的顶峰—宰相,这样的荣光几人能有?因此,元稹多次在诗文中表达对唐穆宗的感激之意。然而,当他人生极度灿烂之时,猜忌、愤疾也如影随形。在政治对手的排挤之下,大约三个半月的时间,元稹就罢相,并被赶出京城,其在相位时间之短,也实属罕见。此后,辗转同州刺史、浙东观察使、武昌节度使,飘零地方再次成了元稹人生之常态。虽然大和三年(829)岁末曾入京为尚书左丞,但脚不旋踵即授武昌节度使,入京离京之快也是少有人能比的。纵观元稹一生,虽曾位极人臣,但一生被排斥在外约二十年,而在朝时间不到八年,在相位仅三个月,人生起伏之大,命运多舛之甚,实属不多见。“始以直躬律人,勤而行之,则坎而不偶,谪瘴乡凡十年,发斑白而来归;次以权道济世,变而通之,又龃龉而不安,居相位仅三月,席不暖而罢去。通介进退,卒不获心”,只有“执友居易,独知其心”(白居易《元稹墓志铭》)。读懂白居易的这几句话,就大致能读懂元稹一生之大半了。
二 雷厉风行
最懂元稹的人,当然莫过于白居易。白居易说:“观其述作编纂之旨,岂止于文章刀笔哉?实有心在于安人活国,致君尧舜,致身伊皋耳。”(《元稹墓志铭》)虽然,中国古代文人的梦想都是“为王者师”,辅佐君主实现天下大治,但心性不同,表现自然各有差异。元稹是一个特别渴望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是一个坚定执着、百折不挠的人,不像有些文人,一旦遭遇坎坷,便调头转向,进行心理的自我调适,进入万物皆备于我的自足境界—“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虽然元稹在遭遇人生打击之后,也曾写过“酒熟哺糟学渔父,饭来开口似神鸦”(《放言》之一),写过“睡到日西无一事,月储三万买教闲”(《通州》),但这正如咽下苦涩而强作笑脸一样,表面的旷达正隐含着一颗正话反说的愤懑之心,远未达到完全放下济世之志之后虚淡静默、云生云灭的澄明境界。曾自言“性不近道,未能淡然忘怀”(《叙诗寄乐天书》)的元稹,只要有机会或手中有权,就会奋发凌厉,干出一番事业,其工作效率之高,实不多见。
元稹第一次大有作为是任职监察御史之时。元和四年(809)二月,元稹授任监察御史。三月,以监察御史充剑南东川详覆使。唐制,监察御史正八品上,“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唐六典·御史台》),其品阶虽低,职务则剧,权限则大,而其迁转亦速。元稹三月从长安出发,约六月回到长安,历时约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元稹要越过险峻的秦岭与大巴山,到达“二千九十里”(《旧唐书·地理志四》)外的梓州,并原路返回长安。在唐代的交通条件下,往返一次花费三个月毫不稀奇,而元稹还要处理大量的公务,时间当然更为紧张。元稹此行处理的公务主要有:查实已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擅自“籍没”辖区内官吏、百姓等庄宅与奴婢,查实严砺擅自于两税外加征百姓钱、米及草,查实山南西道于两税外加配管内州府钱及草。这些案件涉及对象很多,案情比较复杂,但元稹都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了。元稹回到长安,举奏不法行为,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已死,七州刺史皆责罚;山南西道观察使“罚一月俸,刺史各罚一季俸”。元稹大刀阔斧地惩治不法,“名动三川”,当地百姓“多以公姓字名其子”(白居易《元稹志》),而“天下方镇,皆怒元稹守官”(《旧唐书·白居易传》)。
元稹动了一些官僚的“奶酪”,同一利益集团的人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他。元稹回到长安,喘息未定,即被赶出京城,以监察御史分司东台。高宗、武则天及玄宗初年恒居洛阳,原长安百司亦皆随皇帝东迁。玄宗及以后诸帝定居长安,百司自然亦皆回迁,但在洛阳保留着御史台等机构的一些架子。分司就意味着靠边儿站,但元稹却没吸取教训从此收手。“天子久不在都,都下多不法者”(元稹《叙奏》),于是,“性锋锐,见事风生”的元稹,在洛阳大约八个月,就处置了十馀件较为重大的案情,从礼制上之禁忌到中央对地方之失控,从宦官权力之膨胀到赋役制度之破坏,从官员决策之失误到滥用行政职权等,涉及面极广。在元稹处置的这些案件中,对其仕宦有直接重大影响者,一是河南县尉擅自离职从军,一是武宁军节度使王绍违敕传送监军使孟升进灵柩。处理后一件事,获罪于宦官,遭报复恐难避免;处理前一件事,“忤宰相职”,他人落井下石已是必然。于是,就有了元和五年的被解职罚俸、被贬江陵士曹参军的经历。
元稹的第二次大有作为是大和三年(829)年底至大和四年(830)年初。大和三年九月,元稹被征为尚书左丞。唐初虚设尚书令,开元之后仆射亦成名誉性虚衔,尚书省政务实际由尚书左、右丞主持,实权反在名义长官仆射之上。尚书左丞正四品上,监督稽查吏部、户部、礼部十二司事务,国家最高命令经门下省审查后,也得经过左、右丞复审,有一定的否决诏敕的权力。由于妻子裴淑生子,耽误了一些时间,元稹岁末才到达长安。据新旧《唐书》本传载,元稹上任后大肆整肃纲纪,大约在一个月内,就罢免不称职而引起公愤的下属七人。正是由于整肃官纪,获罪于人,大和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元稹旋即被任命为武昌节度使,再度被赶出京城。任职一月就被罢免,这无疑是非常少见的。晚唐范摅《云溪友议》载,诏命下达时,元稹妻子裴淑闻讯恸哭,感慨入京之后,“亲情半未相见”,即又远走他乡。元稹无奈,只有写诗安慰妻子。
三 爱情婚姻
元稹一生娶了两位妻子和一位妾。第一任妻子是名门闺秀韦丛,与元稹一起生活了大约七年时间,“实生五子,一女之存”(韩愈《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第二任妻子是大户出身的裴淑,元和十年(815)在涪州与元稹结婚,陪伴元稹到逝世,生育子女四人,似俱未成年;妾安仙嫔是元和六年元稹被贬江陵士曹参军期间“买”的,不知何出,元和九年卒,与元稹一起生活了大约三年时间,生育二女一子,俱夭折。娶妻也好,“买”妾也罢,都是合乎当时伦理要求的。韦丛三年丧期未满,元稹即续弦安氏,有人因此指责元稹薄情,并违背当时的婚姻伦理。其实,古代男性丧妻之后,三年内确实不能再娶,但那只是指不能娶妻,不包括纳妾。妾同买卖,不是娶的,不在禁止之列。比如,韦丛出生不满月,母亲裴氏即辞世,当此之时,“女抱子幼”,父亲韦夏卿不能娶妻,而子女需有人抚养,自己的生活亦需有人照料,于是武威段氏就以妾的身份来到了韦家(参元稹《唐左千牛韦佩母段氏墓志铭》)。
对于中国古代文人来说,爱情总在婚姻外,这一点儿也不稀奇,而是极为普遍的事实。因为合法的婚姻,往往排斥双方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往往让感情之外的现实考虑渗透其中。而且,在中国古代的文化中,跟着情感走,任性而为,是之谓“淫”,被视为祸国败家的根本,而用礼教节情制欲,才是值得肯定的作为。因此,婚内感情往往既不纯洁也不真挚,既不浓烈也不缠绵,而真正的爱情却往往滋生于与婚姻无关的浪漫故事中。与白居易一样,元稹在正式入仕之前,也有过一段让他刻骨铭心的恋爱经历。这次恋爱发生在贞元十六年(800)守选期间,地点是河中府,后来元稹用自传性小说《莺莺传》记录下自己感情的发展历程。故事开始之时,张生“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但见到崔莺莺之后,礼教的藩篱被抛到九霄之外,开始了一场对“走私”的自由恋情的热烈追求。但是,张生的理智告诉他,放纵情感的后果是严重的,追求自由恋情是违礼的。于是,从河中府来到“首善之区”的长安后,反思自己,节情制欲,回到“以礼自守”的人生原点,就是张生的自然且必然的选择。《水浒传》中的宋江从体制内出走梁山,但他认为体制内的路才是正确的人生之路,因此,当朝廷既往不咎招安他的时候,他心甘情愿地回到了体制内。张生与宋江不同的只是,一是为情所牵主动“出走”,一是为事所累被动“出走”。当一个人不能完全肯定自己所走之路的正当性或合法性时,不管他走多远,日后的悔过自新,回归“正途”,都是自然且必然的归宿。张生没有让非礼法的感情泛滥到失控地步,及时回到以礼自守之路上来,所以,“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莺莺传》就是元稹的忏悔录或悔过书。
虽然悔过,但元稹又确实难于忘情。与“崔莺莺”分手之后,元稹写了不少“艳诗”,表达自己对那一段感情的难以释怀。既写艳诗又写悼亡诗的元稹,让读者一时难以明白他到底对哪个女人是真感情。其实,元稹对韦丛之死确实挺伤情的,但对韦丛的感情只是感激与愧疚,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因为韦家比元家门第高,比元家富有且有权势,韦丛是“谢公最小偏怜女”(元稹《遣悲怀三首》之一),出嫁前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嫁到元家之后,“落叶添薪仰古槐”,过的是比较贫寒的生活。所以,对于韦丛的下嫁,对于韦丛的勤俭持家与无怨无悔,对于许诺韦丛将来会有好日子而韦丛没等到那一天即离他而去,元稹充满了感激与愧疚。正是这感激与愧疚,让元稹写下了一系列颇能触动读者“泪点”的悼亡诗。但“崔莺莺”的美艳、多才与风情万种,才是让元稹真正动情的地方,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在“崔莺莺”这一边儿。
后人对元稹的指责,用情不专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有文献记载,元稹在婚姻存续期内偷腥,与一代名妓薛涛关系暧昧。有关元、薛关系的最早记载,见于晚唐范摅《云溪友议》:“安人元相国,应制科之选,历天禄畿尉,则闻西蜀乐籍有薛涛者,能篇咏,饶词辩,常悄悒于怀抱也。及为监察,求使剑门,以御史推鞫,难得见焉。及就除拾遗,府公严司空绶知微之之欲,每遣薛氏往焉……”但这段记载实在荒诞不经。第一,“安人(仁)元相国”“历天禄畿尉”者非元稹而为元载,此有《旧唐书·元载传》可证。第二,元稹出使东川的目的地是梓州,而薛涛却在成都,两者原不相谋。而且,严绶当时亦不在成都。第三,元稹元和元年(806)四月除左拾遗,九月即罢任,至四年二月方除监察御史,而非先除监察御史,再除拾遗。元稹为拾遗在长安,薛涛在成都,千里相隔,如何能多次会面?第四,据卞孝萱先生考订,薛涛比元稹大十九岁,元、薛恋爱之事不大可能。余嘉锡先生谓“摅生于晚唐,以处士放浪山水,仰屋著书,不能常与中朝士大夫相接,故所记……不免草野传闻,近于街谈巷语”(《四库提要辨正》),是矣。
四 升迁迷案
元稹仕途升迁最快的时期,是元和十五年(820)二月至长庆二年(822)六月。在这大约两年半的时间里,元稹从一个刚刚脱离谪籍回到朝中的膳部员外郎,经由“祠曹员外试知制诰”、祠部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兼翰林学士、工部侍郎,最终升迁至宰相。元稹的升迁为什么能如此之快?新旧《唐书》《唐会要》等史书几乎众口一词,都说元稹走了宦官的门路,如《旧唐书·元稹传》云:“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馀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然而,这个记载却有不小的疑问:第一,元稹迁祠部郎中、知制诰在元和十五年(820)五月,不在长庆初。第二,崔潭峻为参与谋害唐宪宗的元和逆党中坚分子,其归朝在元和年间,不在长庆初。第三,元稹元和十五年二月迁“祠曹员外试知制诰”,五月迁祠部郎中、知制诰,由试用期转正,是比较正常的升迁,为何非得借助崔潭峻的力量?
不仅《旧唐书·元稹传》,《唐会要》等记载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不但如此,即使史书记载不存在疑问,仍有让读者疑惑之处。第一,宦官崔潭峻、魏弘简、王守澄同为元和逆党中坚分子,牛党李逢吉与王守澄等交结,而与元稹水火不容,元稹如何能依靠崔潭峻等人的力量?敬宗及文宗大和朝,王守澄等气焰熏天,而元稹则谪居浙东七年;大和三年末(829)元稹入朝为尚书左丞,四年正月旋又出镇武昌,何曾借力升迁?第二,《旧唐书》说元稹迁官靠的是崔潭峻,《唐会要》却说靠的是魏弘简,那么,到底靠的是谁?谎言的一大特征就是自相矛盾。第三,根据史学大家岑仲勉先生说法,中晚唐史料多由牛党骨干分子秉笔,记载元稹事迹的《穆宗实录》《唐会要》(德宗至宣宗大中七年部分)的编写班子,基本都是牛党骨干。尤其是《唐会要》成书之时,唐宣宗否定穆、敬、文、武四朝政治,李党遭遇重大打击,政治气候对李党极为不利,而元稹与李党领袖与骨干的李德裕、李绅关系都比较密切,这些出自牛党骨干之手的史料如何能对元稹平心下笔?
细绎文献不难发现,元稹升迁确实走的不是正常的渠道:不由宰相之门,而靠结私恩于唐穆宗,“命由中出”,这一点儿元稹多次形诸笔墨。《谢恩赐告身衣服并借马状》云:“去年陛下擢自郎吏,命掌书词,非因宰相奏论,特是圣慈超授。”《同州刺史谢上表》亦云:“不料陛下天听过卑,知臣薄艺,朱书授臣制诰,延英召臣赐绯。宰相恶臣不出其门,由是百万侵毁。”穆宗做太子时就欣赏元稹的才艺,登基之后飞速提拔元稹,让元稹感激涕零,因此元稹以为,只要有穆宗在,自己即使受点儿委屈,被排挤出长安,日后也一定有东山再起的希望。可是,穆宗年寿不永,长庆四年(824)即驾鹤西去,在越州得知消息的元稹写了两首诗(《题长庆四年历日尾》《长庆历》),表达自己的灰心至极。升迁不由宰相,是要冒很大政治风险的。《资治通鉴》卷二四九“大中十一年条”载,唐宣宗欲以京兆尹韦澳判户部,韦澳推辞,回到家里,其甥知道之后颇不以为然,韦澳说:“主上不与宰辅佥议,私欲用我,人必谓我以他
歧得之,何以自明?”所谓“以他歧得之”,即走宦官门路得之。韦澳因担心难以自明因而不敢接受,元稹毫不迟疑接受因而难以自明。元稹的超资历被提拔与“非因宰相奏论”,给许多人留下了无限想象的空间,于是,元稹结交宦官以求仕途升迁的传说也就产生了。
由于时间的推移尘封了一部分历史真相,由于心灵的隔膜让不同时空的灵魂在信息传递时出现了“乱码”,在仕途上投机,在感情上始乱终弃,就成了元稹人品上最醒目的标签。而随着历史的展开,文人的道德激愤越来越漫过理性的学术分析,明清时期对元稹品格的鄙视日益变本加厉。而当我们不囿成见,直面真相,试图理解研究对象之时,就会发现原来是另外一番风景。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