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标准界定了基本准入门槛与服务具体过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依法经营等环节,以及第三方平台的合同、资质审查等提出了要求;对网络订餐服务中人员、制度、送餐要求等进行规范。如,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与第三方平台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网络订餐平台进入和退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在规范服务流程方面,标准明确了平台设立、服务流程等要求。如对服务网站、服务流程、广告发布进行规范,明确网络订餐服务流程为“使用手机上网——登录APP界面——进入网上门店——点餐并确认——选择支付方式——收到送达信息——取餐完成”。消费者的交易方式在第三方平台上清晰可见,商家是否送达餐品也有“送达信息”予以说明,使整个网络订餐服务过程节节可监管、节节可追溯责任。同时规定入网餐饮提供者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健康的订餐环境。该标准还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服务监督提出了行业自律、投诉管理、政府监管的要求。
在完善信息备案方面,标准对网络订餐经营主体提出了建立诚信经营管理体系、颁布诚信经营管理方针的要求,要求各方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诚信记录,要求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制定了网络订餐经营管理评价指标,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保障公平公正。
3项网络订餐团体标准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及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以“推荐+强制”的制度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障墙,同时强化信息备案,建立起源头可追查的安全诚信溯源体系,有效强化了行业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