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里,本专栏将介绍我国在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过程中的先进经验,给其他正在进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城市以借鉴。
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城市品牌的首要任务来抓,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优势,充分调动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合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佳木斯市连续5年全省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优秀,连续6年被中国竞争力研究会评为“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连续4年居内陆之首。2017年11月7日,国家创建办对我市创城日常工作评价打分98.55分,取得了较好成绩。在省政府各部门对各市(地)政府(行署)部门考核中市食药监局被评为A类单位。
一、2017年创城回顾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市坚持机制创新和制度创建并举,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意识明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大幅提高,建立了统一权威的食品监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全程治理有效开展,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食品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社会共治氛围初步形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2015 017年,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1.超额完成年度抽检工作。按照创城方案要求,制定下发了《2017年佳木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抽检工作计划》(佳食安办发【2017】14号),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了月通报、批次公示、每周公示制度,对排名最后单位采取警示约谈,使食品抽检做到常规化、制度化。2017年,发布食品抽检完成情况通报6期,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公示42期,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0796批次,合格率为99.54%。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期,公示食品案件查处信息61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和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100%完成,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0%。
2.开展了“一度两率”调查评估工作。10月、11月,佳木斯市委托北京市中集邮通科技有限公司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对佳木斯市食品安全状况和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创城知晓率及支持率开展了调查评估,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佳木斯市食品安全状况和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调评估通知》,并进行了整改。2017年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79.96%,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知晓率为81.37%,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支持率为91.49%,“一度两率”持续提升。
3.出台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2016年11月,在制定创城方案的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2017年9月,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佳创建办【2017】12号),明确了食安委成员单位创城职责,确保了各单位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晰,无交叉、无盲区。
4.积极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动人大、政协等机关团体、人民群众,收集食品安全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市人大对创城工作开展实地检查;二是市政协对创城和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开展了两次调研,并形成了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三是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对创城工作开展了督查督导;四是市消协开展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座谈会问题,并现场网格直播;五是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和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六是创建办开展创城调研工作等。通过一系列活动,共征集食品安全问题27个、合理化建议18项,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讨论,市委书记、市长并做了重点批示,市食安办制发了《关于开展“百姓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排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并进行了落实。
佳木斯市连续6年获得“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二)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3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大会,部署了创城工作,市长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制定了《佳木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细划了创城标准。
1.落实党政同责,坚持高位统领。2017年,市委召开2次常委会、市政府召开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市创建办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44个食品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区及创建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形成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的工作机制。
2.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督办检查。市委目标办制定了“两强四双”科学的考核办法,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评价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考核权重由5%调整至7.5%,在全国食品安全考核权重系数处于领先比重。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采取专项督查,通过实地督查、暗访督查、挂牌督查、回访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创城活动的跟踪检查,确保创建目标按期完成。
3.加强食安办建设,统筹布局规划。依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将食安委主任由常务副市长调整为市长,增设了食安办秘书科,重新调整了食安委成员单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将创城工作与市委、市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最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绿色大基地、大粮仓向大粮商、大工厂、大厨房转型,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相关单位创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基层监管机构健全完善。全面完成食品安全体制改革任务,全市4区5县组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加挂食药监局和食安办牌子,设置了59个监管所,按市常驻人口万分之三标准配齐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132个社区、908个村屯选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1300多人,各村屯配备了1名协管员,构建了统一完善的监管机制,监管范围达到全覆盖,监管模式实现网格化。
5.检验检测能力明显加强。全市新建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个、筹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最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4个。完成对市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食品检测资质“三合一”评审认定,扩展食品检测项目315项,实现市级检测能力达到全品种、全项目,县级具备一般食品的检测能力。
6.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4月、9月份,依托省食品药品管理培训中心,对创城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部分协管人员分别开展7期培训班,共2000余人参训。主要对创城工作的责任任务、三小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升创建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创城工作的认识和业务领导能力。
佳木斯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启动仪式及培训 7.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写入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工作规划〉的通知》,市及各县(市)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了本级政府财预算。
佳木斯市政府组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你有我签名活动,群众踊跃参加(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1.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源头来抓,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的通知》,坚持“产”“管”结合,率先出台《种芽菜生产技术规程》、《种芽菜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种芽菜生产经营专项工作。在农业部和全省历次农产品抽样监测评估中,地产食用农产品的合格率稳定保持100%。同江市被农业部确立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
2.大力开展耕地污染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编制出台了《佳木斯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行“一许可、二公开、三禁止、四保证、五检查”监管制度,强化投入品专供点的台帐管理,大力实施农业“三减”(减农药、化肥、除草剂)行动,持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认真做好产地环境认定,实现农产品生产区域无公害环评。目前,全市共确定83处农业“三减”任务指标,打造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6个,面积为840万亩,占全市播种面积的49.76%;绿色食品标志189个,有机食品认证21个,地理标志8个;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淘汰不达标锅炉890台、黄标车831辆,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6家,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
3.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资质巡查、核查工作,保障收粮企业合法经营;加强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和会检等工作,积极开展重金属和真菌毒素筛查检测,防止粮食霉变的发生。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普查,严把粮食出库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全年开展优质品种测报样品177份、卫生安全监测样品102份、质量会检样品83份。
4.大力培育食品品牌。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保护传承冬梅豆粉、佳凤啤酒、葵花酱油、紫真斋糕点等老品牌,积极培育佳木斯大米、桦南白瓜籽等新品牌。在深入寻找老味道活动中,制定下发了《关于参与组织佳木斯首届寻找“佳木斯老字号”活动的函》,目前企业参与积极性非常高。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1.智慧化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搭建远程监管系统和食品安全网络教育平台,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饭店和学校食堂纳入平台管理。开展互联网远程教育培训,确保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达40学时。在全市建立6个“互联网+”快检实验室,以市本级实验室为中心,辐射5个区县实验室,将食品快检触角延伸至大型商超、集贸市场,适时共享快检信息,监督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履行农产品索证索票和快检制度。
2.食品生产经营者检查规范化。加强食品企业风险等级分级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部署的通知》(佳食药监发[2017]122号),对全市446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2481家食品经营主体完成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了《佳木斯市食药监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下发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使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规范化。
制定下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食品小经营核准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市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将《佳木斯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纳入2018年立法议程。全年发放核准证1137户,其中,小作坊核准30户、小经营核准证(流通类)648户、小经营核准证(餐饮类)459户。
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桐振出席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3.监督抽样全面开展。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做好县(市)、区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加强了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全市共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612批次,超额完成692批次,发布食用农产品抽检公告30期,并及时录入系统。加强农药兽药监督抽样。全年对食用菌、水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抽检640个批次,地产样品检测合格率100%,外阜样品合格为99.14%。完成国家和省级饲料抽样105批次合格率99%,未检出违禁品;生鲜乳36批次,合格率100%;畜产品抽样247批次,其中,省捡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猪肝等107批次,市抽检各种肉类及禽蛋140多批,未发现瘦肉精及兽药残留,合格率100%。
4.监测报告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情况。采集食品生产经营、养殖等环节生畜肉、动物血及其制品、双壳贝类、灭菌乳等共200份样品,分别对菌落总数、肠杆菌科等21个项目进行监测,共获得950个监测数据,对23份阳性样品菌株进行复核,通过率达100%。二是开展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情况。对商店、农贸市场和网店中的蔬菜和水果共18份样品进行了21种杀虫剂和18种杀菌剂的检测,共获得482个监测数据。三是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情况。全市目前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37家,完成病例监测728例,完成率达80.9%。接到9起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报告,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症状等综合判定,其中6起为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完成50例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监测和100例空肠弯曲菌感染病例监测,均未检出阳性菌株。
5.培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在省局示范超市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佳木斯市放心肉菜超市实施细则和标准,积极培育了4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均值为83.74%。
6.积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年共引导348家餐饮企业实现“明厨亮灶”改造,推选出50家食品安全诚信(放心)示范企业和14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1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个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开展了“佳木斯餐饮笑脸评选活动”。目前参加评选餐企达14多家,访问量达90多万次。对14家餐具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抽检采样餐饮具225套,合格率为100%;抽检食品相关产品51个批次,合格率为98.04%。
7.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力。积极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了年度考核目标,并列入了平安校园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建立了佳木斯市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制度,落实了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其中,桦南、汤原确立为“学生营养改善行动”的试点。
8.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初见成效。在全省统一部署下,我市制发了《佳木斯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为组长,各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的联络机制,实施了会商制度。检查了生产企业414家次、食品经营企业2249家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16家次,对发现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立案查处了4起,办结3起,罚没42500元。
2017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培训班9.积极开展农村市场整治。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落实了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开展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巡查了1170个自然村,检查了4820户农村食品经营业户,督促养殖场(区)完善了档案,加强了流动商贩的监管,规范了定点屠宰场(点)及肉品经营摊点检疫申报程序等,切实提高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
10.应急处置能力更加有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应急队伍。连续两年食药监局、卫计委、教育局、各县(市)区、各大医院联合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模拟推演活动,检验了预案,锻炼了应急队伍,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2017年市政府与省食药监局联合举办全省示范性Ⅲ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为全省处置类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了标准范本。
佳木斯市技师学院一百余名同学宣读誓词,成为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成员,成为佳木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有生力量,这也标志着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制发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打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环节,实现案件办理的双向联动。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建立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监察支队,县(市)区公安局建立食品药品与与环境监察大队,并配备了办案用车、完善了办公办案设备,完成了联席、考核等机制20余项。组织开展了“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亮剑护农”、“云端2017”、“雷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打击工作,严厉打击群众反响强烈的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捣毁了一批违法经营的食品黑作坊、加工点,及时地消除了各类安全危害和风险,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展现了我市食药环侦部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了“唐志付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茅台酒案”、“刘永鑫、刘维红非法经营”等食品类刑事案件5起、办理行政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小学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目前,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936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110家,国储粮库5个,地方粮库3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097个,畜禽屠宰点33家,兽药经营单位170家,规模以上养殖厂900家,食品生产相关企业2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6家,盐业批发网点19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1.实施强有力的监管,提升企业责任意识。一是严把许可准入关。对新办企业落实了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严格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严格不予准入。2017年,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6173家。二是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按照规范化检查表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三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责任意识。推行企业培训与“互联网+食品安全”教育平台结合的培训方式,确保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完成40学时的培训。自10月份教育平台运行以来,有900余人参与了培训,有效提高了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2.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江市利用网络云技术开发建立了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网络系统。桦南县以鸿源米业有限公司为试点建立了大米质量追溯体系,全市有31家农产品企业进入了追溯平台,实现了产品倒查机制。建立了兽药产品试点追溯体系,全市已试点安装兽药GUP软件86家,建立健全了用药记录制度和兽药使用电子档案。依托省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把食品生产经营纳入系统平台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的信息化追溯体系。
(七)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1.社会监督效应不断扩大。市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市人大开展监督检查2次,形成食品安全提案6个。市政协全力助推我市创城工作,外出考察调研,为创城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建议6条。市消费者协会以网络直播形式对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座谈交流,8000余网友予以关注,答复百姓关心问题11个,整理建议7条。
市诚信办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制定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规〔2017〕6号)。在各大高校、社区等地方组建了488人的创建志愿队伍,颁发“食品安全调查员工作证”,对食品企业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情况。
2.社会共治氛围日渐浓厚。在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双安双创城市点赞”活动中,参与“为我市创城点赞”的人数达23903人次,位列全国67个创建城市中第11名。在出城口、街心公园、公交车等处,打上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人人关注 人人参与”等宣传标语,开展了“创城杯”毽球比赛、“我为创城代言”、“佳木斯老字号”评选以及高校食品安全主题征文活动等,累计发表征文146篇,发放创城宣传品2万余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放《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读本》31860册,连续举办了三届“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覆盖9万多名小学生。拍摄四集专题片《舌尖上的佳木斯》,先后在市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交通频道播出,收视率达60多万人次,受到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要成效
佳木斯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城理念,坚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和社会认可两项基本原则,开展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大活动,做实校园食品安全四篇文章,全面实施创城“五建”策略,探索出创城工作“一二三四五”新模式。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领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创城理念,在创城之初就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市民生实事工程。市委书记对创城工作作出批示,“食品安全是涉及人民群众的大事,请各有关部门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市食安办与市新闻综合广播电台签署了《关注食品安全倾听百姓心声》联办节目方案,开设《直通全城》、《飞越城市》、《行走的直播间·创城在行动》三个栏目,定期邀请全市食品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群众热线,解答食品安全问题,接受投诉举报,不断拉近食品监管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2.聚焦群众满意和社会认可,推进创建工作。在《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食药监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刊发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公布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充分征集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你来选,我来检”食品抽检调查问卷活动,共计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对群众关心的食品重点品种实行靶向性抽检。开展了食品安全“一度两率”和“放心肉菜超市”满意度调查,准确掌握群众重点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消费者协会座谈反馈的群众关心关注的6个方面食品安全问题,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排查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市委市政府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社会的认同感。
3.开展三大活动,提升创建能力。积极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职业化的监管队伍,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大培训”。组织开展两期创城培训班,聘请省、市专家针对不同层面开展专题授课,全市从主管县(市)区长到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都得到了全员培训。二是开展“专业技能大比武”。开展“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卷专题评查”,比案卷规范化、标准化;开展“食品行政执法专题研讨活动”,比法律法规的理论认知及实践应用;开展“食品法律知识竞赛”,比对法律法规掌握的熟练度等。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大练兵”。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了全市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同作战能力。
4.做实四篇文章,浓厚创建氛围。以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做实“认知”文章,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课程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编制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读本》,规定每年教学课时达到10小时,食品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二是做实“引领”文章,将食品安全延伸至每个学生家庭。以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蒲公英计划”为载体,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制作一期手抄报;举办一次知识讲座;设置一块信息公示栏;发出一份“食品安全娃娃抓起”倡议;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三是做实“志愿”文章,将食品安全融入校园社会实践。率先在两所大专院校成立了食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快闪”活动,积极参与创城宣传活动。四是做实“共治”文章,将食品安全辐射整个社会。在6所大中专院校开展了以“走进佳木斯·感受食品安全,传播食品安全知识 ”为主题的首届“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征文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
通过与小学生互动交流,告诉同学们不要吃哪些不益健康的食品,并讲解了选购食品要注意什么、下餐馆要注意哪些安全常识,课堂气氛活跃有趣。5.实施“五建”策略,打牢创建基础。一是实行责任建城,严格落实“党政同策”。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与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保证了创城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是实行法制建城,强化过程监管。从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推进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对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实行高风险管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三是实行智慧建城,实现“机器换人”。依托互联网+食品安全科技化、智慧化监管手段,建立完善两大平台和三大追溯体系,即“智慧食药监”平台、“互联网+快检”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许可监管追溯体系、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四是实行诚信建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发了《加强食品药品领域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分类实施细则》,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五是实行共治建城,构建共建共创格局。市食安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佳木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33家市级科普宣传站、2家省级科普宣传站。市电视台、电台、《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等主流媒体设置了创城专栏,报道创城新闻5条,走进电台直播间24次,累计发布创城动态信息130余条。开展食品安全社区大讲堂等创城宣传活动2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创城宣传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在创城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创城标准越来越高,压力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风险还不能有效管控,尤其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还未完成清除;社会共治格局仍需完善。
2018年,我市将以“双安双创”北京现场会议精神为引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办、省食安办的创城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创城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党政同责”“四有两责”。按照国家最新修订的48项创建标准,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清单,做实基层食品监管机构和食安办,把食品安全作为县级监管机构综合执法首要任务的要求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创建办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协同共治、风险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增强部门凝聚力。通过运用综合督导、第三方评估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形成精准化、常态化、专业化的督导工作机制。
2.强化“标本兼治”,深化全程治理。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重点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评定。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畜禽、禽蛋、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挖掘食品行业“潜规则”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地区间、部门间协作机制,凝聚打击犯罪的合力。
3.强化“精准监管”,提升治理水平。增强食品抽检监测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提高日常监管专业性,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升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效性,加快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完善6个“互联网+”快检实验室建设。
4.强化“共治共享”,确保群众满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全媒体广告、户外广告以及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对创建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广泛引导公众参与,加强与群众、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方面面的交流互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佳木斯市食药监局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 级)应急演练,模拟剧情是以北山县北山村魏某养殖的18只疑似投毒致死的绵羊被贩卖流入佳木斯市。图为事故调查组和危害控制组的执法人员正在大华超市进行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