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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带刀


韩松落 作家,2004年开始专栏写作,在多家媒体开有电影、音乐、娱乐、文化评论专栏,著有《为了报仇看电影》、《怒河春醒》等,现居兰州。

诗人唐欣的一首诗,写的是兰州,却很能体现整个西北人的气质:“在兰州,很多少女操着方言/多半小伙藏着凶器/每个街道拐/都会有人和你拼命。”带刀,曾是西北人的习惯,而现在,这习惯似乎也还被保留着,尽管有这习惯的人群,日渐缩小。

之所以有这样的习惯,多半因为,西北是农牧交汇之地,还保留着许多游牧民族的习俗,即便是在城市里,也还是遗风尚存。饮食上,西北人喜欢吃牛羊肉,喜欢饮烈酒,随身带刀,有实际的功用——切割牛羊肉。例如,在吃烤全羊的时候,懂规矩的人,会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切下一块腿肉,献给席间最尊贵的客人。

时至今日,这种实际的功用,其实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带刀,似乎更像一个仪式,充当装饰,显示自己的勇猛,或者,什么也不为,只因为别人也带刀。诗人海杰曾经说:“其实,刀就是男人的面具”。而另一位诗人张海龙的网络ID,就叫“横行青海夜带刀”,他有一本写西北故事的随笔集,名叫《西北偏北,男人带刀》。

所以,闻名天下的新疆英吉沙匕首,在今天看来,不像利器,更像工艺品。牛骨或者金属的刀柄,镶嵌着宝石,蓝或者红,银灰色的刀身,有一种并不工业化的粗粝,刀鞘往往是牛皮制成,刀身入鞘的刹那,有一种光芒渐次收敛,暴力臣服于敦厚的感觉。

我有个朋友,是羌族人,自小在羌族聚居的地方长大,后来读了中医,留在西北生活,并且安家立业,但他在喜欢摇滚、喜欢诗歌之外,还有带刀出行的习惯,有许多次,在醉酒之后,他斜躺横卧,露出系在腰间或者脚踝上的小刀,不是不触目惊心的。我们不停地劝他,刀毕竟是凶器,带着凶器,就有用凶器的念头,或者一语不合,或者一念骤起,没准就拔刀相向,所以,不如不要带刀的好,我们甚至搬出了他的女儿来循循善诱,如此这般,许多许多次,他终于将这习惯改掉。只是,有朋友去新疆大巴扎,他仍然会请对方帮他买刀来收藏。

并不是所有的西北小伙,身边都会有一群劝说他们不要带刀的朋友,所以,我们时常会听到举刀相向的事情,尤其在夜色来临之后。

朋友S,是夜店达人,每天都混迹在大大小小的酒吧,某年春节,他和一群朋友去了家新开的酒吧,那酒吧设计不大合理,使用的是一种低靠背的沙发,坐沙发的人,稍微往后一靠,没准就和另一个沙发上的人撞了脑袋,纠纷就这样起来了,由酒吧撕扯到酒吧外,终于在混乱中,对方有人拿出刀子,尽管是小刀,却也在S的肚子上戳了一个洞,于是报警,做笔录,该进号子的进了号子。但第二天,S依然出来喝酒,并且到处给人看他肚子上的伤口——他甚至没去医院包扎,就在伤口上贴了一块创可贴。

当然,刀也未必都是用来伤人的,诗人张海龙,曾经遇到过另一个让他终身难忘的场面。有一次,他和一位少数民族兄弟喝酒,他掏出随身带的刀,划破掌心,把血抹在每个人的额头上,然后说:“今天我们就是兄弟了。”也是他,用了诗意的语言,来解释西北人对刀的态度:“一个深藏于西北腹地的不发达城市,暴力几乎成了世俗生活中的一种传奇,或者神话……没有人有安全感,于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法制造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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