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十月长篇小说

6月12日 星期日

作者:夏 商

依然下雨,打开凉飕飕的窗户,冷意往鼻子里钻。昨晚没怎么睡好,老工房隔音差,邻居好像在击墙抗议——也可能是幻听——去捂女人嘴,她偏过头,故意恶作剧加重了喘息。小床嘎吱扭动,她颈部的那粒黑痦子漫漶成一只巨蝇,使我产生拍死它的冲动。灯在天花板上亮着,动物标本和防腐剂杂糅的气味掩盖不住情欲的气味,小腹满胀的力量比窗外的雨雾更充沛,令我喘息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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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亮,宋姐把我胳膊掰开,我触碰她后背,她软过来,趴在我耳边轻语:“我得走啦,给儿子做早饭。”我睡眼蒙眬,握住她的手折在腰后,她整个人俯上来,哺乳过的胸像漏水的布袋,桑葚般肥大的乳头突兀在松垮的乳房上。那个瞬间,我想到苏紫不大却匀称的乳房和俨如蓓蕾的玫瑰色乳头。进而想到焦小蕻,她的身材跟苏紫酷肖,一定也有紧致得如同还在发育过程中的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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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媾,看起来是欲望驱动,其实是美感驱动。美感滋生欲望,欲望也因美感的丧失而消融,积雪般蔓延的美感,白茫茫无边无际,一只欲望的豹子,凌乱地踩出黑色足印,隐遁在毛孔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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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姐拢一拢头发,系上胸罩搭扣,包裹起来的胸部显得饱满,乳沟犹如深谷。穿戴整齐时,少妇丰腴的曲线比少女还要诱人,我敢断定,盘踞在音乐茶座里赖着不走的那些狂蜂浪蝶就是冲着她而来。记得第一次与她缠绵,脑袋埋在她怀中,她轻抓起我的头发,叹息道:“想当初我的胸多好看啊,又圆又挺,生了小孩就丑得不行,连我自己都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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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嘴里残留着昨夜的酒气,轻轻把我推开:“别闹了,你再睡会儿,我真的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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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松开她,左臂顺势搭在床沿,只听门锁一扭,她踩着高跟鞋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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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起枕头睡回笼觉,天光大亮时,挣扎着起床。漱洗完毕,去父亲住处。他单身时,我们处得不错,多年父子成兄弟,常喝点小酒。他和卫淑红结婚后,我再没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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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并不反对他结婚,母亲病逝那年,我还是小学生。他一直未娶,我是开明儿子,成年后陪他喝酒时常怂恿他找个伴儿。可我再开明,你也不能把我女同学娶回家吧?虽然我可以像过去那样对卫淑红直呼其名,可辈分不对了,无论叫她什么,事实上她是后妈,这让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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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个心结,我们并无芥蒂。我知道,和父亲迟早会和解。弗洛伊德说,儿子天生有弑父情结。话虽刺耳,确实阐述了一种奇怪的关系,既惺惺相惜,又暗怀角斗。从男孩变成男人,首先挑战的就是父亲,而逐渐老迈的父亲,最看重的也是在儿子心目中的尊严。一个要打破偶像,一个要捍卫父威,这种较量将盘桓在两人之间很多年。父子之间,母亲无疑是最好的调和剂,但母亲已提前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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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亲闹僵的这几年,想起过往父子间温馨的细枝末节,难免伤怀。有时会想起祖母的话,血缘是最牢固的纽带,再怎么撕破脸,还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父亲再婚时,祖母已糊涂,她一辈子在阴阳浦乡下务农,一天私塾没读过,肚子里却有说不完的故事。夏天的晚上,我和堂弟端来小板凳坐在她身边,听她讲天上的神仙、林间的狐仙、水里的蛇仙,每说完一个故事,会总结一个对人生的看法。人世间的道理就那么多,像祖母这样的村野老妪,活久了也能看得细致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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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淑红正在上菜,她是天然卷,当了主妇,头发蓄起来,垂肩的大波浪,很有女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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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她是假小子,总穿短打牛仔夹克,圆摆衬衫也不束进裤腰里,任由下摆包住臀部。记得那天晚自修时间,我们几个校话剧社骨干聚在教室,商议彩排《哈姆雷特》,一个短发姑娘带着两个女生过来,双手叉腰劈头道:“看到你们招募海报了,缺奥菲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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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演不了奥菲利亚。”老鹰懒洋洋回应道,这家伙一张异族面孔,眼眶凹陷,一只阴险的大鹰钩鼻,是饰演克劳迪斯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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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奥菲利亚没兴趣,我要反串克劳迪斯。”短发姑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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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克劳迪斯。”老鹰乜斜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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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反串雷欧提斯吧。”短发姑娘语气有点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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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莎翁的这部戏很熟啊。”我在一边插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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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高中我就把莎士比亚四大悲剧都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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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喜欢反串,不演女角呢?”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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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大大咧咧的样子能演娇小姐吗?这位才是现成的奥菲利亚。”短发姑娘指了指身边那个长发大眼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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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卫淑红给我们留下的第一印象,接触多了,才知是表象——她气焰嚣张的毛遂自荐给话剧社成员留下了深刻印象,不过,她也确有表演天赋,演起那个经不起挑唆的雷欧提斯来,除了声线较细,还真看不出是女扮男装。她带来的那个“奥菲利亚”,就是后来成了我女朋友的苏紫。另一个戴圆框眼镜的女生叫钱丽凤,后来客串过几次女仆的角色,漂亮女生边上总有个丑姑娘,就像天生的配角,自甘从属地位,卑微地烘托着同伴——卫淑红和我同系不同班,苏紫是化学系的,两人之所以玩在一起,因为是高中同学。进入剧组后,我们利用业余时间排戏(条件所限不可能排全剧,只排几场著名的折子戏),作为导演兼男主角哈姆雷特,读剧彩排的现场就是我的近水楼台,苏紫是我喜欢的类型,第一眼就心仪于她,她属于慢热,我也颇有耐心。卫淑红戏份不多,大大咧咧,喜欢笑场,但那只是硬币的一面,时间久了,呈现出另一面,她会一个人躲在角落,眼里藏着无尽忧思,飒爽英姿不知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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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紫话也不多,不过和卫淑红不同。卫淑红情绪化,时而人来疯,时而如倦猫,苏紫则永远是宠辱不惊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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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在追卫淑红,一直没进展。一度他怀疑我也喜欢卫淑红——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追苏紫追得很隐蔽——对我冷言冷语挖苦刁难,我能明显感受到敌意,却不知症结出在哪儿,他翻脸道:“你喜欢卫淑红就挑明,别阴不阴阳不阳在背后说老子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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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明白敌意从何而来,驳斥道:“老子压根没说过你半句坏话,人家就从没在我面前提到过你,你他妈的单相思,追不上别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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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装无辜,指不定说了我多少坏话。”老鹰被室友拖到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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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闹,我和老鹰争风吃醋的事很快传开,晚上,几个要好的同学拉着我和老鹰在夜排档设宴和解,卫淑红的女侠气概又附体了,带着钱丽凤跑来兴师问罪:“听说两位帅哥在追我,太有面子了。先声明,我对两位没兴趣,对你们这桌小屁孩儿都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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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拉了下钱丽凤袖口,扭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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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瞪了老鹰一眼:“这下好了,变成我也追她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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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摸摸大鹰勾鼻,自嘲道:“人家对一桌小屁孩儿都没兴趣,喝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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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上有人劝酒:“事是你惹的,害得兄弟们陪绑成了小屁孩儿,自罚三杯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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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附议:“必须自罚三杯,你们说这卫淑红和我们差不多大,怎么叫我们小屁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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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仰脖喝了一杯:“罚就罚,你们不懂了吧,女生就是心思多,看同龄男生都是傻小子,喜欢成熟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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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附议:“没错,我表姐去年就嫁了个老男人,大她一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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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轮?整整十二岁,弗洛伊德管这叫恋父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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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期弗洛伊德与尼采是校园热门,不管什么学科的学生,都赶时髦买一本《精神分析引论》或《悲剧的诞生》,动辄来一句“上帝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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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同学的表姐找了个大一轮的,我父亲却比卫淑红大了两轮,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之前毫无征兆。闻听婚讯时,我以为耳朵出了问题。卫淑红是大三实习期间认识我父亲的,那年科技大学在自然博物馆实习的就我俩,我在标本工场,淑红在脊椎动物研究部,导师正是我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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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知道,师生恋很常见,比如鲁迅和许广平,比如沈从文和张兆和,可发生在父亲身上,对象又是同校女生,还是说不出的别扭。他们肯定也感受到了世俗压力,没办婚礼,领证后给同事们发了一圈喜糖,算是敬告周知。卫淑红搬进来之前,我从父亲那套单位分配的二室一厅搬了出去,开始租房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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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淑红摆放碗筷的手势颇像一名合格的主妇,从自然博物馆离职前,我们偶尔在食堂相遇,彼此会错开眼锋,实在避不开就笑一笑。大学毕业后,她如愿进了自然博物馆,正式成为父亲的助手。钱丽凤去了肉联厂质检科当化验员,苏紫留校读研,值得一提的是老鹰,在音乐茶座或酒吧当驻唱歌手,艺名肯尼·罗杰斯,专门翻唱美国乡村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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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淑红看见我进来,转身道:“汉荆,晓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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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竟直呼父亲名字,转念一想,不这样叫又怎么称呼,难道叫老公?在我听来岂不更加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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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炒菜,厨房狭小,转身快了额头会碰到吊橱,父亲说:“信在五斗橱上,洗个手准备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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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取信,信封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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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博物馆标本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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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晓峰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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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堡岛一叶渡9号羊一丹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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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金堡岛”三字,心里一咯噔。这座本城管辖的海上飞地,岛上有座叫虎皮山的死火山,一条金瀑半山腰悬挂下来。太阳照在水帘上,如同金缎子。环绕金堡岛的水域,有丰富的水产资源,尤其盛产金枪鱼。清朝末年,岛上美景渐被外界所知,慕名前往者越来越多,先是搭乘渔船上岛,后来修了客船码头,开了航线,有了定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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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详信封上的落款,努力回忆,想不起认识这个羊一丹,信纸上的笔迹娟秀,应是女性所书,刚准备拆,父亲端着热气腾腾的茄汁鳜鱼过来:“先吃饭吧,吃完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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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信封对折,塞进牛仔裤后袋,洗完手回到餐桌时,父亲和卫淑红已落座,像有股不均匀的风在三个人头顶盘旋。父亲道:“今天喝一点,学生送的茅台,一直没舍得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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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陪你喝一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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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去拿小酒盅,陪你们喝两口。”卫淑红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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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酒量我领教过,啤酒当水喝,不过没见你喝过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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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么不会喝酒,会喝就是海量。”父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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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不提当年勇。”卫淑红拿着三只小酒盅过来,刚满上,寻呼机在我腰间响起来,是焦小蕻发来的信息:扁豆死了,你能把它做成标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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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筷子:“你们先吃,我去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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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电话是六年前装的,当时我家是小区最早安装私人电话的业主——父亲一位在电信局当领导的同学给开的后门——电话机在窗台上,把里屋门关上,拨通寻呼台,给焦小蕻留下一条信息:可以,下午我去找你,你定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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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餐桌,卫淑红说:“给谁回信息呀,还特地把房门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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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回给苏紫。”我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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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紫?”卫淑红吃惊地看我,父亲也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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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意识到口误,忙改口道:“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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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卫淑红洗碗,我告辞,父亲送我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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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将空气过滤得很清新,走在小区路上,父亲说:“最近馆里分房,按职称和工龄,我有增配的机会,本想把现在住的二房换成三房,考虑再三还是要了一间半独用的一室户,你老在外面租房总不是个事,拿去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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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从裤袋里摸出一把钥匙,我忙拒绝:“这我可不能要,你不是一直希望有个书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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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只书橱,单位也有两只,够用了,你能有个落脚的地方,我也心安。再说那套三房被抢破了头,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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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你们有了孩子,也得多个房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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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这把年纪还生什么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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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还年轻,她想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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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这个,对了,小学老师当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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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怎么适合当老师,不准备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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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可做得有点毛糙,出尔反尔的,那还是回馆里吧,也不知怎么想的,居然去乡下当教书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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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毛糙,不过也不会回馆里了,想自己做个标本工作室,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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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你先收着,房子离这儿不远,地址回头发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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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样,我就先住着,哪天你想用,我再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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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呼机响了起来,焦小蕻发来的:下午3点,红祠小区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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