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不规范、设施设备不配套、服务功能不显现等突出问题,浙江出台专项实施意见,提出将在现有基础上,通过加强服务条件建设、对接科研单位及技术专家、落实技术补助等措施,计划三年内建成1000个科技先进、功能多元、设施配套、带动明显、运行规范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意见指出,按照“整合资源、规范提升”的原则,将根据各地农业产业特点、规模、布局及主体功能区规划,以现有各类科技示范基地为基础,统筹公益性及社会化科技资源,突出示范重点及服务功能,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
意见提出三大要求:探索长效运行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以建成各具特色的长期性基地;优化功能布局,实行要素集聚,以建成农业技术、农业创业的创新性基地;发挥多重功能,以建成面向生产主体、广大农民和社会公众的开放性基地。
意见提出,将采取“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战略,重点推进示范基地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比如,试验场地必须要求道路、沟渠、设施等基础条件配套;必须要有固定的服务用房,用于设立专家工作室、试验检测室、培训教室等。不过,意见同时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围绕基地定位和功能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
目前,浙江各地正抓紧统筹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待一次性规划完成后将实行整县制推进,分三年建设完成。资金方面,浙江计划通过整合相关补助资金予以保障,对列入建设计划、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从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