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纵横

正义的立场,严肃的审判

作者:周用宜 周用仁


口 周用宜  周用仁


东京审判法庭现场

二战结束后,为惩罚战犯,消除战争策源地,维护世界和平,在德国纽伦堡和日本东京分别举行了两场世纪大审判。我的姑父向哲濬(字明思,1892—1987年)代表中国出任检察官,参加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父亲周锡卿(原名世正,1915—2004年)任中国代表团翻译。他们与同事一道,不畏艰难,在对侵华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收集犯罪证据,代表团殚精竭虑

1946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麦克阿瑟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法庭宪法》,宣布成立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二战期间的日本战犯。法庭由中、美、英、苏、法、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11国代表组成,美国人季楠为检察长兼任美国检察官,澳大利亚人韦伯任首席法官。按法庭的组织结构,东京审判法庭由上述11个盟国各派一位法官、一位检察官参加审判,由盟军统帅统一任命。根据盟国各方约定,28名甲级战犯将在东京受审,乙、丙级战犯则被押往其主要犯罪场所所在国受审。

中国方面,中华民国政府司法院长、外交部长王宠惠向蒋介石推荐,由向哲濬组团前往日本。据向哲濬的夫人、我的二姑周芳回忆,当时他们让姑父挑选是当法官还是检察官,姑父认为,东京审判按英美法系审理,被告无罪假定,检方和辩方平等提出人证物证,由法官选择后量刑,所以检察官责任特别重大,所以他选择担任检察官。同时,他向政府推荐了清华的学弟梅汝璈担任法官。中国代表团的成员前后有17位,除向哲濬、周锡卿外,有法官梅汝璈、刘子健、高文彬、张培基等,检察官顾问倪征燠、桂裕、鄂森、吴学义,检察官秘书裘绍恒等,还有年富力强、学有所长的青年专家法官秘书言福枢、杨寿林。这是一支优秀、精干的团队,集中了中华民族的精英。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堪称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国际审判。周恩来曾对梅汝璈法官说过:“你们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为国家争了光。”

作为代表团赴日第一人,向哲濬于1946年2月7日飞往东京,开始了审判战犯前的准备工作。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筹备组建时,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与美国拥有庞大的检察官阵容相比,中国相差甚远。中国当时只有检察官向哲濬和首席顾问裘劭恒两人。不仅如此,令中国代表团倍感压力的是:去东京时,向哲濬仅仅带去一份中国政府提供的12人的战犯名单。根据英美法系,没有大量的有说服力的确凿证据,对日本罪犯的定罪简直是不可能的。而在当时,因为抗日战争刚刚结束,中国国内局面混乱,很难开展证据收集工作;再加上日本无条件投降后销毁了大量证据,所以取证十分困难。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向哲濬频繁往返于日本和中国之间。3月下旬,向哲濬等陪同盟军总部检察处处长兼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长季楠及其属员一行来到中国,在南京、上海“实地调查战犯证据及征询证人”,略作逗留后,他们又一同飞往重庆,“晋谒蒋主席致敬”。据向哲濬夫人回忆:“蒋介石用了三刻钟接见了在法庭工作的中国人共十余人。蒋介石对远东法庭人员的辛勤工作致以慰问,并希望法庭对日本战犯予以应有的惩罚。季楠对中国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向蒋介石、宋美龄表示敬意。同时,称赞向检察官和中国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水平。”

5月,受国际法庭检察处的委托,征得政府同意,向哲濬回国招聘既有专业知识、又精通英语语言、年富力强的青年担任翻译,并加以考核。父亲周锡卿较早得知这一消息,立即离湘赴沪参加考试。父亲20世纪30年代留美时获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因此顺利地通过考试。同时被录用的还有高文彬、张培基、刘继盛和郑鲁达先生。5月10日左右,他们一行五人从上海江湾机场,乘美国军用滑翔机出发到达东京。

父亲当时心情非常激动,撰文写道:“1946年5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由上海乘美国军用飞机去东京,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译……日本军国主义者从甲午战争开始就欺负、侵略我国,‘九一八’事变以来,更是大规模地侵犯我国领土,残杀我国人民。而他们终于战败投降了,我们能参与对军国主义罪魁的审判,心情十分激动。”

向哲濬和中国检察组成员抵达东京后,工作人员很快开始着手工作。他们被安排在中国检察组住所——东京帝国饭店内。这里办公条件十分简陋,仅一个套间,一大一小两个房间。检察官在里面小屋,一桌一椅,一张沙发,几位秘书安排在外屋办公。为摆脱材料匮乏的被动局面,他们冒着酷暑,到处查阅材料:到已封闭的日本御前会议、内阁会议档案库查阅日本关东军与陆军省来往密电及外务省报刊;到内阁图书馆查阅所谓敌国材料以及汪伪档案;整理盟军提供的材料;有的人还不辞辛苦地到战犯犯罪地点进行调查,夜以继日地筛选、摘抄、翻译。能参加对战犯的审判,大家觉得很荣幸,更感到责任的重大。据我父亲回忆:“我们整天埋头工作,饿了就啃几片三明治。同住一屋的美国朋友好奇地问:‘周,你整天抄抄写写,忙什么呢?’我只简单地回答一句:‘我在工作。’”

中国代表团成员除认真准备充实的材料外,还常常一起研究对付美国律师的策略,有时还在住所内做法庭上的模拟演习。除此之外,他们还要防备日本侍者的窃听。倪征燠顾问曾回忆说:“我们代表团成员多来自上海和江浙地区,会说上海话。为了防范日本侍者窃听,我们以‘土老二’、‘土匪源’来蔑称土肥原,用上海话‘板老四’、‘板完’(板定完吉)代替板垣。”

经过七个月的准备,中国代表团上下精诚团结,终于收集到了足够给罪犯定罪量刑的确凿证据,主要是书证、人证,也有照片、影片等。据姑父向哲濬说,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证据,截止到1946年10月27日,仅南京临时参议会就已整理、提供了各种材料2784件,出庭作证的证人100多名。最后检方挑选了11名证人出庭,其中有受害者代表、见证人代表,特别有三位美籍医生、教授和神父。他们做好了开庭申辩的各项准备。


向哲濬


美国主导军事法庭,中国代表团遇到诸多麻烦和挑战


东京审判正式开始时,国际形势正发生巨大的变化,战胜法西斯的同盟国之间产生了分歧,冷战开始形成。世界上出现了美苏两大阵营对立的局面,中国也进入国共两党大决战时期。与此相应,东京审判也出现了非常复杂的情况。

从1946年5月3日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处以八国的名义,提出对28名甲级战犯被告的起诉,内容共列55条。审判分为起诉、举证、辩论和终讼四个阶段,至1948年11月12日终结,共计两年半的时间。

与纽伦堡法庭四国(美、英、法、苏)平等审判不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国主导。出于冷战考虑,美国让天皇逃脱起诉,并包庇了731部队细菌战的罪行,这些都使中国代表团遇到了诸多麻烦和障碍。尤其是因为在极短的时间内收集人证物证,所以在法庭驳斥辩方律师的强词方面困难很大。但中国代表团成员义正词严,据理力争,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和刁难,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取得了胜利。

东京审判按日本侵略者进行侵略事件的先后顺序来安排。那么,日本侵华时间如何确定?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日本律师竟否认中日之间存在战争,其理由是“日本从未向中国宣战”。有的国家则主张,应该按照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事件来安排。但实际上,日本侵略中国早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就已经开始了,中国人民受害最为深重。为了客观地说明这一段日本侵华史,向哲濬本着事实和正义,提出应将1928年关东军策划炸死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作为起诉的起点,将对日军侵华罪行的清算时间提前了九年多。这样就使得对罪犯,特别是对28名甲级战犯的审判,超越了所谓的“胜利者的制裁”的实力逻辑,而更具有“文明制裁”的规范色彩和正当性,扩大了正义实现的范围,更对日本右翼势力在战后乃至今天鼓吹否定东京审判论调的翻案行径预设了最后的防线。

向哲濬还提出,在审理侵华问题时,不仅仅要把“杀人”,还应把“残虐行为”作为诉因。这样一来,南京大屠杀事件就可以作为违反交战法的乙级战犯来问责,还可以对悖逆人道的丙级战犯加以制裁。更重要的是,把日本在中国广州、汉口、长沙、衡阳、桂林和柳州六地区的残虐行为都纳入到起诉范围之内。这一建设性的意见,被认为是一项具有法理意义的贡献。他的诉因提案建议得到其他亚洲国家的赞同,并为法庭所采纳。这是中国代表团的重大胜利。东京审判的诉因增加到55项,还对傀儡政权侵犯主权、贩毒等问题进行了追究。这比纽伦堡审判提出的四项诉因增加了许多内容。

1946年5月3日,东京审判首次开庭。父亲曾激动地向我介绍了这场举世瞩目的盛况。他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安排在日本陆军省,也就是战犯往日策划阴谋、发号施令的中心之一(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往日不可一世的战争狂人已成为阶下囚,接受正义的审判。盟国各检察官在季楠率领下,就座于法庭中间。当执行官梅德宣称“全体肃立,法官入座”后,由审判长韦伯领先,多国法官依次就座于大厅正面各盟国国旗之下。中国法官梅汝璈就座于审判长韦伯之后第一位,身着黑色法官服,庄重,严肃。这个重要座位可是梅法官代表国家力争而来的呀!法庭上法官排列顺序,体现所在国在审判中的地位。中间座位是庭长韦伯的。开庭审判彩排时,韦伯突然宣布按美、英、中、苏……的顺序入场。梅法官对这一不合理的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并愤怒地脱下象征权力的黑色法袍,不仅拒绝彩排,还要回国请辞。韦伯当即召集法官表决,最终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完全按日本投降时受降国签字顺序来安排,中国安排在审判长之后第一位。梅法官为中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取得了开庭的第一个胜利。法官对面是被告席,坐着两排被告。这些犯人面无表情,已无昔日的“威风”。后面排立宪兵,被告出入都有宪兵监押。厅内左右两旁分别为盟国人员旁听席和日本人旁听席。检察处为直观证明被告阴谋起见,13日还特别制作了巨幅地图13幅,悬挂于两壁,标示自1931年到1945年日本投降为止的日本侵略中国领地的路线。审判长韦伯首先宣布开庭。季楠将多国检察官逐一介绍给各法官。首先介绍的就是中国检察官向哲濬。中国检察官引起了在场人员的特别关注,“皆予以深刻之注意,尤其引起了日本各战犯的注视”……这是中国以战胜国的名义参加对日本侵略者的审判。我们在场的中国工作人员都感到特别痛快,喜悦的心情真是溢于言表。

姑父向哲濬对于东京审判付出了大量心血。在对战犯起诉的安排上,作了周密的部署。以审判狡猾多端的土肥原贤二为例,此犯多次被派往中国从事情报收集工作,制造多起分裂中国的事件(如1928年的“皇姑屯事件”、1931年8月的“果篮事件”、溥仪从天津经塘沽到大连再到长春的劫持事件等)。由于他在幕后策划指挥,罪行不外露,中国军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都找不到他的材料,罪证不易收集。于是,中国检察组到东北调查,检察官顾问鄂森、倪征燠赴华北收集日本战犯罪证,并从日本《奉天特务机关报》中查到该报首页盖有土肥原贤二印章及在中国的阴谋活动的记载证据。最为关键的是,向哲濬安排召唤伪满洲国傀儡皇帝溥仪作为证人出庭。父亲对此印象极为深刻。他说:“溥仪是苏联进军中国东北时被俘的,开庭审判前由苏联派人送至东京。向哲濬去看他时,溥仪紧紧握着对方的手,痛哭失声……这说明他还是怀有悔罪之心的,也有眷恋祖国之情。”中国代表团劝他打消“被作为战犯”的顾虑,让他出庭作证。8月16日,溥仪出现在法庭上,11时27分,登入证人台,东条、土肥原、板垣等人顿时显得十分紧张。溥仪前后出庭八次,提供了十分有力的证据。土肥原自知罪恶深重,难以抵赖,沉默寡言,仅说一句“主张无罪”。中国代表团穷追不舍,终于取得胜诉。


梅汝璈


1947年2月起,法庭进入控方诉状和举证阶段,由被告提出辩护和举证。依照英美法系,每个战犯可以自选一名日本律师和辩护人,还可以配备一名美国律师。这一阶段长达22个月之久。日美籍律师一百多人,召唤证人三百余人。辩护人和证人中有些是当年直接参加战争的侵略者,本人就是该受审的罪犯,如关东军司令兼任驻“满洲国大使”植田谦吉、指挥侵略东北的日军大队长和联队长等。

检方与辩方在平等提出人证、物证的基础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与斗争。由于检方材料准备充分,罪证确凿,辩方无法否定,战犯只得低头认罪。

向哲濬检察官自始至终参加了审判过程的全部414次庭审。除多次临时插话外,他共有20次重要发言。1946年5月14日第一次发言时,他以十分流畅、简练的英语,对日方律师所称“中日之间在1941年前无战事”加以驳斥。他说:“我们精通法律的辩方律师说中国和日本之间不存在战争,因为日本从未向中国宣战。当然,这是一个关于战争正确定义的问题。然而,从1931年9月18日以后,日本在中国采取了战争性的行动,杀死了数以百万计的中国人,包括士兵和平民。1937年7月,日本在卢沟桥发动战争,一个晚上杀死数百人。随后,日本向全中国出兵,杀死了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士兵,还有儿童、妇女和无助的平民——非战争人员。我认为,那些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实。如果这不是战争,我想问,还有什么是战争!从1931年起,在中国方面没有任何挑衅的情况下,日本派兵到全国,到各个省份,我主张这就是战争。”他还说:“在我们的抵抗战争发生一段时间以后,最高统帅蒋委员长曾说过,未来的历史学家将把中国的抗战作为当今世界上发生的最非凡的事件之一记载。通过抵抗,中国不仅为自己而奋斗,而且通过维护和平也为人类作出了贡献。”

姑父为人办事极为认真,他曾对我们说过:“代表国家发言,来不得一点马虎。每次发言我都要做充分的准备,从文章的逻辑结构到文字的使用,都要反复推敲;要熟读或背诵重要内容,力求完美。”父亲也多次说过:“你姑爹1917年在游美肄业馆(清华大学前身)学成后,被公派到美国耶鲁大学文学院、法学院学习,他的演讲潇洒自信。他娴熟的法律造诣、外交手段和英语水平,连美国人都自认不如,不得不佩服。”

战犯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也留有遗憾

经过双方反复辩论,1948年11月4日,法庭开庭作出宣判,父亲与代表团部分成员参加了宣判大会。首席法官韦伯开始宣读长达1800页的法庭宣判书,判定全体被告有罪。判决书庄严指出,被告犯有阴谋发动战争和实行侵略罪,犯有违反战争法规和违反人道罪,应被绳之以法。12日,宣判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七名甲级战犯绞刑;荒木贞夫等16名乙级战犯无期徒刑;另有2名战犯被判有期徒刑。被判绞刑的七名罪犯于1948年12月23日零点在东京巢鸭监狱秘密执行绞决。这些罪恶多端的日本战犯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东京审判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点与不足,如对于战犯清查不彻底,甲级战犯岂止28名!冈村宁次等战犯一直逍遥法外,参与战争的日本财阀未被受审,对于战犯判刑过轻。就在对七名甲级战犯行刑的第二天,麦克阿瑟就下令释放在押的19名甲级战犯,有的不仅恢复公职,而且重返政坛。曾任伪满总务厅厅长的岸信介(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外祖父)被释放后,爬上高官,担任首相,顽固坚持右翼立场,继续与中国人民为敌。法庭对日本国家元首的战争责任也做了回避,还掩盖、包庇日本战犯使用化学武器(毒气),对俘虏、劳工使用生化武器等种种罪行。

尽管东京审判存在着不少遗憾,但它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奠定了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同时伸张了正义,惩办了战犯。铁证如山的日本侵华罪行是永远不能篡改和抹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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