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女报·Seaside

带着鲑鱼去旅行

我的眼泪在不知不觉间落下,像一场雨。就在这场雨里,我走回我的旧时光。

编者按

她为了爱远走他乡,最终却为了爱选择回来。恰若我们的改版,请记住,每一次告别,势必将有一场盛大的重逢。

□ 撰文_榛生 设计_贺东辉

四人组

我们四个人:大鱼,莼,冬斯和我。我们四个人,总是在一起。

大鱼跟莼是一对。我和冬斯不是一对,但也暂且算作一对。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在一起玩儿又完全没有旁的意思,谁信呢?起码我不信。所以有人说冬斯是我男人,我就大大咧咧笑出一个白痴一样的笑。我不在乎。既然他那个52CM的国际标准男性肩膀愿意贱价出借给我靠,我当然不拒绝。

大学时还都嚷嚷着“绝对无性别的友谊”,现在大鱼和莼却已经正式“婚倒”。人们说,幸福的人最适合开间小店,借点喜意,越来越赚。

那么就开间店吧。店叫做“鲑鱼”。没什么特殊的意思,不过是因为都喜欢安伯托·艾柯。店里卖的东西也像艾柯的杂文,很随意,什么都有。棉布裙,有风兜的卫衣,T恤,球鞋,仔裤,帽子,饰物,都按我们的品味淘来、布置、出售。两层楼的门面,开在母校的后门对街。

有一次教过我们政经的老太太带着儿子经过店门口,看到我们四个,她嚷嚷:“咦,你们又逃课!”我们给老师打个对折,老师的儿子心满意足地扮成HIP-HOP少年走了。

是啊,饶是这么虚度光阴,时间还像踩着离合器往前挪,真慢。毕业六年了,我们还是四张babyface。当中年龄最大的大鱼已经31岁。我最小,也已经29。四个人彼此恶狠狠地对望时,总是骂对方不长进,但这当然是言若有憾心实喜之。

冬斯

30岁生日以后,冬斯开始抽了疯一样地和我腻歪。他老实坦白:“我想结婚。”他说:“既然大家都说咱们是一对,那么我们不如就真成一对吧。我是个现实的人,你呢?琛凡。”

我拍拍他的肩膀算作安慰。人类在进化,结婚狂并不一定都是女的了,像这样身高七尺有余的大男人也可能因为孤单引发愁嫁症状。我说:“冬斯对不起,我不爱你。”我明确告诉他:“做朋友可以,但结婚不行。”

他被拒绝得很没面子,脸都红了。多年来还真是第一次让他窘,我自己也很窘。我从没想过他会来真格的。我只好说:“算了算了,我赔罪,先请你喝酒,再给你做媒。”

我们就去喝酒,一路上还假装手拖手。进了酒吧,冬斯立马摆开一个打算烂醉如泥的架势,我只好奉陪。我不知道我是否伤害了他,但是我承认我开始对他赔小心。要是以前可绝对没门儿,我们谁也不欠谁,可是现在被拒绝的人是他,他赔了本,他应该得到补偿。
即使我不爱他,我想我也应该对他仁慈。一转头,才发现街对面正是我们的店。我心不在焉,往店那边看。大鱼和莼就住在店铺上面的二楼,隐约还亮着灯。

多年来,我有根神经一直藏得很好,轻易不将它暴露,我为了藏好它练习着诸般武艺,大大咧咧,装傻充愣,甚至剪了头发看上去不男不女,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保护好我这细腻敏感的神经。可是这个晚上,或许是因为没有星光也没有月亮,又或许是冬斯这家伙的勾引,我那神经悄悄地爬了出来,通体赤裸,摊在我对面。它轻声问我:“你到底想把我怎么处置呢?主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面对。29岁,我从小白领混到小经理,从小经理混到小总管,可我一个男人也没混到,我对不起我这条爱情神经。我很难过。爱情既已如此艰苦卓绝,婚姻又怎能手到擒来。冬斯你太天真。

大鱼

必须承认,我曾经深深地爱过。我爱得相当高难度,一边心中滚烫沸腾排山倒海,一边却又装作面色平静无波无澜。我为什么会这样?如今的我质问着当年的我,可那短头发的女孩一脸无辜,理直气壮回答我的不过是:“我觉得爱情完全是一个人的事!”

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我爱上同我一起到大学报到的高个子男孩。19岁的深夏,我跟他一起从家乡的小城出发,火车轰隆隆,经过碧绿的稻田、层叠的山峦,和一座一座陌生的城市,往大学的方向行来。一路上他尽责地照顾我,就是因为上车前他答应了我爸妈“帮忙照顾一下她”的承诺。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动不动就忽然笑出一个明眸皓齿的笑。他眼睛大大的,眼光像冬天冰面下暗涌无声的湖水,真亮。

他是除了父亲以外,第一个让我觉得亲切的异性,而这种亲切,又和友情无关。我不知道那就是爱情最初的萌芽状态,我只是开始躲着他的眼睛。他却自顾滔滔不绝地讲话。车已经到站了,我站起来,拉着他的袖子,我说:“于伟文,我们到站了。”

于伟文,就是大鱼。

裂纹

店由大鱼和莼打理,但我们都投了股。我是四个人里惟一有固定工作的一个,有工作的人理应多点承担,我投得比较多。起先交了三万,狠狠心,再投三万。

小店真还火了。年底店里分红,我拿得最多。我不停地数钱,我贪财的样子他们最爱看。

大概除了感情这件事以外,我什么都很直白,暴露,不掩饰。他们当我是一个透明的气泡。他们问我:“富婆,这么有钱,想干点什么?”

“干什么?出国。”

“出国完了呢?”“嫁人。”“嫁谁呢?”“喂,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看看冬斯,他早就别过头去抽烟了。四个人里,他和莼抽烟,我和大鱼喝酒,用我妈妈的话说,我们是一群牛鬼蛇神。

我知道,在这个冬天,即使在这样团圆暖热的酒吧里,我们四个人之间还是有一点冷,我们之间紧密的墙开始有了裂纹。这裂纹是因我而起,但是我却无法修复。冬斯说:“她给我介绍的那女孩都什么呀!见面就要我请喝酒,我身边又不缺酒鬼,现成的,喏,这不就是一个。”冬斯拍着我的头,把我漂亮的黄头发都拍乱了,我知道他有点怪我。

是啊我是个酒鬼,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喝酒?其实喝酒挺好玩的,喝了酒,人反而会觉得很清楚,只不过一切都远远的缓缓的,心里莫名其妙有点高兴,什么烦恼郁闷都变成小菜一碟。我喜欢那种感觉。起先我不过是喝着秀丽的红酒,后来觉得红酒太矫情,改喝喜力,可是莼说啤酒喝多了对身材没好处,于是开始喝一种芝华士。现在我人未满30岁,酒龄却已有七八年。

第一次喝酒,是发现我和大鱼之间多了个粉红色的女孩,她就是莼。那时候她还不会吸烟,脸色也比现在好,白白嫩嫩像是玉兰油广告。她穿着粉红色兔毛领子的小大衣,一蹦一跳地来到我和大鱼中间,说:“看电影?带上我一个吧!”

我觉得她相当欠扁,可是她错认我是好朋友。你知道,一个正常的人是不可能也不会忍心将一个友善的人推出门外的,于是我和莼成了朋友。而事实证明,莼确实是个好朋友,她有一切好朋友的优点。

盛夏时节,女孩们的纱衣里隐隐露出胸罩的款式,一条横过背部,两条直越肩胛,不像我,T恤里还有傻乎乎的棉质背心。莼带我去买胸罩,她挑麦白色的给我。她说:白色适合你,我是粉红色。

回来的路上,她便告诉我她粉红色的秘密,她说她爱上了大鱼。“怎么办,怎么办?”她期待而无助地看着我。我只好说:“那我帮你告诉他好了。”

幸好,那时候冬斯出现了,冬斯把我这个灯泡救走了,暂时隔离出那个甜蜜的恋爱磁场,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冬斯陪我在夏天夜晚的篮球场打球,我双膝摔得青紫仍奋力坚持。后来,因为那场苦练,我竟然有幸参加了当年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江南

喝得最凶的一次是大鱼和莼的婚礼前夕。我一边替他们张罗,一边忍着心烦意乱。在深夜里我一个人回到租屋,明明很累了可是睡不着。我吃一片安眠药,再吃一片安眠药,就这么越吃越睡不着,忽然发现已经吃掉五六片。还好我及时住了口,在医院呆了一个上午,我终于有了借口不必陪莼去试婚纱。

我逃走了。几天后,我给大鱼打电话说:“我在绍兴出差,有什么要带的吗?”大鱼说:“带一箱花雕回来吧,咱们四个人喝。”

在绍兴,城市很小。一个贪杯的女人找不到任何一间酒吧,只好在鹤兴酒坊外的大石头上坐下。对面是条河,夜已经很深了,河边有小小的路灯,灯光映在河里,像一些散乱的绸缎,泛着光。我看到我自己的影子,也跟着那流水摇得很破碎。我将那箱花雕打开,抽出一瓶,就着晚上咸涩的风喝了起来。

还好,那个晚上没什么人经过,于是没有人打扰我。唯一来捣乱的就是江南四月的杨花,像小小的浮游生物,带一股青苔味道。我忽然觉得人生真没意思,飘飘摇摇不过就是一朵朵杨花。我站了起来,想着我那心爱的男子已然娶妻,我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我就往河里跳。

异国

婚礼上我跟冬斯坐在一桌,那天的冬斯非常讨厌,他把持了酒瓶,一杯也不给我喝。他对我微微笑,他说:“女人不喝酒其实更美。”他开始叫我女人了,而不再是女孩或女生。我知道在他心目中,我已经完全成熟,或者说,我已经老了。

他似乎知道一点儿什么,又好像什么也不知道,他只是笑着一个严丝合缝的笑,时不时看我一下。这笑相当宽容,相当纵容,却令我十分不悦。

几年后,再想起冬斯的笑容,我心中是怀着深深的感激的。那一年年底分账,我得到了很多红利。我数好钱,站起身宣布:“亲人们,我要走了!”

“走?去哪里?”冬斯坐直了身体。“斯德哥尔摩。”“去做什么?”莼问道。“去留学,定居。”是的,这是我多年来考虑再三的决定,我向往异国的生活,向往一个人的寂寞,我想在孤独的环境里学习更多的东西,得到更快的成长。而现在,四个人在一起玩着,彼此之间又完全没有旁的意思,谁信呢?起码我不信。既然我不信,那呆下去又有什么意思?

鲑鱼

我开始有了第一根白头发,已经是三年以后的事。当中,其实我悄悄地回来过一次。远远地,我站在街角,
看到我们的店还在,店外墙壁上的红砖已因时日太久而生出青苔,但鲑鱼两个字还是原来那个红色琥珀体。

在店前的梧桐树下,有一个小女孩,穿着麦白色的小裙子,梳童花头,在玩耍。我盯着那孩子看,她可真漂亮。她有明亮的大眼睛,她的眼睛像冬天冰面下的湖水,深而清亮。她又很活泼,蹦蹦跳跳地,像头小马。

至此,我想我可以和盘托出一段我故意没有交待的情节,是关于那个在绍兴的夜晚,那个醉酒的夜晚——

那个晚上,我站在河边,我喝了酒,非常想跳下去。可是,忽然身后有人拉住我。我挣扎,这人便不由分说扛起我,把我往岸边带,往旅馆走。我在他背上呕吐,流眼泪,我挥拳砸在他身上,可是他像铜人,不管不顾,不屈不挠。

在旅馆里,他把我洗净,吹干,弄整齐,塞进被子里。我不用睁开眼睛也知道他是谁。他的气息和呼吸的频率,他的味道他的叹息,我都了如指掌。

他开始用手轻轻地抚摸我的眼睫毛,他一定以为我睡着了。他站起身,走到窗边去。当他再转回身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他面前了。我平静地说:“于伟文,我爱你。”

那个晚上,他告诉我,在十九岁去往大学的火车上,他就已经爱上那个傻乎乎的少女,他只好滔滔不绝地跟她讲话,以掩饰自己过分紧张的心情。他说,他太喜欢那瓷娃娃一样的女孩,想来想去,不知道怎么开口,怕把她碰碎了。

直到同班的男生冬斯告诉他,他打算追求她。他眼睁睁看着她和冬斯越走越近,以为他们会在一起了。他想他应该放手了,于是他认识了另一个女孩,穿着粉红的衣裙有粉红色的笑容,他心里觉得也未尝不适合。他并不觉得有多开心,可是也并没有不开心。年少的心,有了个伴,总是好的。

那个晚上,我们大概已经把一生的爱都耗尽,因为知道不会有下次。

孩子

那个晚上之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关于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只是说我要出国去,而实际上,我一个人去了上海,租住在一间小屋里,直到把孩子生下来。我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么做的后果,可是我实在很想留下这孩子。今生,如果不能与孩子的父亲结为夫妻,那么做他孩子的母亲也是好的。

晚春时候,江南杨花飞起,淡淡的四月天,我的孩子有两个月大了。她在长大,而我去斯德哥尔摩的签证办好了。抱着孩子我一筹莫展,我不知道我应该拿她怎么办。

就在这时,冬斯出现了。他找到我的那天,仍旧笑着一个严丝合缝的笑。他什么也没问,伸出手臂,接过孩子。我发现原来他可以如此温柔,他的动作甚至是圣洁的。他还是像是什么都知道,又像什么也不知道。他说:“孩子交给我吧,一切回头再说。”

“可是,你不可以告诉他,这孩子的身世。”“你放心,这孩子,是我的。”我狠狠心,走了。现在,我一步一步走上前去,走向那个穿着麦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我一步一步,又小心又谨慎,我甚至在发抖,几乎要哭起来。

我的眼泪确实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落下,它们像一场雨,就在这场雨里,我走回我的旧时光,一些有关爱情,有关友情,有关青春的回忆。我不敢面对的,我可以直视的,我无力承担的,我能够报偿的,它们种种,以一个穿麦白色裙子的小女孩的具象,呈现在我的面前。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小熊玩偶,在孩子面前晃一晃。小家伙立刻被小熊吸引,伸手想抓,可是我止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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