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文:新闻文体分两类:报道,评论。文艺评论可夸成花,可踩于地。只要是涉及作品好坏的主观评判,创作者无法兴讼。而报道不能乱讲话,对客观事实表述有误,随时引发官司。《长城》上映期间的“张艺谋已死”属于文艺评论,可谴责,无法定性诽谤。但“炸裂!《夏洛特烦恼》全盘抄袭”是事实判断,自然吃了官司。
@从业者看视界:《我就是演员》在节目之外,似乎又回到第一季的样子。总有不断的话题在上演,而且很多都是戏外。戏里戏外都是演员。
@密苏里孙志刚:一个有意义和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当纸质版报纸停止后,纸质版的订户去了哪里?会去数字版的媒体吗?已有研究发现,事情可能并不像多年来不少报人所期望的那样。毕竟,今天和未来的公众在选择和使用媒体来源方面拥有越来越多的自由和权力。
@绝对敏捷: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观众永远不会辜负好的内容。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我的观点和出发点,这是创作端的论点。真的要适当放弃从受众端出发的恶习,这也是最近几年影视剧质量下滑的根本原因之一,这也是影视剧到底是艺术创作还是娱乐商品的分歧点。我本人坚持认为影视剧属于艺术创作范畴。这些年,但凡是坚持艺术标准创作的电视剧,即便是在播出平台遇到挫折,即便播出之始曲高和寡,但是它总能在合适的地方不同的时间受到认可。现在有多少大火甚至所谓爆款的剧,聚集了无数看热闹的观众,看完之后还能剩下什么呢?很多从业者认为受众喜欢什么我就做什么,几年下来发现这些受众纷纷去看国外的剧集了,因为你的剧没有内容!迎合永远不会取得真正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