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我国将对部分国家进口大豆实行零关税
作者:文 乃一庆 张文礼
6月26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记者梳理此次《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发现,7月起我国将对原产于以上述国家为代表的亚太贸易协定国家进口大豆关税税率从3%调降至零。同时,绝大多数协定税率在调整后,较最惠国税率也有不同程度下调。
具体来看,此次关税税率调整中,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和其他大豆均从3%降至零税率。而其他较为重要的进口食品中,活鳗鱼从10%的最惠国税率调至6.7%,鲜、冷带鱼从12%降至8%,冻冷水小虾虾仁从8%降至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虽然对印度、韩国、孟加拉国、老挝和斯里兰卡进口大豆实行零关税,但这些国家并非全球主要的大豆供应国,也不是中国进口大豆的主要来源国。(蒋梦惟 杨忆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