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相关学协会召开了部分企业沟通会,共有10家外资企业和8家内资企业的相关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医保局医疗组负责人参会,并就有关事宜与企业进行了沟通交流。
这意味着,2017年初刚刚调整过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再次迎来重要调整。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原劳动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调整发布了三版《药品目录》。在2017年调整之前,目录中共收载药品2196种,其中西药1164种,中成药1032种。这涵盖了多数临床常用药品,能够满足参保人员大部分的用药需求。
但从政策设计角度而言,如果药品目录长期不调整势必带来一些问题: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较重、与临床用药需求脱节、创新药品无法进入医保等。《药品目录》保持动态调整也就成为必然选择。
事实上,在既往的目录调整过程中,无论增与减,都指向了同一个目标——最大程度地实现医保的覆盖面,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治疗风险。人们通常把它通俗地称作“既能用得上药,也能用得起药”。
2017年年初发布调整后的《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增幅约15.4%。调整体现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对工伤保险用药、儿童药、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7月完成药品价格谈判后,36种独家专利药也被纳入了目录的乙类药品。其中的31个西药里,有15个都是社会关注度高、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包括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
肿瘤治疗药降价进入目录,较大幅度地减轻全国所有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让更多患者获得更好的药物治疗机会:36个药品的最终支付标准与其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4%,最高甚至达到了70%,这还不包括医保报销的金额。
有进亦有出。
在总量增加的同时,2017版的《药品目录》中共有31个药品被删除,其中包括19种西药及12种中成药。参与目录调整的人士表示,医保部门在删除药品时非常审慎,选择的多为生产批号作废或有明确的不良反应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药品。在删减的同时,针对留在目录中的一些药品还进行了限制性使用的规定,许多药品只能在特定环境下对特定人群使用,超出范围则不予报销。
而在维护国民基本医疗权益,通过互助共济化解疾病费用负担风险之外,在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条件下,医保的集团式购买还具有供给导向作用,尤其是在药价谈判机制下,进入医保的药品通过“以价换量”,其制造企业将获取长足的战略支持,而其中不乏国产创新药。这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的新药创制。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曾撰文指出:“我们用20多年的医保改革和发展,促进了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今后能否用医保战略性购买引导中国医疗实现更高质量、更具价值的发展,则是时代命题。”
文/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