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鼓励企业产能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意见稿提出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禁止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等。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是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或是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的省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 纵横点评 】
这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新建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和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都提出多项约束规定。例如,在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方面,意见稿提出,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禁止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等。在燃油汽车扩能项目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要同时满足4项条件。其中包括: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专家认为,这些约束规定的提出是希望国内汽车产业尽快向新能源汽车方向转型,并防止未来传统燃油汽车产能过剩。
与此同时,虽然意见稿提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将是“重点发展领域”,但是,意见稿同时对这些领域的投资也提出了一些约束规定。例如,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要满足多项要求,其中包括具有纯电动汽车持续开发能力,建设规模方面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等。而在新建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系统投资项目方面要符合具备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部件的技术开发能力及试验验证能力等多项条件。
专家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出现投资热,地方政府上马新能源汽车项目的热情高涨,所以要预防由于盲目投资导致社会资源的损失。另外也要防止一些企业在没有相关核心技术的情况下进行投资,以低水平产品申请国家补贴。
未来上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将对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带来明显影响,既可以避免传统燃油汽车重复建设,也可以避免新能源汽车产业出现较大泡沫。
工信部公布2017年乘用车企双积分成绩积分交易平台同时上线
7月2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2017年度,中国境内130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69.2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其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产生积分数量超20万分;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超10万分。
同时,自即日起,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网址:http://cafcnev.miit-eidc.org.cn)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8月1日起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实施溯源管理
7月3日,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并规定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表明,未来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规定》还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对已生产和已进口但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本规定施行12个月内应将相关溯源信息补传至溯源管理平台。与此同时,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也将实施溯源管理。
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7月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六方面任务措施,并明确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在发展绿色交通体系方面,计划提出,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交通部出台自动驾驶封闭场地建设指南
7月6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自动驾驶封闭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的通知。这是国家部委出台的第一部关于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要求,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自动驾驶封闭场地建设,更好服务封闭场地测试工作及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
工信部发布第309批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同时发布第7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
7月10日,工信部发布第309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8户。共有553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18户、摩托车生产企业33户、低速汽车生产企业2户)的1934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1870个、摩托车产品58个、三轮汽车产品6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依据同一型号判定原则归纳后,通过技术审查的产品共计1640个(其中:汽车产品1584个、摩托车产品50个、三轮汽车产品6个)。
同时,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7批)》,共包括110户企业的342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5户企业318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9户企业1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6户企业8个型号。
中德政府签署自动网联驾驶合作意向
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代表共同签署了《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根据《联合意向声明》,中德两国将建立高级别对话机制,加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在自动网联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多层次交流与合作,具体包括:推动国际统一标准的制定及应用、促进相关技术要求统一、促进两国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及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国际统一的无线电频率解决方案、就通信技术统一及互操作解决方案交换信息等,共同推动两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