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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的困境及分析

作者: 文/郗望
2017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一周年,举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国家教育部发布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详细规划了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这“十大育人”体系。其中,第九项“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写到:“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2018年3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指出:2017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资金1050.74 亿元。相较于2016年的数据(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281.82万人次,资助资金955.84亿元),可以看出资助金额在持续增高。

国家在大政方针上给予高校资助工作足够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如何让国家和社会资助能够实现《纲要》中所提到的目标要求,是一线资助工作者应当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高校精准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对象认定困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较为规范、完备的认定程序,一般按照开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个人提交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步骤进行。但是,从评定后对于受助学生的深入了解来看,依然存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学生获得资助资格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没有获得资助资格的情况。笔者分析有如下原因可能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

一是地方民政部门对于开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审核不严格。《家庭情况调查表》上所显示的信息有虚假或者选择性隐瞒的情况。这就要求学生资助工作者不能仅凭《家庭情况调查表》判定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也要在评定前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

二是困难程度难以准确界定,民主评议小组投票可能存在人情票。这种情况尤其在大一新生入校时最为明显,新生入校军训期间就开始认定困难生,民主评议小组要根据掌握的书面材料和短期内的接触判断经济困难程度,缺乏准确性。为了不遗漏真正困难的学生,只好给他们提供“主动诉穷”的机会,学生为了争取助学金资格“被动诉穷”,无形中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造成了一定伤害。如果在大二之后评定,民主评议小组中的学生成员很可能会倾向于比较了解或者私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在投票中多了人情成分。所以辅导员、班主任要在困难认定过程中多方了解情况,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尊心强、内心敏感、性格内向的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二)困难情况动态更新不及时、不到位

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但是辅导员、班主任很难及时了解这些变化。有些学生家庭因社会资助、家庭收入增加等情况,家庭经济条件已经转好,但学生一般不会主动告知。有些学生家庭遭受一些负面事件带来的重大变故(如家人入狱、吸毒、赌博或父母离异等)致贫时,学生也羞于开口。这就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将精准资助落实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细节中,及时和学生沟通,做学生信赖的师长。

(三)资助满足学生需要的层次较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需要资金资助,更有自我发展、自尊自爱的需要。所以,辅导员应当引导学生自强自立,积极向学生提供有偿资助的机会,不仅能满足学生自我发展的需求,也能达到精准资助的目的。

二、解决高校精准资助工作困境的策略

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体验,优化资助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学生营造公平、公正、温暖、和谐的资助氛围,以满足学生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需要。首先,在困难认定过程中,尽量降低学生的“被动诉穷”伤害,做好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端正学生学风,教导学生“勿以贫穷为耻,当以上进为荣”。其次,在日常管理中,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生活上多体贴关心,学习工作上多指导辅助,让资助变得富有人情味。做到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

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引下,学生资助工作者应当将精准资助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入微,不断发现新问题,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全面做好高校精准资助工作。

(作者单位:商丘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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