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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维权时机和谈判时机

作者:评论员:田享华(资深评论员)
默立贤默立贤是一位高情商谈判专家。在与当事人和各部门的谈判中,他从问题的症结入手,审时度势地让各方异位而处思考问题,将法理与情感熔于一炉,使各方理性处理问题,赢得各方口碑。

记者: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您遇到过各种突发情况。对涉案当事人而言,您有什么建议能让他们更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默立贤:总体而言,我对当事人有两点建议:一是要把握最佳时机。这个时机是指维权时机和谈判时机。以征地拆迁诉讼为例,律师在代理案件前都会询问当事人,涉案房屋是否已经拆除。这是因为,房屋完整与房屋拆除,当事人所处的处境不同。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需要做到“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地域平整才能进场施工。房屋完整,有利于与各方协商和沟通。如若当事人的地被占了、房子没了,相当于事后追责,亡羊补牢。因此,当事人须熟悉征地拆迁的法律流程。只有做到了然于心,才不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才能把握住时机。

二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诉求要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代理案件之前我会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如果当事人的诉求过高而无法实现时,我会考虑不接受委托,除非当事人不在乎预期结果。而我所提到的合理预期,是通过房屋区位、质量、配套设施、周边房屋价格等因素推算出的大概价格。通常,我会给当事人一个参考数额,但当事人自身须把控好风险。早期我曾代理过一个案子,由于开发商缺少资金,当事人不接受开发商以同价值房子进行补偿的方案,两方谈判陷入僵局,开发商甚至放话将花费1000万元聘请律师用于诉讼。最后,开发商将立项、国土、规划进行了整体调整,将当事人的所在房子调出了规划方案。因而,预期数额不合理,各方努力也枉然。

记者: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您认为有关部门须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才能赢得公众的信赖?

默立贤:于政府而言,房屋征收程序应该公开透明,不应流于形式。举例而言,政府工作人员将听证延期的公告贴在墙上,拍照留证后撕下拿走,结果被当事人当场发现。这样的场景并非偶然。就此现象而言,地方政府丧失公信力不说,当事人也会以质疑的心态持续看待征地过程中的每一件事情,这并不利于政府开展工作。

此外,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遭遇行政机关突击执法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查处违章建筑、企业遭遇环评及查税等。很多当事人对此心生不满,为何遇上征地拆迁,各种检查纷至沓来?上述做法,使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行政成本由此增加,可谓得不偿失。

公众的安全感源于有关部门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因而,政府提升自身形象,要从点滴入手,切实为当事人着想。这样,各方才能在融洽、信任的氛围里解决问题,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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