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的家在山西农村,几年前,儿子不幸罹患白血病,为了给孩子治病,家里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借遍了亲戚朋友,为了挣钱给儿子看病,他不得不来到北京,在建筑工地干活。一天,陈建正在地下车库一层进行防火卷帘门倒料时,施工现场突然停电,陈建在查看线路时,不慎从通风竖井掉入地下二层。事故发生后,陈建送医后经诊断为颈椎损伤伴不全瘫、第5颈椎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等。得知陈建在工地受伤,他的妻子张娟急匆匆赶来照顾。住院不到一个月,包工头就不出钱了,陈建还躺在病床上,张娟从未遇到过这种事,着急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工友的介绍下,才来到致诚公益求助。
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陈建手上基本没有什么证据,只知道找他干活的人叫李吉,其他的一概不知。考虑到事故比较严重,律师建议张娟先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如果行政机关能够介入调查,工程的承包转包信息就会很明了,而且,安监局的调查材料也可以作为日后诉讼的证据。
张娟听从了律师的建议,向当地安监局举报。安监局很快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确定了总包单位为千建公司,专门承包单位为永宁消防设备公司,永宁公司将防火门安装工程分包给了李吉。
从希望全无到柳暗花明。律师都已经着手准备起诉状和进一步收集证据了,可是却迟迟没有等到张娟来办理援助手续。直到几个月后律师才得知,张娟的朋友帮她介绍了一个律师,碍于情面她没有拒绝,律师将李吉、千建公司和永宁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连带承担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90余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李吉和千建公司、永宁公司连带赔偿73万余元。永宁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张娟从信心满满又跌到了谷底,忐忑不安中再次找到致诚公益。
研究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和判决书后,律师认为先前律师的思路确实有些问题。陈建可以选择起诉千建公司,也可以选择起诉李吉和永宁公司,但是不能把这三个放到一起起诉,否则法律关系就混乱了。与此同时,重审法官也与张娟联系,让她撤掉一个被告。
经过商定,律师决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李吉和永宁公司作为被告。
重审案件经过3次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李吉、永宁公司连带赔偿陈建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94万余元。
律师提醒:陈建在工地打工受伤,因为几乎没有证据而处境艰难。正是在安监局的介入调查,才帮他获取了工程发包、分包的信息,并确认了他受伤的事实。如果农民工朋友在工作中受伤,向安监局举报也可以作为收集证据的一个方法。
□致诚公益律师 郝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