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以色列乃无人机研制、使用强国,且在2月曾被叙利亚防空火力击落过一架F-16战机。那么,以色列为何不用察打一体无人机而选择风险较大的有人驾驶战机对T-4基地实施攻击呢?原来察打一体无人机存在下面一些不足。
携带载荷低。受机体大小限制,大多数察打一体无人机只能携带有限的电子信息设备和侦察打击模块。当前,战术型察打一体无人机起飞重量一般为150~300千克,有效载荷仅为30~50千克。俄罗斯正处于最后测试阶段的、号称在一系列性能上优于美国同类产品的“海盗”无人机的有效载荷约为40千克,只能携带数枚3~4千克的导弹。
作用距离短。察打一体无人机可视化探测、观察距离较近,仅稍优于人员目视观测范围,必须抵近目标执行任务。地面操控人员只有在敌方发现无人机并采取隐蔽防护措施之前率先发起攻击才能奏效。
适用任务少。除少数大中型无人机外,其它察打一体无人机难以集成光学、红外、雷达成像与电子侦察等不同侦察手段,战场综合感知能力有限,挂载的导弹、炸弹威力也较小,可打击目标范围窄,毁伤能力自然也不尽如人意,适用的作战任务类型较少。譬如,T-4基地是一个由数十个加固飞机掩体组成的堡垒,威力较小的导弹、炸弹对其无能为力,无人机只能望洋兴叹。
操作步骤多。与有人驾驶战机通常只需按下按钮即可发射弹药相比,无人机的操控十分繁琐。据称每经历一个作战环节甚至完成一个战术动作,往往都需要在不同的操作界面下完成较多的操作步骤。如美“捕食者”无人机发射一枚“海尔法”空地导弹,地面操控人员需在下拉式菜单中点击17次鼠标。
相信在军事需求牵引和技术进步推动下,察打一体无人机的不足将得到弥补,能更好地遂行对时敏目标的快速、精确打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