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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解过剩产能的道路上坚定而巧妙地前行

作者:文|本刊记者 戴丽
2018年去产能更加坚决 结构性去产能将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市场化和法制化建立长效机制

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根据“十三五”规划,钢铁、煤炭行业从2016年开始实行供给侧改革,钢铁计划去产能1.5亿吨,煤炭计划去产能8亿吨。从2013年至今,我国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一直力度不减,政策频出,由此可见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我国开展此项工作的坚定决心。

在过去几年取得显著成果的形势下,今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需完成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的任务,同时也不再是过去相对容易的总量去产能,而需转为形势更为复杂的结构性去产能。

2018 年去产能更加坚决

去产能,即化解产能过剩,是指为了解决产品供过于求而引起产品恶性竞争的不利局面,寻求对生产设备及产品进行转型和升级的方法。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建立长效机制来化解过剩产能。

近几年去产能力度不减

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6年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2016年2月,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钢铁行业、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煤炭产能再退出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钢铁再压减产能1亿~1.5亿吨。

2017年煤炭1.5亿吨、钢铁5000万吨的年度目标均提前超额完成,煤电产能也如期淘汰、停建、缓建了超过5000万千瓦。

今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目标任务,要求坚决出清“僵尸企业”,并且要保持总量平衡,防止出现结构性、区域性、时段性供应紧张,引导钢铁、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其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目标。

《通知》强调,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同时对职工安置、资产债务、转型升级、优化布局、供需平衡、长效机制、产业融合、奖补资金、宣传引导等去产能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

取得重大进展但依然过剩

2016年以来,我国扎实推进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和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退出粗钢产能超过1.2亿吨、煤炭产能超过5亿吨,分流安置职工110余万人,2017年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6500万千瓦,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去产能相关行业经营改善、利润状况大幅回暖。2015年,煤炭、钢铁行业的利润分别为441亿元、526亿元,2016年两者分别为1091亿元、1659亿元,2017年更是达到了2959亿元、3419亿元。

随着去产能的推进,我国煤炭产业格局也进一步优化。我国煤炭生产重心向晋陕蒙等资源禀赋好、竞争能力强的地区集中。2017年,14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的94.3%,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贵州、山东、河南、安徽等8个亿吨级省区原煤产量30.6亿吨,占全国产量的86.8%。

然而,虽然近两年我国去产能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依然过剩。以煤炭来说,2016年启动煤炭去产能之前,我国拥有的煤炭总产能超过60亿吨,其中包含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煤矿,核准(或审批)和新建、技改和改扩建煤矿,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煤矿,以及因证照过期或安全问题而停工停产的煤矿。而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煤炭消费在2013年已经达到高峰,当年消费量是42.4亿吨,和2016年的60亿吨产能相比,过剩不言而喻。虽然60亿吨的煤炭总产能当时并不都具备实质性供应能力,但总产能毕竟是存在的,部分当时不具备供应能力的产能迟早有一天会形成实质性生产能力。

经过连续两年去产能之后,截至2017年底,我国仍然拥有煤炭总产能约55亿吨。与2013年高峰时期42亿吨的煤炭消费总量相比,煤炭产能仍然严重过剩。

结构性去产能将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去产能不仅是总量上的控制,还要进一步进行结构性的优化,是一个“有去有增”的概念。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将不再是简单地以量为指标,而是由总量去产能转为结构性去产能。

去产能难度越来越大

煤炭去产能方面,自2016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到现在,煤炭去产能工作如今已经走过了两个年头。对于不少煤炭企业而言,去产能进行到现在,留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去产能政策出台前,有大量不再生产的、资源枯竭的、已经关闭退出但没有注销的、已经兼并重组但没有复工复产的枯竭产能、闲置产能、不完全不合法产能,以及扭亏无望的产能存在。2016年煤炭去产能政策出来以后,这些产能首当其冲,去产能工作较为顺利。到了后期,一些有一定边际贡献的、资源条件差但还能生产的煤矿也开始被列入去产能名单,去产能难度将会较前期有所增大,去产能前期容易,到后期难度将越来越大。

国家能源集团政策研究室研究主管张熙霖认为,2018年煤炭去产能进入攻坚期,推进难度有所增加,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煤炭行业集中度已明显提高,在运行的煤企多为央企、地方国企等,对于落后产能的淘汰和置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进一步推动后,关闭成本较高。二是煤炭投资放缓,煤炭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新旧产能置换难度也有所增加。三是2017年冬季遭遇的“气荒”使煤炭需求有所增加,这说明其他替代能源总量有限,煤炭市场需求稳定。四是奖补资金数量有限,去产能存在资金缺口。

钢铁去产能方面,前两年很多省市已经超额完成了钢铁去产能的任务,2017年计划钢铁去产能任务是5000万吨,但实际完成量接近7000万吨,所以2018年钢厂的淘汰空间并不大。另外,在2016~2017年去除了“僵尸企业”及“地条钢”之后,钢铁行业的经营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并且有效地改善了市场交易环境。在此背景下,2018年继续加强去产能是非常难的,真正进入切实压缩再生产产能的范围。

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给

我国一方面煤炭产能过剩,需持续不断推进去产能工作,然而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动力煤价格持续上涨的现象。据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14日,中国秦皇岛港动力煤价格较一周前上涨3.5%,至618元/吨。同时,有些地区还存在煤炭供应持续偏紧现象,湖南、江西等部分省份甚至因为电厂煤炭库存不足而再度出台限电措施。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业内人士指出,主要是由于在近两年煤炭去产能过程中早期存在“一刀切”现象,因此出现了短期区域结构性供应失衡。

据煤炭分析师李廷介绍,截至2017年底,约55亿吨的煤炭总产能中,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煤矿和进入试运转状态的煤矿煤炭总产能合计不足37亿吨,其他都是因证照不全、尚未建成或虽已建成但属违规建设而不能正常贡献产量的产能。37亿吨的有效煤炭产能,按照95%的商品煤比率计算,煤炭实际供应能力也就35亿多吨,对应全年38亿吨至39亿吨的煤炭需求总量来说,如果没有进口煤的补充,国内煤炭供应无疑会出现明显的供不应求。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表示,在去产能过程中,还要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给的关系,适度提高南方煤炭去产能的退出标准,优化对南方省份煤炭供给的调控;同时,加快优质产能的建设步伐,有条件地核准一批优质煤矿,对有增产条件、资源条件比较好、安全技术达标的煤矿要通过核增来增加产能供给,更多发挥北方优势产能的作用。

在化解过剩产能的道路上坚定而巧妙地前行⋯⋯

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建立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在去产能过程中,处理“僵尸企业”将是一项难点工作,希望能够制定出涉及处置相关金融、财税、土地、就业等一揽子政策,推动“僵尸企业”稳妥处置。

处理僵尸企业将是重要抓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通知》强调,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同样指出,要用市场化和法治化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戒骄认为,所谓市场化去产能,就是要为市场行为确立规则与边界,让企业在这个框架内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与市场对接,要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决定企业去留,而不是让政府来要求企业做什么、怎么做;所谓法治化,就是要对政府和企业建立起约束机制,今后再批项目、扩产能,一定要在环保排放、主要装置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达到一定门槛才行。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就是要建立良好的长效机制,避免治理之后又产生新的不合理产能的扩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曾表示,今年的去产能工作要做好四个字:破、调、改、安。“破”是指破除无效供给。“调”是指调整优化行业结构,化解过剩、优化结构、保障供给。从总量去产能,向结构、系统优化产能转变,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让钢铁、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通过产能置换指标,加快优质产能释放力度。“改”是指加快兼并重组等改革,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力度,扭亏无望的企业要退出。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具有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安”是指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用好专项奖补资金,做好安置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处理“僵尸企业”将成为下一步去产能、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去产能逐步深入,宏观上采取了很多措施,政策环境已经比较健全,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相对而言,“僵尸企业”的问题目前还比较突出。“僵尸企业”大多具有一定规模,有的面临着人员安置问题,有的则有很沉重的债务负担,对这些“僵尸企业”,一般政策可能难以奏效,下一步要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措施,精准施策、各个击破。

发达国家如何化解和处理过剩产能

美国:市场机制调节、技术创新

美国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通过企业破产、重组来消化过剩产能或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创新在推动美国产业转型升级、先进产能替代落后产能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的转型案例就很典型。用了近30年的时间,匹兹堡从一个高污染的“钢铁城”,慢慢转型为以医药、高科技、能源、教育为支柱产业的“新匹兹堡”。

德国:产业结构调整

20世纪50年代原油、天然气的涌入与70年代汽车、轮船需求量的锐减,使德国大型钢铁产业集聚区鲁尔区饱受产能过剩等问题的困扰,多家企业被迫关门。经过30多年的经济转型,鲁尔区从德国的煤炭及钢铁制造中心逐步变为以传统工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产业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综合经济区,实现了产业结构由单一向多元化、从制造向服务的成功转型。

日本:重视员工安置、多元发展

日本去产能的过程早在1970年就开始了。新日铁住金社长近藤孝生说,当时为了避免直接解雇员工,新日铁成立了相关的组织,并且配置了50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员工安置。对于特定的人才中介公司,他们出资并跟对方开展业务合作。制定终期及年度人员合理化计划,根据过剩人员的不同,制定个别的派遣借调计划。采用借调和转职制度,所谓借调就是派遣,把劳动关系仍然留在公司,并且工资的差额由公司来进行补偿。到了一定年龄之后,把劳动关系转到派遣的地方,但是工资的差额继续由公司来补偿。新日铁同时还通过开拓钢铁以外的多元化业务,安置员工。首先是开拓钢铁以外的事业,包括工程技术、化学等等。这些业务都是和钢铁有一定的关系的。另外,在9个钢厂里面,也都成立了事业开发推进部,活用钢厂的人才,比如设备的维护、机械加工与制造、试验分析、保安防灾、花木鱼类的养殖等等。通过这些调整,新日铁的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都大幅提升,竞争力攀升到了全球顶端。

在化解过剩产能的道路上坚定而巧妙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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