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取证方面,希望争取抚养权的当事人应向法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工作、收入、居住、教育、生育、身体状况及性格等证明,与此同时,提交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恶习、性格及其他不利证明。
2 .在亲情方面,可以在离婚诉讼前及诉讼阶段和以后,把子女带到身边,多熟悉子女的生活习惯和爱好等,可以以纸质文档的形式或照片、视频的形式向法庭提交。
3.在子女意见方面,法律规定,10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听取子女意见。那么10岁以下,希望争取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多做一些子女的思想工作,并对此作出纸质文档,用以提交法庭。
为方便理解,现列举一个真实发生的案件。20 09年,张强与李娜在某婚恋网站上结识,一见钟情,很快登记结婚。2010年,女儿张笑出生。夫妻俩因为婚前了解不多,没有共同语言,再加上在教育孩子时意见不合,争吵不断,关系恶化。随后,李娜带着女儿搬离张强家,并于2013年4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为了争取女儿抚养权,李娜向法庭提交了剖腹产手术记录,同时提供了与女儿相处时的各种照片和日志感受,还提供了自身的工作、收入及家庭教育背景等证明。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笑在二人分居期间一直随母亲李娜生活,且李娜和张强条件相当,李娜又处于高龄,可能在离婚后再难以生产。为了不改变张笑现有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她的健康成长,法院最终判决张笑的抚养权归李娜。鉴于张强每月收入8000元,李娜每月收入7500元,判决张强支付女儿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当事人都要冷静思考,和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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