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_艾叶草 文_clara写意 设计_萧萧
1990年,我跟随父母,回到我爸离开 20年的故乡新乡。
我正面临进入小学的年纪,我爸把我送进和平路小学,在全班的注视下坐上油绿色课桌椅,四周的逼视无碍我的欢喜,我的新生活开始了。
孩子都凭直觉行事,我的南方口音和绵软脾性很快成为同学们的攻击对象。终于有一次,当我在小组长的催促下仔细翻了十分钟书包找作业本的时候,邻桌看不下去了。
他抢过我的书包,底朝天倒在课桌上,一边恨铁不成钢地冲我嚷嚷:“你咋恁肉呢?”
我的眼泪直打转,全是被一口气抵住尽量不流下来。他很快找到粉红色作业本递给小组长,回头看看我的泪眼,继续恨铁不成钢地喊:“你咋还是个水电站呢?甭哭了,下课我请你吃巧酸梅。”
我的眼泪被这句话迅速有效地止住。我妈对我的零用钱管得很紧,校门口的零嘴小吃,是我不敢细看的。放学时,我躲过小伙伴“给我来包桔子软糖,给我来张鸡蛋摊饼”的喧闹,只能用想象去揣摩那些词汇里的香甜,一定像教科书上写的——黄澄澄的,一口咬上去,香!
巧酸梅果然好吃,邻桌男生看着我一颗又一颗地往嘴里填完一整包,突然有点嗫喏地问:“你课本里夹的糖纸哪儿来的?”
我愣一下。那是我妈从南方带来的糖果,因为好看,我把糖纸留了下来。
邻桌问:“给我一张成不?”我想我是从那一刻起正式成为河南孩子的。我笑嘻嘻看着邻桌,用纯正的新乡话回答:“成!”
就像闭上眼睛,还在妈妈的怀里
我在南方出生,那个城市不比新乡大,但由于地处沿海,比这里繁华摩登。
即使在一切都还带着拘谨气息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新乡也显得落在时间之外。我们和整个大院的人共用一个电话。有天晚上,我问爸爸,为什么我们家还不装电话,还有为什么我妈又开始用煤球炉做饭。
我爸对我的询问有些发怒。因为我没有特别费力掩饰语气里的不屑,对于他的故乡的不屑。我说过,孩子凭直觉行事,而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很不喜欢这里。
那个晚上以我爸给了我两巴掌,我大哭而结束。但整个事情没有终结。第二天,我爸开始努力,努力让我懂得他的故乡,努力让我爱上我即将于此长大的地方。
多年后想起来的时候,我多么感激他的努力。他带我去看卫河。那天是倒春寒,我在地狱般的寒冷中被他拉出门,以为这又将是迫于他淫威之下的一次不愉快的家庭教育。结果我错了。河面已经化冻,暗黄色的河水不见怒气,静静在春光里流淌。河边的芦苇轻拂,有小鸟在芦苇荡里啁啾。天空像被冻住一样湛蓝,和看不见尽头的河水在远处合为一线。还有榆树挂下长长的冰棱,与这柔和的景色看起来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温柔,这是我的第一感受。满心满怀的温柔,一颗孩子的心也可以感受到的温柔,或者说,一颗孩子的心更能够感受到的温柔。因为那是属于母亲的温柔。
爸爸说它是母亲河。多年以后,长大成人的我漂泊在异乡,那春日下母亲河的景像,就像一张不会随岁月而褪色的老照片,紧紧地贴在我的胸怀里,在每一个寒冷的时候,让我找出来翻看。一起涌入记忆的,是水草甜甜的气味。就像闭上眼睛,妈妈怀里的气息。
一种接地气的喜悦油然而生
我爸告诉我,新乡曾经几乎成为河南的省会,结果失之交臂,变成今天被人遗忘的小城。
奇怪的是这样的故事,让我听起来有种安心的感觉。这好像是我的故事,各种各样的失之交臂,与奖状,与第一批入队,甚至与看起来就在脚尖的毽子。可不知为什么,我的人生好像注定是个充满遗憾的故事,即使是在我长大后也是如此。
相濡以沫也好,同病相怜也罢,我在新乡长大了。我家住在中华街,是新乡的市中心。旁边是每个城市都有的胜利路,和每个城市都有的百货大楼。白天,这里一路过去都是小吃摊。酱肉和烧鸡都是大件,我只能看着咽口水,指望它们会出现在饭桌上;牛忠喜烧饼是我的最爱,有点像南方的酥饼;还有各式各样的烩面,在南方的时候,我从来不知道面条可以做得这么好吃。
到晚上,这里就成了街坊孩子的乐园。胜利路上的路灯半明半暗,孩子们一路说着鬼故事,说那些地上乱跑的影子就是鬼。但是只要嘴里念叨着“旋风旋风你是鬼,马车毂辘轧你的腿”,就不会被鬼捉住。因此你常会看见这样的景像:大孩子边走边高谈阔论,而小孩们缩着脖子闭着眼,一路上嘴里念念有词。
中华街往胜利路,还会路过一个干涸的大水坑,那是所有街坊孩子学会骑自行车的地方。里面的黄土经年累月,不知道经过多少毛孩子的摔打。
除了我,我妈也很快融入这里的生活。她在文工团的经历,让她成了街道歌舞队争抢的对象,白天扭秧歌,周末踩高跷,还学会几折豫剧。国庆节的时候,我和伙伴们涌到文化宫广场上看高跷队,一个花红柳绿的彩旦从身边经过,突然低头冲我吼:“这儿人多,赶紧回家!”我才发现那是我妈。急忙指给小伙伴看,一种接地气的喜悦油然而生。
想不到的是,最不习惯这里的人,居然是我爸。当年,他被我爷爷赶出这里,中年后携家带口执意回来,却在数年后明白我爷爷的苦心。新乡的人就像新乡的风一样,既正又硬,你完全可以估出他从哪儿来,会往哪儿去,绝对不会打弯,也不玩手段。
但这对于已经在南方习惯妥协合作的我爸来说,是致命的。他不被出生地的文化所接受,竟然渐渐地被安上了“不实诚”的名头。这让他郁闷,却又无法与那些耿直如白杨树的同乡解释。在这里,人人都坦承自己是头倔驴,甚至以此为豪。
我爸开始撺掇着重新离开这里,遭到我妈的激烈反对。我躲在房间里听我妈的哭诉,她抱怨半辈子都在跟着我爸颠沛流离,这种生活还连累了我,让我连个正经幼儿园都没上过,现在我爸又要害我连小学也不得安生吗。
我承认她说得非常有道理。
这,就是永远了
最终,我爸妥协了。新乡,终于正式成为我成长的最后一站。日子沉静下来,我进入少女时代。这里在改变。虽然速度不快,但在我熟悉的眼里,一丝一毫的改变都纤毫毕露。小吃街被禁了,大水坑被填平,文化宫广场那里的电影院也倒闭了。比百货大楼更大的楼多了一座又一座,将我们当年把百货大楼当成迷宫的故事说给现在的孩子听,他们大概会嗤之以鼻。
高二的一个黄昏,我妈将一碗杂酱面端到我面前,开始正式询问我的高考志向。我将面条一丝一丝拨进嘴里,不知不觉我妈已经能擀出一手地道的好面条。这个家来自远方的痕迹,越来越不可见。
我很为难,因为我的心事无法对我妈明说。我想去哪里读大学,取决于一个人。但这个人的心意,此刻我还不知道。也许是为了不让我妈发现我的真实想法,我反过来询问我妈喜欢哪里。我妈的回答是:“哪里都可以,只要不和你爸在一起。等你一上大学,我就离开这个家,不再回来。”
我对这样的回答见怪不怪,因为这是我从小听到大的,在我们家公开的秘密。连我爸都早已习惯对我妈这样的宣言不正面回应,顶多嬉皮笑脸一句作罢。
但这个黄昏,我突然有点相信我妈说的是真心话。因为我开始懂得爱情。而我从这句话里听出的是,我妈已经不爱我爸了。
这样的发现让我很担心。好在四年后,我从大学回家过暑假的时候,发现我妈还在,继续忙碌着,牢骚着,宣言着。
有人说永远不会离开,其实连头都不会回一下。有人说永远不再回来,其实留下了一生一世。我看着厨房里渐渐老去的我爸我妈的背影,微笑了。这世上哪儿还有什么永远,这就是永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