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婚姻与家庭(上)

离婚遭遇死亡威胁,人身保护令如何保护她?

作者:文|李军

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她,渴望离婚,但面对分手会让自己和家人受到更大伤害的威胁,她几次止步在法院门前。那么,她到底能否顺利离婚呢?

文|李军

“他又打你了?”闺蜜小玉心疼地扶着刘敏的胳膊,给她的伤处上药。结婚5年来,刘敏已经不记得这是丈夫王佳轩第几次打自己了,而所有这些都是她结婚前不曾想到的。

披着羊皮的狼

5年前,为了追求刘敏,王佳轩可谓煞费苦心,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不仅感动了刘敏,更感动了她身边的亲朋好友。结婚前,王佳轩找来众多好友和同事,拿着鲜花和气球,在刘敏面前跪地求婚,浪漫极了。所有人都认为刘敏和王佳轩是最般配的一对,一定会幸福美满,就连刘敏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众人面前,王佳轩是个文质彬彬、极具修养的中学老师,但回到家中,却表现得自私、多疑,非常暴躁易怒。他常常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妻子吵架,而且吵得不可开交。刘敏很郁闷,就向自己的母亲倾诉。母亲劝慰她:“两口子过日子,哪有马勺不碰锅沿的,互相让一让就没事了。”听母亲这么说,刘敏觉得也没错,毕竟人无完人,而且刚结婚确实需要磨合,只要彼此有爱,互相迁就一下就会好的。然而,让刘敏始料未及的是,这样的迁就却导致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一个星期日,王佳轩在外辅导学生功课,刘敏去逛商场,无意间竟碰上了大学初恋张斌。于是,两人就去咖啡厅聊一聊近况。不料却被王佳轩的朋友看见了,还添油加醋地告诉了他。王佳轩本来就多疑,听到朋友这么一说,顿时浮想联翩,非常生气:“你竟然背着我在外面搞男人!”任凭刘敏怎么解释,王佳轩就是不肯相信,气得刘敏说了一句气话:“你非说我和他偷情,那就是偷情吧。”话音未落,王佳轩一脚将她踹到墙角,开始拳打脚踢。

等王佳轩住手后,刘敏立刻挣扎着报了警。谁知,警察来了以后,看没出什么大事,劝慰了几句就走了。而刚才还凶狠的王佳轩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绵羊,一下跪在刘敏面前开始扇耳光乞求原谅:“我就是因为太爱你了,生怕失去你,才昏头打了你。”看着受到惊吓的儿子豆豆在一旁哭着喊着:“妈妈,你原谅爸爸吧,他都向你道歉了。”再想想老公是自己找的,儿子也5岁了,还能说什么呢,“日子还得接着过,不能被打一次就离婚吧。”

一味忍让,家暴升级

虽然没有离婚,但是,自此以后,刘敏就和王佳轩产生了隔阂,两人不再在一个房间睡觉。这更让王佳轩怀疑刘敏不再爱自己了,常常无端生事,殴打刘敏,然后再痛哭流涕地写保证书,对天发誓不再打刘敏。刘敏多次原谅王佳轩没有效果后,也不再抱有幻想,再次有了离婚的念头,但又怕爸妈知道后担心,还怕豆豆受到他们打架的影响,就以工作繁忙为由,把豆豆送给姥姥、姥爷看护。

一天傍晚,刘敏正在自己的房间睡觉,在外应酬喝完酒的王佳轩突然闯进房间,软磨硬泡非要和刘敏过夫妻生活。刘敏不肯,双方打作一团,刘敏一脚把王佳轩踹下床去,王佳轩恼羞成怒,强行和刘敏发生了性关系。

法律点:

王佳轩和刘敏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属于家庭暴力还是强奸犯罪?

李军释疑: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虽然反家暴法草案因性暴力的隐秘性和取证难而暂时未将性暴力明确为家庭暴力,但反家暴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数专家、学者强烈建议将性暴力列为家庭暴力的范畴,性暴力会给受害人带来身心的摧残及人格尊严的毁灭,应受《反家庭暴力法》的约束制裁。

而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认为,在正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形下对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丈夫以强奸罪判处刑罚,与事实及法律相违背,也不符合我国的伦理风俗,丈夫不应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一般不宜构成强奸犯罪。但对处于非正常夫妻关系,如分居和提起离婚诉讼期间等婚姻非正常状态的婚内强奸则有可能构成强奸犯罪。虽然我国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认定为强奸犯罪的极其罕见,但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由于长期被丈夫家暴,刘敏浑身是伤。为防止被人发现,她经常穿着长衣长裤,和之前爱打扮的俊俏模样判若两人。若不是小玉无意间发现了她的伤痕,根本没有人知道她被家暴这么久的悲惨事实。“都被打成这样了,必须离婚啊!”小玉为自己的姐妹鸣不平。“你以为我不想吗?”刘敏痛哭不已。

原来,自从那次性暴力之后,刘敏就知道,王佳轩不可能变好了,必须离婚。没想到,刘敏提出离婚的想法之后,失去理智的王佳轩跑到刘敏的娘家闹事,扬言她胆敢提出离婚,就鱼死网破,他会把刘敏及其家人甚至包括他们的孩子豆豆全杀了。为了防止刘敏提起离婚诉讼,王佳轩常常跟踪刘敏。刘敏吓坏了,几次跑到法院的门口都犹豫地止步了。听到这儿,小玉提议:“我认识一个律师,咱们咨询看有什么好办法。”律师听了刘敏的情况,说:“你起诉管辖的法院正在试点搞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法律措施,我想正好解决你的问题。”

法律点: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如何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李军释疑: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受害人在诉讼中提出申请,由法院所做出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确保离婚、赡养、抚养、继承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一个法律“裁定”,也称为人身保护令。它对受害人保护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及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施暴人如果违反保护令,继续骚扰、殴打、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为的,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王佳轩一开始不拿法院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当回事儿,继续跟踪骚扰刘敏,被处以十日拘留,这才傻了眼,老实下来。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敏的离婚诉讼请求。

 

谁能够代替你呢?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武汉“妈衣团”,一针一线缝合失落的亲情

“好声音”冠军张磊: 哦,我的田螺姑娘

第四届“和谐家庭 • 幸福榜样”颁奖典礼圆满落幕

兴高采烈的妈妈

离婚遭遇死亡威胁,人身保护令如何保护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