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隔代亲,可这份亲密却往往有着太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恨与爱。
夕阳西下,李大爷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站在村口,不断张望着。
“老李头,身体好点没?”准备回家的老马走过来问道。“唉,一年不如一年了。”老马知道他心里那道坎儿,倒也不避讳:“老大两口子还没回过家呢?”李大爷摇摇头。“俗话说血浓于水,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老马安慰道。“但愿吧。”李大爷望着空无一人的村口,悲从中来。
“爸,吃饭了!”儿媳宋爽喊道。饭桌上,李大爷几乎没动过筷子,也不说话。儿子李地说:“爸,我知道你又想大哥了,明明的事儿,他还记恨着,咱们得想个法子让他回来。”宋爽很不解:“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连人在哪儿都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招儿?”“我朋友说了,咱们可以通过法院告他,把他找回来!”
一听要打官司,李大爷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当年那场官司还历历在目……
孙子不幸溺亡,恨
李大爷有两个儿子李田和李地。李田生了个儿子叫明明,李地生了个女儿叫甜甜。虽然不富裕,一家人倒也生活得其乐融融。
很快,明明和甜甜到了上学的年纪,花销随之增加。当时,村里很多人外出打工,每年都能带回来不少钱。5年前,明明8岁,甜甜6岁,李田和李地夫妇也决定去外地打工,就把两个孩子托付给爷爷奶奶照看。李大爷两口子身体还算硬朗,对孙子孙女喜欢得不得了,就应了下来。事实上,村里情况都差不多,年轻夫妻外出打工,老人照看孩子。李田和李地夫妇每年过年回家,倒也攒了一些钱,生活水平也有所改善。
3年前的一个周末,明明和甜甜趁爷爷奶奶在地里干活,偷偷和几个小伙伴跑到村边的鱼塘玩。鱼塘里有很多小鱼苗,萌萌惹人爱。因为鱼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淘气的甜甜很容易地趴在了鱼塘边抓小鱼,结果,一不小心掉了下去。明明见状立刻伸手去拉妹妹,也跟着掉了下去。其他几个孩子慌了神,急忙跑去喊李大爷。好在,李大爷干活的地方离鱼塘不太远,他飞奔过来,跳下去把甜甜和明明救了上来。不幸的是,明明却永远停止了呼吸。
得知消息后,李田和李地夫妇匆忙赶回了家。处理完明明的后事,李田夫妇把鱼塘主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定,鱼塘主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明明的死应承担8 0%的主要责任;同时,虽然李大爷老两口不是明明的法定监护人,但明明的父母在外打工,把监护职责委托给了他们,而他们却对孙子监管不到位,监管职责存在疏忽,法院判定李大爷老两口应承担20%的次要责任。
鱼塘主很快就支付了相应的赔偿款,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爷爷别无选择,痛
明明的死让李田夫妇对李大爷老两口心生怨恨。李田觉得,自己小时候,父母就偏向弟弟,没想到,到了孙子这一代,他们还偏向老二的孩子,“明明是您的亲孙子,是李家唯一的根,为什么不先救他?”而李田媳妇生完明明就因病切除了子宫,以后再也不会有孩子了,她认为,这一切都是李大爷造成的。
打完官司后,李田夫妇拿着赔偿款不辞而别,再也没有回来。而李大爷下水救人的时候,正是初春水寒,也因此落下了伤寒病,再也不能干重活。为此,李地夫妇决定留在家里,不再外出打工。
其实,李大爷真正的病痛不在身上而是在心上,他既对死去的孙子心怀愧疚,更对大儿子的离去自责不已。眼见父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李地心急如焚,他觉得只要大哥能回来,父亲的病或许能有转机。在询问朋友后,李地决定走法律程序。
于是,李大爷把儿子李田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看望父母,支付赡养费。令李大爷措手不及的是,李田也把他给告了,要求李大爷老两口承担2 0 %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并认为因为他们没有收到父母的赔偿金,所以有理由拒绝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法律点:
1.李大爷能要求李田支付赡养费和看望父母吗?
李军释疑:《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常看望老人属违法。
2.李田能够要求自己的父母支付孩子死亡赔偿金吗?
李军释疑:李田可以要求,因为前一个法院明确判定爷爷奶奶对明明的死应承担20%的次要责任,故爷爷奶奶依法应当承担20%的死亡赔偿金。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儿子起诉父亲要死亡赔偿金的案例极为稀少。本案属于家事案件,基于当事人父与子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法院审理会有别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而更加注重判决的社会效果、家庭关系的稳定及伦理道德。通常,父母把孩子的监护责任委托给爷爷奶奶都是无偿的,没有一个爷爷奶奶会故意或放任孙子溺水而死,绝大部分都是疏忽大意造成。孙子的死亡已经是家庭的大不幸,如果爷爷和儿子又反目成仇,家庭关系就会完全被撕裂,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故此类案件法院一般是做大量调解工作,让双方明晓事理,达成和解,把损害后果降到最低,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3.李田能够以要求父母支付赔偿金的理由来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李军释疑:不能。通常情况下,父母只会在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形下,才会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这关系到老人的生存和健康,这是最基本、最优先的权利。
原本是为了和儿子见面和解,不曾想,却闹到了这番田地。法庭上,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并将明明的一本日记,递给了李田夫妇。
“2010年1月3日 我前几天生病了,高烧39度多,村里医生打针不管用。爷爷用棉衣裹紧我,背着走了十几里地,才坐上汽车到县医院。爷爷怕我想爸妈,讲好多有趣的故事给我听。等我病好回家的时候,爷爷累得睡了一整天。我爱爷爷。”
“2010年3月15日:爷爷病了,不停地咳嗽,奶奶让他去医院,他不肯。半夜醒来时, 我发现爷爷还在编凉席,就催他睡觉,他却说,我卖凉席攒点钱好给你上大学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很辛苦。我一定努力学习,长大好孝敬他们。”
此时,李大爷早已泣不成声:“我本来是先救孙子的,但明明却把甜甜推给了我……如果我看管得再严些,就不会……我对不住我孙子呀!”李田夫妇也已泪流满面,“爸,对不起,是我们错怪您了,让您受累了。”解开了心结,一家人最终达成了和解。
律师提醒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中青年劳力外出务工,将孩子留给父母照顾,带来了一系列的教育、安全等隐患,本案只是其中一个缩影。除了法律政策的完善外,年轻的夫妻应该承担起父母之责,平衡家庭和事业,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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