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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快递未送达原告变成被告 快递公司称只赔 14 元

2017年12月底,周女士以“前夫不缴纳女儿的抚养费”为由,将前夫告上了法庭。之后,便一直等着开庭。到了今年4月11号,周女士突然接到了法官打来的电话,询问她为何没有出庭,周女士这才知道自己的案子已经开庭审理。由于没有按时出庭,周女士的案件在被告的坚持下,当庭撤诉。

为何自己没有接到通知,法院就突然开庭了呢?

经过查阅法院档案周女士得知,原来是快递公司将法院寄给周女士的开庭通知书邮件退了回去,原因是周女士的电话无法接通。然而,周女士认为,自己在快递公司送邮件上门的3月6号和3月7号分别接收了几个快递件,并且和家人通话,不会两天都无法接到快递员的电话,更不会拒收法院的邮件。

负责此次邮件寄送的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二分公司。周女士告诉记者,物流公司回复称,负责投递的员工要离职,责任心不够,才造成了此次事故。物流公司愿意为此赔偿周女士14元。

周女士对此无法接受,因为她要索要女儿的抚养费的话,面临重新起诉。同时,前夫因为她没有出庭,反而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目前,周女士和物流公司还在进一步协商赔偿事宜。

媒体报道后,这事引起了重庆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城二分公司的重视。公司网控部经理唐平智告诉记者,邮件3月6号到达公司营业部,他们多次拨打周女士电话,但发现寄件单位留存的手机号码多了一个数字。

唐经理说,因为寄件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他们无法进一步查询收件人的正确号码。快递员随后在5天内3次上午8点以后上门投递,也没有找到周女士。唐经理介绍,按照邮政投递的相关规定,法院传票应该在5天内进行3次投递,如果3次联系不到收件人,就可以改退,退回原发件单位。因此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公司没有什么过错,不过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他们也愿意就赔偿问题,根据法律法规与周女士协商解决。

□6月3日《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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