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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先要打散不良圈子

最高人民法院前天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特点司法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9年持续下降,创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奇迹。其中,近5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平均降幅超过12%,2016年降幅更是达到18.47%。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的案件,团伙犯罪所占的比例更大。一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存在逆反心理,对父母的说教极为抵触,更乐于与同龄人进行交流,“问题少年”也是如此。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后,家长都会抱怨“都是某某某把我们孩子带坏的”,“某某某”也是孩子,其家长可能也会抱怨是别的孩子把自己的孩子带坏了。“问题少年”几乎都是相互影响,很难说谁把谁带坏,与其事后抱怨,不如及时拆散他们。

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就要将其圈子打散。一些问题少年,趣味相投,集结在一起,一个人不敢干的事,几个人在一起就敢干。学校、社会、家庭,都要在孩子的交友的选择上进行干预,通过努力帮助孩子建立新的朋友圈,以避免问题少年“抱团取暖”。

□6月3日《法制晚报》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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