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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改编剧的传播问题及对策

作者:施灏
网络文学改编剧结合了网络文学与电视媒体的优势,成为近年来电视和网络的一支生力军,对传统电视剧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引发了一系列热议。“5W”是美国学者H·拉斯维尔于1948年提出的构成传播过程的五种基本要素,分别是Who(谁)、Says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本文基于拉斯韦尔5W传播模式,分析网络文学改编剧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传播受众和传播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尝试性地提出优化发展建议。

一、传播者分析

传播者是传播活动的开端,肩负着控制分析的重任,也是名副其实的把关者。在网络文学改编剧中,影视公司、视频网站等制作方正是第一位的传播者。他们通过不同渠道搜集点击率高、粉丝量多的文学作品,然后再挑选当红明星,并在拍摄过程中适当听取受众的意见,最终将文学作品搬上屏幕。2010年,我国掀起网络文学改编剧热潮,最初介入的影视公司和视频网站,都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近年来,随着诸多传播方的介入,市场竞争愈加激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却难以上映或收视率惨淡的剧目比比皆是。如《华胥引之绝爱之城》、《大汉情缘之云中歌》以及大量“抗日神剧”等,皆因叙事技巧粗陋、内容违背客观规律、格调低下而成为受众吐槽和调侃的对象,其背后反映出的正是传播者急功近利的商业心态。作为传播者,必须在热潮中进行“冷”思考,对为什么做、怎样做、达到何种效果等有深刻、明确的认识,并从内外两方面进行变革和完善。

首先是外部方面。要充分发挥把关人的作用。制作方是剧目的第一把关人,之所以出现很多粗制滥造之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作方把关不严。只有对剧本、角色、造型、画面等高标准、严要求,才能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除了制作方的把关之外,影视审核部门的二次把关同样重要。要充分发挥审核部门的权责和职能,坚决将一些低俗、烂俗之作拒之门外,从源头上保障网络文学改编剧的良性发展。

其次是内部方面。电视剧作为一种综合性艺术,是有其自身艺术规律的,如果不尊重这种规律,质量的滑坡不可避免。

二、传播内容分析

纵观近年来网络文学改编剧市场,类型化、同质化可谓是其最为鲜明的特点。穿越宫斗剧、都市情感偶像剧、家庭婚恋伦理剧、城市职场生存剧等多个类型如火如荼。然而,看似蓬勃发展的现象背后,隐藏的则是观众兴趣的过度消费。长此以往,势必会使观众产生审美疲劳。不仅如此,为了吸引观众,制作方往往会仅选取文学作品中矛盾冲突最激烈的部分,或者将最感人的情节作为剧集主线,这种删除或嫁接,甚至连正常的叙事逻辑都难以保证。网络文学改编剧内容的革新势在必行。为此,可从以下两个切入点入手:

一是充分考虑受众诉求。受众是内容的接受者和评判者。如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和满足受众的诉求,那么接受效果必然会获得本质提升。当下,伴随着新媒体的广泛运用,依托于大数据,制作方能够对受众的兴趣、要求等进行全面的了解,这要比传统的收视率调查更加准确、便捷和高效。通过调查,有针对性地选择和制定内容,一方面可以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受众的“私人订制”。

二是开发新型题材。2017年,《白夜追凶》和《无证之罪》两部悬疑推理剧,皆因美剧的节奏、电影的质感以及主演“炸裂”的演技而风靡各社交平台,再联想到之前“史上最佳反腐剧”《人民的名义》,可以看出,市场和受众从来都没有拒绝过新类型、新题材,是制作方低估了受众的审美水平,误判了受众的审美偏好。在当下剧作题材同质化严重的背景下,制作方要敢于创新,以真诚的创作态度、高品质的艺术水准进行呈现,由此获得受众的认可。三、传播渠道分析

多种新媒体的出现和运用,给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条件。以2017年年初的热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为例,该剧根据唐七公子同名网络小说改编,在决定拍摄本片后,制作方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宣传。前期,先利用粉丝群扩散要拍摄的消息,并针对主要角色的扮演者举办投票活动,就关键剧情的走向与粉丝进行讨论,采纳他们的部分建议,使其获得极大的满足感;拍摄中,充分发挥明星效应,通过明星个人微博等,展示拍摄过程;正式开播前,则推送了两个版本的片花,起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作用,迅速占据了各大网站、论坛的头条;播出中,继续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讨论剧情、演技等。

然而当下宣传渠道的顺畅,并不意味着没有隐忧。当诸多网络文学改编剧都采用同样的套路进行宣传时,对于受众来说无异于是一场信息灾难。这种狂轰滥炸式的宣传手段并非是长远之计,其负面效应已经显现。对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分众传播。要利用大数据,如各大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的记录等,捕捉受众的所思所想,然后对受众进行详细划分,根据受众规模和喜好,选择对应的传播平台、内容和方式等。同时通过已有受众分析出潜在受众兴趣、关注的变化过程,积极开发潜在受众,使每一条宣传信息都尽可能地被受众接收,让受众产生即时感、被关注感。

二是减少宣传。在多个剧目宣传信息扎堆的情况下,不妨反其道而行之,减少宣传甚至不宣传,仅仅提供必要的名称、日期信息。这样,不仅能够使受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主动去了解该剧的信息,还能凸显出制作方的自信。

四、传播受众分析

网络文学改编剧的受众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是数量大。制作方所选取的网络文学作品,本身就是点击率高、粉丝数量多的作品,加之后期一系列宣传策略的实施,使其在短时间内聚集了大量的受众。其次是类型单一。年轻人是网络文学改编剧的主体受众,而且近年来,受众的年龄还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再次是需求差异化。不同受众对作品的需求是不尽相同的,获取知识、娱乐身心、提高审美、探求事实等,可谓多种需求并存。最后是互动性强。借助于新媒体,受众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接受者,而是能够通过多元化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作品。针对这几个特点,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

首先是尊重受众。要通过大数据分析、网络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受众的兴趣,推出高质量的作品,满足受众的需要。

其次是扩展受众。要通过类型的革新,尽可能扩展受众群体。美国IT界曾有著名的“长尾理论”,其核心观点是:“如果把足够多的非热门产品组合到一起,实际上就可以形成一个堪与热门市场相匹敌的大市场。”当下受众的差异化需求愈加明显,虽然相对数量较少,但是把这样一个个小的受众群体做“和”的运算后,电视剧受众总数就会越来越多,也就会出现所谓的“长尾效应”。如《白夜追凶》和《无证之罪》两部作品,看似是个冷门题材,但却开发出了新的受众群体,这正是通过类型革新满足差异化需求的结果。

最后是引导受众。传播者在追求商业价值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公共责任和社会义务。除提供娱乐享受之外,还要让受众有所思,有所感,对其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价值观念和审美趣味等予以正面、积极的引导。

五、传播效果分析

传播效果是受众由传播内容所引起的思想、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在网络文学改编剧的传播效果方面,首先,因市场需求量大,且传播者在内容选择、传播渠道的运用上自由度高,文字到影像的转化较为顺畅,所以多数作品都得到了受众关注。其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网络文学改编剧市场已经形成了优胜劣汰的机制,那些粗制滥造之作很快就会败下阵来。许多制作方都坚持“一旦推出,必属精品”的理念,由此也涌现出大量佳作。

从当下的整体情况来看,网络文学改编剧的传播价值得到行业重视。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抑或是传播媒介,都希望从中获益。而在多种收益中,经济效益无疑是最显著的。从电视剧的热播,到文学作品的二次畅销,再到改编为话剧、电影,以及一系列衍生品的开发等,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已然形成。其已不再是简单的多方共赢,而是代表文化经营、消费模式的变化,中国影视市场的扩展以及国民经济新兴增长点的形成。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注重美学价值的实现,要尊重文学和电视剧基本的艺术规律,以虔诚和敬畏之心进行创作。以《琅铘榜》为例,该剧之所以被誉为网络文学改编剧的标杆作品,在于制作方始终坚守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则,既以网络文学作品为基础,又不局限于原作而进行二度创作,真正做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综上所述,近年来,网络文学改编剧异军突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电视剧行业的格局和发展方向,堪称是当代影视文化多元发展的代表性样式。在肯定网络文学改编剧积极价值和意义的同时,更要认识到其作为新生事物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只有尽早规避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其健康和长远的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责编: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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