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的规定,日前,广州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先后晒出了2016年行政执法数据。公众可以从中了解到各单位法定执法职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这是广州市继“晒账单”后的又一进步,是广州市行政执法“晒在阳光下”的又一里程碑。
笔者认为,广州市的做法是“公开行政执法向制度化迈进”的深入探索和积极践行。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能否有效的预防腐败,关键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而制约和监督的前提是公开和透明。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为阳光是防止腐败最好的“防腐剂”。
近年来,广州市在实施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由晒局部、局部晒,到现在的全部晒、全部公开,逐步扩展、层层深化,呈现出让行政执法全公开成为制度化的趋势。“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显然,行政执法公开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那么,行政执法公开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吗?有人认为,此事离老百姓有点远,不过是雾里看花、没什么实际作用。而笔者认为,一个公开透明、受监督的行政执法环境,对保障每一个人合法的公民权益有着重要意义。举个例子,笔者一位朋友说过发生在几年前的一件事情。一个雨天他下班开车回家,在五岔大路口等红灯,他左侧是一辆大巴车,前方两条直行道,一条偏左、一条偏右。绿灯亮后通行,他朝偏左方向行驶,而左侧的大巴车随后起步朝右行驶。雨天视线不好,大巴车太高,在朋友的小轿车处于大巴车头右下方盲区位置的瞬间,大巴重重地撞过来,并像推土机似的把小轿车推出去五六米。幸好是起步速度,人没事,只是轿车左后门严重变形。路口执勤交警让两车迅速靠边,双方当事人去交通队。而接下去的责任认定令我的朋友非常意外:大巴司机一口咬定小轿车是在他左侧,事故与他无关,而处理事故的警察也毫不犹豫地在事故认定书上写明小轿车负全责。明明是在大巴右侧被撞,怎么成了在大巴左侧、自己负全责了呢?朋友提出查看路口摄像,那位警察说“摄像坏了”,并强调“如果另有主张——谁主张谁举证”。朋友拒绝签字,回家后找了一位交管部门事故科的警官请教,得到的说法是:这起事故“未认定责任就‘拆现场’了”,执法有误。第二天朋友又去交通队,一针见血指出“拆现场”的执法瑕疵。结果大巴司机180度大转弯,不仅认可自己是全责,同时车队主管也赶到交通队安排给朋友修车的事宜。
试想,如果不是朋友找熟人、用“拆现场”来为自己申辩,那么,一个与事实完全相反的裁决就出炉了。而且,由于没有事故发生时的录像资料,举证几乎不可能,“谁主张谁举证”也就变成一句空话。相反,如果有一个完整、健全并有技术支持的制度和系统,那任何公民都可以对行政执法进行查询,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这样,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因此,有公开透明,才有制约和监督;有制约和监督,才谈得上公平和公正。
总之,广州市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晒数据呈现的是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反映的却是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的决心和自信!广州率先推倒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公众之间的隔离墙,此做法应该得到更多地方的学习和呼应。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