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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成长中的烦恼

作者:本刊记者 肖献法 文/图
Some Thoughts and Concerns Ove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Vehicles

Since 2015, China was ranked among the largest countries in the world in terms of the production and sale volume of new energy vehicles. However, due to the short history of its development, there must be this or that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that have caused a series of issues and headache to the business, which is quite normal and nature thing. Timely adjustment and effective solutions are the only way to get out of such difficulties.

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一直集中在固定运营线路和短途运行区域不论您是否喜欢和愿意接受,一直存在争议和不被许多人看好的新能源汽车已确确实实地在中国大地上蓬勃地发展了起来,成为一个凝聚大量资金和大量“人气”的重要新兴产业,目前中国有约200 家生产企业,有预测称到2020 年产可达580万或700万辆;中国因此从2015年起成为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中国已从2009 年起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产销大国);但由于该产业发展的历史还比较短,故其成长、前行的路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及令人增生的烦恼和惆怅,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而如能及时予以调整和解决,则是正常之举。

政策激励下的繁荣

为抵御2008年全球经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我国自2008年底启动了大规模的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保8)为主旨的产业与市场激励政策,将数万亿元乃至几十万亿元(中央和地方双管齐下)的资金投向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汽车、物流、钢铁等10大产业。对汽车产业,则将资金重点投向了新能源汽车,有人理解为可借此实现中国汽车工业的“弯道超车”。

自2009年开始,国务院以及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和激励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政策法规(主要针对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使之在很短的时间(或3年左右)里形成了巨大产业(大量的汽车企业和业外企业与资本投身到新能源汽车产业),通过财政补贴、任务分摊、资源导向等举措进行全国性的推广应用,使我国新能源汽车获得了空前发展和高速发展,产业规模已超过了世界任何国家。8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年增长(在汽车总销量中的比重也在不断提升),甚至连年出现爆发式增长(增长率≥50%时)。销量方面,2008年实现0.24万辆,2009年0.52万辆(同比增长116.67%),2010 年 0.72万 辆(38.46%,占汽车总销量0.04%),2011年0.82万辆(13.62%),2012年1.28万辆(56.77%),2013年1.76万辆(37.50%,占汽车总销量0.08%),2014年7.48万辆(325%),2015年33.11万辆(343%),2016年50.7万辆(同比增长53.12%,占汽车总销量1.81%;已连续2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 )。截至2016年底,中国累计推广量逾100万辆,而2012-2020年有关规划提出到2020年累计产销逾500万辆。

对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信部部长苗圩在“2017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表示,工信部已牵头编制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260 Wh/kg(2012-2020年有关规划提出到2020年达到300 Wh/kg),成本降到1元/Wh;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比例达到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 Wh/kg。

8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繁荣,可以说是政策激励的结果,如果没有中央和地方巨大的财政补贴(补贴后,基本看齐甚至低于同类传统汽车的市场价格)、任务分担和资源导向,是不可能实现的。

图1 2008—2016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统计(增长率超过50%为爆发式增长)

新能源汽车迟早逃不过“车子好用、便宜才是王道”这个定理

繁荣下的隐忧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从设立低门槛到抬高门槛也只是8年时间(2017年1月6日发布2017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09版同时废止)。相比拥有130年历史的传统汽车产业,诞生虽悠久但产业历史刚刚8年且尚处在培育、成长时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其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研发、生产、试验与检测手段等还很不成熟或亟待完善,许多技术与性能至今还远远达不到国内传统汽车的水平,甚至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新能源汽车至今仍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令人忧虑,包括续驶里程普遍较短、动力驱动系统制造成本较高、存在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球共发生35起(46辆)起火事故,其中:中国29起(40辆),比上年增加1倍多)、充电时间较长、充电不便等,可以说其真正的市场接受程度还极低, 加上产能过剩,而且不少企业还存在投机、骗补的行为。所以,近些年来,我国针对新能源汽车,除了频繁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按照逐步提高的技术条件和准入门槛,要求企业提高制造与服务水平,同时对原来已进入《推荐目录》的车型进行不断的清理,应该是行业监管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虽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初衷,官方解释是为了降低汽车污染排放、改善当地大气质量、减轻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但许多普通老百姓一直不这么去想,而是认为“车子好用、便宜才是王道”。

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目前乃至今后几年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则是另外一个因素,这在目前倒也不是什么重点,只要有足够适用的地方就行,而不必面面俱到。2009年以来,前期一直主要推广具有相对固定行驶路线的城市客车(公交客车)、城市环卫车,后来逐步扩至运行在短途区域的城市出租车、城市邮政车、城市物流车,乃至私家车等;而要投向公路运输、野外作业、重型运输等领域,还很不现实。

2次推倒重来

我国对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早已从初期的《目录》制发展到目前的《公告》制。而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管理,则采用了《推荐目录》制。

2009—2015年,国内推广应用一直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简称:“老目录1”)为准。有统计称,工信部7年间共发布了76批,涉及3 409款车型。但专业人士指出,“老目录1”里的车型鱼龙混杂,许多技术水平已比较落后,许多车型产量很少、根本没有市场。

随着2015年部分车企“骗补事件”的曝光和后续处理(4部委自2016年初组织力量对93家主要车企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证的涉嫌骗补和违规谋补的新能源汽车总数高达7万6 374辆(占201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的1/4),涉及补贴总金额92.707亿元。工信部于2016年1月14日重新发布了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简称:“老目录2”),而“老目录1”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2016年共发布了5批“老目录2”,涉及2 198款车型,其中第1~3批仅涉及乘用车和客车,第4、5批才涉及物流车和专用汽车。“老目录2”的发布,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一次洗牌,对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升级、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体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2016年内对“骗补事件”处理的尘埃落定,尤其是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出台(从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性能等方面提高了对获补车辆的技术要求),工信部自2017年初再次“上演”了“推陈出新”。

受工信部委托,2017年1月5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简称“新目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2016年发布的“旧目录2”第1~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新的“技术要求”包括6条。

(1)应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的相关技术要求;

(2)非快充纯电动客车、快充纯电动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需分别满足“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和“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的要求,相关试验方法应按照《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方法(试行)》执行;

(3)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客车产品应符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申请《目录》时,企业应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安全监管承诺书;

(4)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24 Wh/km•kg的要求不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5)在燃气汽车气耗限值标准出台前,燃气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暂不考核节气率的要求;

(6)非快充型电池+快充型电池电电混合纯电动汽车按非快充纯电动汽车相关要求考核。

紧随其后,2017年1月22日工信部公布了2017年第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新目录”),共有185款车型入选,涵盖乘用车73款、客车76款、物流车33款、专用汽车3款。预计2017年第2、3批公布也不会等得太久。

2017年第1批《目录》中,除了生产企业、车型号及动力类型,还增加了技术参数表,包括外廓尺寸、总质量、整备质量、最高车速、续驶里程、Ekg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储能装置种类、驱动电机种类、驱动电机峰值功率等10余项信息,显得更加透明和便于选择;而2016年公布的“旧目录2”和2009—2015年公布的“旧目录1”只公布了车型号、生产企业及动力类型。

未来存在变数

2016、2017年2次 近 距 离全面的“推倒重来”,势必会影响新能源汽车在部分月份的推广应用及销量;但经过这2次的洗礼和提升,相信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会走向进一步的健康和稳健,同时也将为在2020年以后中央与政府财政补贴全部淡出(燃料电池汽车除外)之后,新能源汽车能够真正走向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也可以预见,2017—2019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应用数量仍会有很不错的增量;但在2020年之后,随着真正的市场闸口开启,新能源汽车可能会进入一个市场考验、低谷、平淡时期,用户要全部用自己的钱来自主购买新能源汽车会更加慎重和挑剔;而何时迎来新的起点和曙光,取决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今后几年(2017—2020年)在续驶里程、价格、性价比、充电便利性等方面的进一步改善与提升情况,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是否会出台新的指令性政策。

表1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车型细分统计

针对新能源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企业近年研发出一种“电池箱专用灭火装置”,但不知其目前实践应用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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