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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让韩愈丧了性命的上书

作者:撰文/阮忠
古代大臣的上书,往往会带来上书者人生命运的转折。我们很容易想起战国时秦国李斯给秦王嬴政上的《谏逐客书》,想到西晋李密给晋武帝司马炎上的《陈情表》。前者,本在秦国做客卿的李斯,因韩国人郑国在秦帮助修建水渠,以钳制秦国攻打诸侯的力量,被发觉以后,秦国宗室大臣以诸侯之人事秦、大多为其主而离间秦国为由,“请一切逐客”。李斯本是楚人,固在驱逐当中。于是他上了《谏逐客书》,陈说秦王嬴政不像祖辈重人轻物,而是重物轻人,驱逐宾客以帮助诸侯,不是跨海内制诸侯之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嬴政读罢深有感触,立即下令撤销了驱逐令,恢复李斯的官职,后来李斯官至秦朝丞相。后者是李密写给晋武帝司马炎的奏章。晋武帝征召李密为太子洗马,李密陈情,说自己的祖母刘氏已经九十六岁,“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深情表白“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馀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废远”。晋武帝看到他的奏章后,为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动,同意他的请求,并赏赐奴婢二人照顾他的祖母,让他为祖母养老送终后再上朝做官。

这是很典型的故事,对于李斯和李密来说,因一封上书而改变命运都是人生的幸事。但因为上书而丢官的大有人在,其中就有唐代的韩愈。韩愈一生有两次因上书遭贬,第一次是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那时韩愈任监察御史,上《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等,直言天下人因天旱“弃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树以纳税钱”,致使“寒馁道途,毙踣沟壑”,德宗不纳,把他贬到连州的阳山(现广东阳山县)。第二次是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宪宗欲从陕西凤翔的法门寺迎取佛骨舍利供奉宫中,韩愈不以为然,上《论佛骨表》,一题作《谏迎佛骨表》,结果险些丢了性命,最后在刑部侍郎的任上被贬潮州。这里要说的就是他的《论佛骨表》。

佛教在东汉从印度传入中国,魏晋之际玄学兴起,儒、道、释三教渐有融合之势,经南北朝至唐,三教的融合依旧,一些人在儒家、道家思想之外受佛教的影响,这是一种常态。而韩愈是固执的儒者,他视道、佛为异端,曾在有名的《原道》篇里数说以仁义为核心的儒学道统,力排佛、老。他说儒学道统的传承轨迹:“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他说的“荀”是战国晚年的儒学集大成者荀况,人称荀子;“扬”是西汉时期的扬雄,扬雄是文字学家、辞赋家和思想家。扬雄之后韩愈没说谁继承了儒学道统,北宋欧阳修说扬雄之后能够继承儒学道统的就是韩愈。韩愈以儒者自居,坚定地捍卫儒学道统。甚至在《原道》中说:“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后面的九个字说得斩钉截铁,意思是要把佛、道之徒还俗,把他们的经书都烧掉,把佛寺、道观都改造成民房。难怪唐宪宗要把佛骨迎到宫中供奉的时候,韩愈挺身而出,激烈反对,《论佛骨表》就是这样问世的。

韩愈说佛是“夷狄之一法”,显然是他的思想偏见,但这一思想对于他来说可谓根深蒂固,他在《原道》里也表达过不能将“佛”这一“夷狄之法”凌驾于先王之教上,或说是儒教之上。但他言及佛教在东汉流入中国后,忽地把笔宕开,叙说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夏禹直到周穆王在位年数和享年多少。这在较早的历史上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史记·五帝本纪》为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作传,都没有提到他们在位多少年,活了多少岁。后来西晋的皇甫谧作《帝王世纪》,提到上述这些帝王在位与享年的情形。他们在位也好,享年也好,实际都被夸大了,何曾真有“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这样的事呢?而韩愈要借此说明一个道理,这些帝王居位长久,生命长久,“非因事佛而致此也”。因为那时候佛教没有进入中国,也就无帝王事佛之事。这些叙说看似平淡,实际上隐含了韩愈说理的尖锐锋芒——因为唐宪宗事佛想的就是长命百岁。韩愈说,不事佛实际上是可以长寿的,不信你看看历史。

韩愈转而审视佛教流入中国以后的状态,他陈述了汉明帝开始到南北朝事佛的帝王史或者说是王朝史,这是怎样的情形呢?汉明帝刘庄是首位接受佛教的帝王,他使佛教在中原得以传播,但只活了四十八岁,在位仅十八年,汉明帝之后的章帝、和帝、殇帝、安帝、顺帝直到汉献帝,这一时期东汉朝廷的宦官与外戚交相争斗,你死我活,导致帝王一再更替。果真是“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客观上,东汉以后的朝代都“运祚不长”,如西晋五十年,东晋八十三年,南朝宋五十九年,南齐二十四年,南梁五十六年,南陈三十三年,最长的北魏一百四十八年。其中除了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外,其他朝代的帝王居位的时间都不长,所以韩愈说他们“事佛渐谨,年代尤促”。这些朝代中,以南梁和北魏礼佛风气最盛,且不说南梁,北齐魏收作《魏书·释老志》说佛道之事,北魏杨衒之作《洛阳伽蓝记 》记北魏都城洛阳的佛寺盛况,事佛为一时之极。

梁武帝萧衍原本善骑射弓马,勤政不怠,后皈依佛教,讲经说法,广建佛寺,盛造佛像,且身体力行,多次舍身同泰寺,戒酒肉和女色,鼓励向佛。甚至“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他对佛教这样痴迷,所以人们称他为“菩萨皇帝”。这导致了当时无神论者范缜的深切忧虑和激烈批评,范缜在《神灭论》中说“浮屠害政,桑门蠹俗”。只因那时“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致使兵挫于行间,吏空于官府,粟罄于堕游,货殚于泥木”。朝政松驰,部将侯景叛乱,梁代都城建康(今南京)沦陷,梁武帝萧衍饿死在台城。这场史称“侯景之乱”的叛乱四年后方得平定,而信佛成风的梁代也渐趋衰微。果真是“事佛求福,乃更得祸”。韩愈进而得出结论:“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韩愈随之和缓语气,说唐高祖李渊接受隋恭帝的禅让,称帝建立大唐王朝之后,本想取缔佛教,只是由于那时的大臣目光短浅,不能洞晓先王之道、古今所宜,用先王圣明革佛教之弊,以致这事就放下来了。他称唐宪宗为“睿圣文武皇帝陛下”,这“睿圣文武皇帝”是元和三年(808)君臣给宪宗上的尊号,接着说他“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是对宪宗“元和中兴”的赞誉,遗憾的是唐宪宗和唐玄宗一样,善始而不能善终。韩愈在这里特别说的是宪宗对佛教的态度,他说您“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不是继承了高祖之志吗?谁想到您改弦更张,走到事佛的路上去了呢?退一步说,您就是不能继承高祖之志,也不能够推动佛教走向兴盛呀?

唐宪宗晚年不再奋发,他在位十五年,只活了四十三岁,正当风华正茂、大有可为的时候却死去了。他痴迷于佛道,最后据说竟死于宦官陈弘志之手,也是莫大的悲剧。唐宪宗一生多次迎取佛骨到宫中供奉,元和十四年(819)的供奉,宪宗让中使(宦官)杜英奇率三十多位宫人,拿着香花,前往凤翔的法门寺迎请佛骨舍利到京城长安的皇宫,自然有群僧相随,又带动诸寺、众生供奉,成一时盛况,韩愈忧心不已。他对宪宗皇帝说:“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这话说得有些微妙。本来唐宪宗是惑于佛的,是希望崇奉佛骨以祈求福瑞祥和的,但他正话反说,说唐宪宗并无此意,不过是在年成很好、百姓高兴的时候,顺从民心,把迎佛骨到宫中供奉当作是“诡异之观、戏玩之具”,率大众游乐一场而已。这和韩愈称佛教为“夷狄之法”一样,亦可见他对佛教的轻蔑态度。

韩愈说,我知道陛下是这样,但“愚蠢冥顽”的百姓不知道,看到陛下迎佛骨供奉宫中,认为陛下是真心事佛,于是会说天子圣明都一心敬信,我们这些小民百姓难道不应该舍性命以供奉吗?于是出现“灼顶焚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唯恐后时,老幼奔波,弃其生业”的局面,长此以往,“必有断臂啖身以为供养者”。韩愈后一句话虽是对百姓弃其生业,为事佛而灼顶焚指、解衣散钱现象的推断,在这一推断中,看似一件小事的迎供佛骨,令他的忧心更甚,明言“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韩愈是主张用儒家思想治理天下的,宪宗此举,在他看来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与他治理国家的思想完全背离,当他说出事佛会伤风败俗的时候,内心是相当沉重的。

上面提到韩愈的《原道》,展示了他斥佛不留馀地的一面。但在这篇给宪宗的上书中,对佛教的态度稍有不同。他说佛虽然不道先王之言,不履先王之行,不懂先王的君臣之义、父子之情,但是,如果他们健在,奉国命来朝京师,也可以给他们相应的礼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这样就足够了,不要让他们以佛法迷惑大众。对于佛教、佛法,从韩愈现存的著述来看,他并没有精深的研究,他斥佛是基于执着儒学道统的朴素立场。这番看起来还算客气的话,随后又被他所说的“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给粉碎了。他说陛下您不是要祈福吗?祈福也当是令巫祝之人先用桃杖和扫帚祓除不祥的。可您既不用巫祝,又不用桃杖和扫帚,群臣都奉承您,有过错也不直言,他们不以为耻辱,我是以为耻辱的;他们不说,我是按捺不住要直话直说的。

韩愈出身孤苦,是靠自己勤奋向学、中进士后进入仕途的,为官并不容易。但他素来敢于仗义执言,不以自己所任官职为念。他劝唐宪宗说,这佛骨舍利就别供奉了,最好的处置办法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他要彻底舍弃佛骨舍利,断了人们的念想,让人们不为佛所迷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会“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

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这样做,似乎也顾全了唐宪宗的脸面。最后,他不忘说了一句:“乞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他是非佛、斥佛的,如非佛、斥佛会带来灾祸,韩愈说所有的灾祸我一人来承担,无论将会遭遇什么,我都无怨无悔。《论佛骨表》写到这里,韩愈排佛、斥佛的果决和对宪宗皇帝的忠诚都跃然纸上。在他的话语中,倾注了可舍弃性命以报天下和君王的情感。但唐宪宗初读他的上书,却不是感动而放弃自己的行为,而是大发雷霆,要夺韩愈性命。

唐宪宗最恼怒的是韩愈在这封奏章中,说东汉后期至唐以前各朝年代短促,帝王寿命不长。居帝王高位者,谁不想延年益寿,统治久长?可韩愈说事佛将不得久长。《旧唐书·韩愈传》记载:“疏奏,宪宗怒甚。间一日,出疏以示宰臣,将加极法。裴度、崔群奏曰:‘韩愈上忤尊听,诚宜得罪,然而非内怀忠恳,不避黜责,岂能至此?伏乞稍赐宽容,以来谏者。’上曰:‘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为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王咸致夭促,何言之乖剌也?愈为人臣,敢尔狂妄,固不可赦。’”唐宪宗不愿宽恕他,是因为韩愈实际上诅咒了他事佛也将短命,没想到韩愈一语成谶,第二年宪宗就命丧黄泉了。当时,唐宪宗在愤怒之下,恨不得马上把韩愈的脑袋砍了,所幸宰相裴度等人为韩愈求情,说韩愈言有冒犯,但本心忠诚,陛下只有宽容他,以后才有人敢说话,不然就堵了言路。宪宗这才退让一步,把韩愈贬为潮州刺史,以解他一时的心头之恨。

韩愈被贬以后,写了一首广为传诵的诗,题为《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全诗如下: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韩愈在这首诗里诉说自己谏迎佛骨供奉宫中的基本动机,没有想到竟是被贬潮州的下场。他想到潮州地处偏僻,瘴气浓厚,想必有去无回了,于是对侄儿韩湘说,到时候你来为我办理后事吧。这年已经五十一岁的韩愈心里很悲戚,也很无奈。他到潮州后依循旧例写了《潮州刺史谢上表》,除了表示感谢宪宗皇帝的不杀之恩外,特别说潮州“州南近界,涨海连天,毒雾瘴氛,日夕发作。臣少多病,年才五十,发白齿落,理不久长;加以罪犯至重,所处又极远恶,忧惶惭悸,死亡无日。单立一身,朝无亲党,居蛮夷之地,与魑魅同群,苟非陛下哀而念之,谁肯为臣言者”。他自呈哀情,说潮州的环境恶劣,自己的身体非常不好,按理活不长久,况且内心又惶恐不安,不知道在哪一天会死在潮州。在这种时候,没有谁能够救我,恳请宪宗开恩赦免。为此还毫不掩饰地表白道:“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学问文章,未尝一日暂废,实为时辈所见推许。臣于当时之文,亦未有过人者。至于论述陛下功德,与《诗》《书》相表里;作为歌诗,荐之郊庙;纪泰山之封,镂白玉之牒;铺张对天之闳休,扬厉无前之伟迹;编之乎《诗》《书》之策而无愧,措之乎天地之间而无亏,虽使古人复生,臣亦未肯多让!”这番乞怜求用,坦言自己的文学才能和作用,把自己所作诗文与《诗》《书》相较,实在是很自许的。他低三下四地表示愿意为文颂圣以尽忠,着实又显出性格中懦弱的一面。

唐宪宗看了这封谢表之后,真正地感动了,想一想韩愈的谏言,心生悔意,对身边的大臣说:“昨得韩愈到潮州表,因思其所谏佛骨事,大是爱我,我岂不知?然愈为人臣,不当言人主事佛乃年促也。我以是恶其容易。”这“容易”是放肆之意,宪宗说,是韩愈言辞过于放肆,所以他发火了。他想重新启用韩愈,却遭一向讨厌韩愈性情狷直的皇甫鎛的反对,只得作罢。第二年,也就是元和十五年(820),才征召韩愈为国子祭酒,让韩愈离开潮州,回到长安。这些当然是后话了。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附:论佛骨表 韩愈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始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此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尝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微贱,于佛岂合惜身命。所以灼顶焚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唯恐后时,老幼奔波,弃其生业。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啖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行,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于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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