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十年发展中,一直困扰电视的最大难题,便是内容制作播出后,只能粗略统计收看的人数,却不知道谁在看,更无法建立与观众的互动连接。最近几年,互联网和视频网站的兴起,让电视所面临的这一短板显得更为突出。
微信是全球使用人数最多的移动通讯应用,同时也正成为媒体传播的新平台,电视媒体可利用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在节目推广传播、推送新闻、与粉丝互动、培养观众黏性、征集新闻线索、打造媒体移动传播阵地等方面,微信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电视全媒体一体化的重要阵地。然而,与新媒体视频网站等视频内容实时被播放有着明显区别的电视,有着其独特的收看场景:电视内容是同时播放给所有观众的。那么观众对着同样的节目内容,就可以产生实时的话题和讨论,甚至希望改变节目播放的内容。并且这样的内容可以通过微信社交工具的属性,进行二次和多次传播,在短时间内形成话题、聚集人气、引导舆论。基于这样的基础,微信“摇电视”产品应运而生,搭建了跨屏互动营销的新渠道。本文就微信“摇电视”目前所具有的能力和实践中的状况展开分析探讨。
一、微信“摇电视“的五大能力
1.重建电视生态
微信“摇电视”,是微信在2014年版本更新中增添的新功能,是微信“摇一摇”从“摇附近的人”—“摇听到的歌”—“摇所看的电视”逐步演进而来的。观众在观看电视时摇动手机,通过录制数秒电视声音,进入数据库匹配,就可以确定所看的频道和节目,进而通过微信浏览器打开手机页面。在页面上,电视台可以自由配置互动内容:延伸新闻、线索征集、新闻调查、话题投票。通过微信“摇电视”,电视台从屏幕到人的单向传播,发展为从“人到屏幕”、“人到人”的互动传播。每位观众的手机,都成为连接屏幕的“键盘与鼠标”,实现了传统电视的“互联网化”。
微信“摇电视”突破电视发展所遇瓶颈,完成观众与电视的跨屏互动。2014年6月,微摇科技在湖北卫视《如果爱》中实现了微信“摇电视”全国首摇。2015年春节,微信正式推出微信“摇电视”,引发“摇电视”的迅速推广。如今,微信“摇电视”几乎成为电视跨屏互动营销的标配,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2015年羊年春晚的微信红包互动点燃了用户的参与热情,在“摇电视送红包”活动中,微信用户参与次数达72亿,一分钟最高达8.1亿次,在吸引用户注意力的同时,也赋予受众新的节目体验。
2.实现舆论引导
微信“摇电视”可以将原本电视上仅在固定时段播出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扩散传播。每一位观众在互联网上都是一个信息传递的种子。通过引导电视机前观众使用“摇电视”互动,将互动的内容分享给不在电视机前的用户,并且通过一定的设计,能够让更多普通百姓更容易地接受舆论信息,实现电视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
2014年11月1日至7日,湖北卫视《湖北新闻》中推出6期专题节目《聚集发力,建成支点》。微摇科技以此为契机,推出“微信摇电视”跨屏互动产品《跟着总书记足迹看湖北》,让观众看着电视屏幕,使用微信“摇一摇”进行互动。微信用户的头像从习总书记2013年视察武汉的第一站走起,随着手指在地图上点击,头像沿线路走动,每到一地都出现习总书记当时在此地的寄语以及一年后此地的变化。互动最后,观众还可以在手机屏幕上为湖北的2015点赞,表达在习总书记关怀下湖北会更好的心愿与祝福。时政新闻的跨屏传播,从电视到手机的交互式游戏,观众的热情得到了巨大的释放,进而通过社交关系链影响更多不在电视机前的手机用户。这一产品在一周内参与人次总计1135万,获得点赞2139万次。从此,开启了电视媒体跨屏内容互动的各种尝试。
3.跨屏互动增加受众黏性,提升收视
电视媒体制作电视节目,通过电视屏幕让观众观看,是单向传播。在新媒体的冲击下,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感受到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微信“摇电视”与电视内容的结深度合、手机与电视的互动,让传统电视向移动互联网延伸,和用户群之间建立了新的桥梁。微信用户真实可靠的社交关系,以及精准的用户地理位置,也为收视行为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在时间和节目细节调查等方面更为精准,可以轻松了解到在收看一档节目时哪个时间段用户精神更集中、哪个主持人更为用户所喜爱,所有这些信息都可以不露声色地融合在“摇一摇”的反馈数据中。“摇电视”不仅把观众重新带回到电视机屏幕前,还为电视台重新定义了观众含义—在新媒体融合环境下,赋予电视观众“用户”的身份标签。
山西影视频道于2015年7月和微摇公司合作开通“摇电视”合作,对比开通以来的收视数据变化,收视人群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和参与互动的微信用户结构呈正向对应关系,频道微信公众号粉丝增加和“摇电视”互动数量呈正比,观众收视人群中年轻化增加趋势明显,频道收视呈稳定增加的良好态势。“电视+微信”后,电视节目的推广方式有了新的渠道和选择,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主动分享,推广效果变得更为精准、有效。
4.创新商业模式
近年来,传统媒体,包括报纸和电视广告份额不断下滑,广告主越来越青睐将更多的预算投入到互联网新媒体当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创新电视媒体商业模式显得至关重要。以往电视频道只能将电视屏的硬广告作为资源进行售卖,而在“互联网+”的媒体融合时代,“摇电视”手机屏幕的广告资源也可以成为电视媒体营收的来源之一。
“11.11要摇就摇”活动是2015年“双十一”期间微摇联合京东商城向全国电视媒体发起的一场大型“摇电视”狂欢盛宴—自11月6日至11月11日,每天9点至24点,观众使用微信“摇电视”参与“11.11要摇就摇”互动,并且每个整点的11分01秒至14分00秒(共3分钟时间),观众都可抽取现金红包。这次活动是多家电视频道第一次与电商巨头合作,在没有占用电视屏幕商业资源的前提下,根据电视观众在手机小屏上的互动数据,参与频道便可获得相应的现金收益。这一合作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商业模式:通过参与微摇的“摇电视”活动,不仅手机小屏能够获得现金收益,而且由于“抢红包”活动,频道收视率同期对比有上涨趋势,也获得更多大屏广告收益。以前很少投放电视大屏的互联网公司,会随着这种大小屏互动的方式,意识到传统电视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始尝试大屏的投放。
5.服务全行业生态
电视通过微信“摇电视”,连接并服务于全行业生态。大屏解决了节目观赏的舒适性问题,而小屏则解决了节目参与性和互动性问题。通过这种大小屏的跨屏互动,人们观看和参与电视的方式将会发生改变,社交电视的价值也将会发挥到最大。
通过微摇,电视不仅连接到了观众,还能根据受众互动反馈及时调整内容和编排,改变节目编排方式和推广思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实现有效跨屏互动的核心还得靠内容
当微信“摇电视”互动功能已成为微信的常规功能,“摇电视”正在成为电视融合互动的标配手段时,这个在“互联网+”时代出现的创新与融合,使电视媒体更加快速地“移动化”、“互动化”。移动互联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的确为传统电视媒体带来路径、场景、内容、营销、技术等方面的强力突破,互动竞猜、众筹、游戏、抽奖等多种功能在“摇电视”中的开发,的确在提升用户参与感、增强节目与观众间的粘度方面有着积极的反馈。但是应该看到,“摇电视”在推广初期过度依靠红包、奖券吸引互动的模式,让电视节目在一定意义上变成一种场景、背景,弱化了对内容的传播。因此,要提高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借势而为,在好看、好聊、好玩儿的多个维度上进行节目模式和商业模式的研发,提升话题性和趣味性,靠内容吸引受众,才能更有利于实现内容与渠道的双赢。
三、结论
电视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留住观众。但在“微信+电视”的融合互动中,如何将这一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做到让节目、用户和广告主都满意,是未来需要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从节目生产来看,现有的电视节目,观众作为收看群体,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已制作完成的节目内容。微信“摇电视”能够连接电视与观众、观众与观众,通过观众在观看电视中产生的海量数据,分析各类人群的喜爱偏好,实时把控住观众的观看“痛点”,倒推节目内容的生产。紧密连接内容与观众,将观众数据作为节目内容的生产来源,提高广电行业优质内容生产效率,改变内容生产模式。根据大数据的分析,选择合适的商品信息,分类推送到每个观众的手机上,改变以往电视广告中的商品无法触达受众,受众只能被动接受广告的现状。只有这样,才能让“摇电视”走远走好,才能使“TV+”的融合发展更有前景。
(作者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台/责编:马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