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召开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工作协调会,研究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和业务规划,讨论跨委办协调推进事宜。会议对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提交的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办法、流通数据标准、禁止流通清单、使用许可协议等文件进行了审议。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网信办、市科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通管局、市数据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出席会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邵志清在会上表示,数据资源是大数据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要“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市场试 点,探索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作为上海大数据发展“五位一体”规划布局内重点项目,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在推动面向应用的公开、合规、透明数据流通方面 做出了积极探索,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和公约,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结合上海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申报,探索出合法 合规的数据流通公开市场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上海经验。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是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上海市商务委联合批复成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承担着促进上海市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的机构合作和数据互联、政府数据与商业数据融合应用等工作职能。交易中心率先引入区块链思想,以国内领先的“技术+规则”双重架构,结合面向应用场景的交易规则,提供去中心化的数据流通标准维护服务、区块链智能合约协议维护服务和区块链交易日志协议维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