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多部委公布了第一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正面清单”,即哪些商品可以跨境电商进口。这份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之前处于模糊地带的宠物食品、红酒等被明确认可。紧接着15日夜间出炉的第二份“正面清单”中,又有151个8位税号商品入围。在这一份正面清单中,销量可观的海产、以及鲜水果等被重新列入。至此,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包括了1293个8位税号商品。
“正面清单”一经公布,“负面清单”也就昭然于天下,对于不少的跨境电商来说,其影响程度也不一。有不少人松了口气,也有不少人犯了难。
在两份“清单”公布后,一些经营名单外商品的跨境电商表示非常着急:自己经营的商品今后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以往的价格优势不再,利润降低是小,最着急的还是已经入境到保税区的商品如何处置?但十分值得一提的是,为解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正面清单的执行难题,海关总署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包括个人年度购买限额,以及4月8日前已进入保税区商品的处理问题,均作出说明:
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子商务个人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为便于操作,年度按照自然年计算,其中2016年自4月8日算起。
对4月8日(含4月8日)前运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不论是否属于正面清单范围,均允许电商企业免于补领许可证和通关单,直至售完。具体销售对象年度销售限额税收征管和海关监管等按照税收新政和总署发的公告执行。
对4月8日(含4月8日)前虽未入区但已经从境外启运尚在运输途中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海关验核相关合同签订日期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启运日期后,允许相关商品入区,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原则处理。
这样一来,跨境电商税改的范围、个人交易最高上限以及商品库存的处理等都得到了明晰以及妥善安排。从第一批名单公布到之后细则的公布前后大概10天的时间。我们知道,一项政策的推出,波及面越广越容易收到关注,我们此前经历过不少“先出规定再出细则”的先例,但往往时间间隔较长,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此次跨境电商税改的过程尽管依然经历了抱怨与紧张,但效果却显而易见。同时,此次税改之前不少人都猜测这对跨境电商将是一次十分重大的考验与打击,但事实上有不少商家却抱着不同的心理。
有跨境电商就十分积极的表示,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税改对于跨境电商平台的确是挑战,但机遇却并不比挑战少。第一,在清理库存时不用考虑退运转港的问题,免除了后顾;第二,缓冲期比预想的要长,“售完为止”让商家十分放心;第三,由于有名单可依,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有更多时间来考虑在“正面清单”中开发新业务。
作为税改的另一相关方个人消费者来说,其影响也该正确看待。不少人发现税改后微信里的微商似乎没那么活跃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便宜”可图了呢?其实,新税制实施是为了规范过去几年一直“野蛮生长”的跨境进口电商行业,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企业得到“国家级”的认可,市场终将得到规范和重新梳理,那个时候我们看到的商品不但有价格的保证,还将有品质的认可。
纵观此次税改的全过程,无论对于政策方还是涉及利益的相关方,都是一场有“利”可图的漂亮仗。
本刊记者: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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