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宇明/文
徐九思在嘉靖四年乡试中举,历仕明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四朝。时间过去400多年,今天的我们已经无法揣想老人离去时到底想了些什么,但我相信,徐九思一定没有忘记初次出仕时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一定没有忘记他亲口对句容人说的“徐氏三字经”。
说起“徐氏三字经”,还真有个来历。嘉靖二十四年,已在句容做了九年县令的徐九思升任工部营缮司主事。乡亲们得知他要离开句容,依依不舍,请求他临走前留下几句训词。徐九思是个动情的人,不忍拂了乡亲们的美意,挥泪对大家说:“我没有什么训词,只是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日子里能记住三个字:勤、俭、忍。能勤,一定不会衰败;能俭,就不可能浪费;能忍,则会变得谦让宽容,可以避免无谓的争斗。”
徐九思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十分勤政。明朝中期,土地兼并极其严重,豪绅地主勾结官府,将沉重的赋税、徭役负担转嫁给穷苦人。徐九思刚刚做上句容县令,即着手整顿赋税乱象。他首先了解民户贫富、离道路的远近,制定了富者近者多役,穷者远者少役的政策。接着,他又按照赋粮区域、土地优劣核算亩税,并编制成册,公示于众,使田赋的交纳有章可循。任都水司郎中时,他受命主持张秋河水利工程。最初明政府治水只想着保证漕运供应,漕河、盐河相隔很近,却没有打通,“漕水溢则泛滥为田患”,徐九思多次实地考察,将两河打通,并在沙湾建起减水桥。当洪水上涨时,将水导流入海;当河水减省时,则截住河流,抬高水位,以便使农田及时得到灌溉。因为减水桥设计科学,直到清初,它依然发挥着作用。
徐九思特别节俭。平时极少吃肉,一般都是以蔬菜佐糙米饭。为了告诫下属廉洁为官,他在县衙前立一堵石屏,屏面上刻画一丛青菜,上面题曰:“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做句容县令时,朝廷规定地方粮薄上有一笔可供地方官开支的例金,当地一些官员用他接待上官、联络同僚,以求日后升迁,但徐九思分文不取。后来干脆取消了这笔开支。
徐九思的忍则是告诫自己甘于清贫,不争名利。他在四朝为官,一直是个中下层官吏,从来没有想过攀谁的高枝,傍谁的大腿。
徐九思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提倡一个人看淡得失,却不主张在关系民众利益时做缩头乌龟。遇上不合理的事,他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千方百计加以改变。他做句容县令刚刚三天即开始大刀阔斧整顿吏治,当场将一名偷盖官印的县吏抓获,并当着全体县吏的面公审,第一时间宣布该县吏的罪状,依法惩处。同僚们纷纷为县吏求情,但徐九思没有答应,此举使句容官风为之一变。嘉靖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间,句容连年大旱,官府开仓发粮赈灾。政府规定,救济粮全部平价出售,粮款上交。徐九思认为,灾年中真正的灾民无钱购粮,如果平价售粮,最后购得粮食的一定是有钱人家,而有钱人家购了又会囤积居奇,进一步加剧粮食的紧张,这样的赈灾等于损不足以奉有余。因此,他采取了变通办法:将赈钱的一部分按市价出售,把所得的相当于平价粮的钱款上缴国库,其余粮食则用来施粥,救助灾民,许多饥民因此得救。徐九思也特别重视司法公正。他上任前,句容冤案很多,为了防止出现新的错案,他审理案件时,“必命其人与亲识皆往”的措施,让老百姓监督司法过程。后代的人以他为原型创作了京剧《徐九经升官记》,其中两句话给人留下了极深印象:“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话未必是徐九思说的,却很符合他一生的为人。
这个世界并不缺少在人前说豪言壮语的人,真正缺的是像徐九思一样,在人后将某种崇高理念视之为内心的“宪法”,用整整一生去坚守的人。或许正是因为稀缺,他们也就格外值得我们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