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惊喜,因为我不知道花是谁送的。旁边的文员小李说:“金莎姐,赵风哥送的吧?”赵风是我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现在是我嘴里的“榆木疙瘩”。
“不可能,就他那榆木疙瘩脑袋!”我又这么说他了。
我嘴里说笑着,手里却拨了赵风的电话:“喂,今天你做什么让我高兴的事儿了吗?”赵风那边诚惶诚恐:“莎莎,今天晚上我还得加班,等忙完了这一段我一定好好陪你!”我去,什么跟什么呀!小李说过,学理科的男生都不够浪漫,我说这跟学什么没关系,赵风从农村考到城里,虽然有个好工作,可经济负担很重,打死我也不信他会花钱买一样吃不着穿不着的东西。
走过销售部时,丹尼尔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丹尼尔是大海龟一只,身上的气质与众不同,不低调、不张扬,很有气场,能被他注视,我很骄傲。
晚上下班,我捧着花回家,老妈竟然欣喜若狂:“莎莎,赵风向你求婚了?”我顿时很生气:“妈,你真觉得我嫁不出去了吗?”老妈还在欣喜中:“你以为你好嫁吗?和赵风谈了三年恋爱,按理说早就该结婚了,再不结就该拜拜了!”老妈不顾我的情绪还自顾自的叨唠:“赵风家条件不好,不过小伙子人真不错,多迁就你!你说你这么大了,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房间都得我帮你收拾。我早就和你说了,他家没钱买房,我们出钱给你当首付……”我捂着耳朵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情愿认为花是丹尼尔送的。两个月前,就是丹尼尔刚到我们公司后没多久,小李就偷偷告诉我,丹尼尔向小李打听了不少关于我的事,当然,小李很实在地把我和赵风的事都说了。
我和赵风虽然没有住在一起,但背着爸妈,该做的事也都做了。可是我们真是没有爱情了,有的都是亲情,这多可怕呀,婚后变成亲情还算正常,可是只有亲情的人怎么能结婚呢?可能赵风也有这种感觉吧,所以一直没有明确提过结婚的事。我呢,和赵风相处惯了,也舍不得和他分开,因此两个人倒也没产生大冲突。
晚上九点,是赵风雷打不动的电话时间,他还在加班,偷偷跑到洗手间和我说了一通千年不变的话,听得我昏昏欲睡。
一个星期后,我又收到同样一束花,因为这花,我对丹尼尔也更加关注。有一次,在茶水间遇到丹尼尔,他微笑着向我打招呼,然后说:“你最近看起来好像心里有事。”这男人是在暗示我什么吗?我差点冲动地接过他的话问:“所以你就送花给我?”最后我还是没问出口,这一问,就露了我的底。我等着送花的人主动开口。
到公司年会前,我又收到两束花,依旧没有只言片语。年会前两天,我和赵风约会,在他的出租房。在床上,这块榆木疙瘩没有一点进步,还是笨笨地直奔主题。完事之后,我问他:“后天是公司年会,一起去吧!”前两年都是赵风陪我去的,这一回赵风为难了:“现在是设计的收尾阶段,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OK,我不强求你!”我摸了一下赵风的头,“不过既然那么忙,还不忘来约会?”赵风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是想你了吗!”
年会时,公司先在一家大酒店聚餐,每个人都没少喝,丹尼尔兴致很高,还敬了我一杯酒,祝我开心。之后,一群年轻人张罗着要去KTV唱歌,我本不想去,想想赵风还在埋头苦干,我却花天酒地,不太好。
小李还是拉着我去了,丹尼尔也去了,不时冲我笑笑,我有点害怕了,平时瞎想想也就算了,喝了这么多酒,太危险了。我想给赵风发个短信让他来陪我,却又被一杯酒拦住了。趁着还有点意识,我站起来走出包房,打算偷偷溜掉。没想到刚走出酒店,一个身影就走到我身旁,一把拉起我的手。我一歪头,却是丹尼尔,脸颊绯红,眼神迷离,很有味道。他拉住我的手让我停下来,然后直视我的眼睛说:“你最近太不开心了,我就是想告诉你,不要考虑太多,忠实自己的感受。明白吗?”
接近午夜的新年夜实在太容易让人犯错了。我的身体里好像跑进来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灵魂,她借着酒劲眯着眼睛,用着妖精一样的语气说:“明白什么?”丹尼尔明白了我的诱惑,他吻了我,然后他带我回到了他的公寓。之后的可以省略,不可以省略的是他带给我同赵风完全不一样的感受。这感觉说不出的美好,后续却是说不出的难受,我对不起赵风。
丹尼尔让我留在他的公寓过夜,我拒绝了。他又拦住我,试图教育我,我轻轻推开他的手,然后拉开房门。可那一刻,我崩溃了,赵风困兽一样地站在丹尼尔公寓的门外,表情瞬间变化无数:震惊?悲哀?凄凉?愤怒?我完全形容不出。
丹尼尔却很镇静:“你是赵风?你要冷静……”赵风一拳打过去:“我冷静个屁!”赵风不知道,丹尼尔是跆拳道高手,他顺势反倒把赵风扳倒在地。我使劲推了丹尼尔一把:“不许打赵风!”又拖着哭腔上去扶赵风,赵风狠狠地推了一把我,骂道:“滚!”
还是丹尼尔最镇静,他对着赵风说:“金莎没有错,她不爱你了,你的几次求婚她都没有答应,你们应该结束了!”赵风又野兽一样地冲上来骂着:“放屁!”我的心一阵悸动,一边拉着赵风怕他吃亏,一边也冲丹尼尔吼着:“赵风什么时候向我求婚了?”丹尼尔说:“难道那几束玫瑰不是赵风送你的吗?”
瞬间花谢。我悲凉地问丹尼尔:“那花不是你送的?”丹尼尔想了一秒钟认真地回答:“如果是我,我会送你一束白百合!”
李丹阳:为了爱情做一件让人不齿的事
我叫李丹阳,公司的同事都叫我小李,大学毕业我过五关斩六将进了一家外企。主管叫金莎,人挺好相处,私下里我都叫她金莎姐。我来自一个小镇,家里条件不太好,只能靠自己奋斗,金莎姐就说:“你和我的男朋友经历有些相似,我刚认识他时就是被他的认真和执着感动了。”金莎姐还说:“你也该交个男朋友了,赵风公司里有一些小伙条件挺不错的,可以让赵风帮着介绍。”
因这层关系,我见了赵风几次,我叫他赵风哥。赵风哥是个典型穷人家的孩子,自尊、自爱,也有些谨慎和卑微。这一点和我一样。
如果和金莎姐结婚,赵风哥一定是那种工资全交,家务全干的好男人;可如果我嫁给赵风哥,我会很心疼他,让他在有我的日子里活得舒服一些。这些是公司新来的帅哥丹尼尔在请我喝星巴克咖啡,向我打听金莎姐的情况时,我最真实的想法。说真的,金莎姐太不珍惜赵风哥了,她女王一样地在我们面前称他“榆木疙瘩”,如果是私下里两人世界这么称呼他,应该是很甜蜜的吧。
我看似毫无心机地把他们两人现在的状态都说了,事后我被自己的处心积虑吓了一跳,我是喜欢上赵风哥了吗?答案是肯定的,我确实喜欢赵风哥了,不,是赵风,我竟然总是找机会向金莎姐打听赵风的所有资料。金莎姐肯定是毫无心机地告诉我的,她怎么会想到她心中的“榆木疙瘩”在我心里是个宝。
我承认我是有些小心机的,更何况为了爱情,我愿意做一件让人不齿的事。那天,我通过网络让鲜花公司在中午给金莎姐送一束红玫瑰,而且要匿名。对,你猜对了,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金莎姐感觉到还有人喜欢她,这样她才舍得放弃赵风。我知道她肯定先会给赵风打电话确定的,如果赵风承认是他送的,我宁愿借花献佛,以修补他们两人的关系。谁让我爱赵风呢,我愿意成全他。
可是我知道赵风是不会冒认的。我不知道金莎姐会不会主动去问丹尼尔,反正问或不问,玫瑰花就摆在那儿,对于那个时候的金莎姐,都足以让她胡思乱想。
金莎姐没有发现她身后一直有双眼睛在窥视她,所以我才顺利地在年会后跟着丹尼尔走出KTV,才会跟在他们两人的出租车后面到了丹尼尔的公寓。我残忍地用一个新号码给赵风发了短信,让我们四个人的生活完全改变。
那晚,赵风扔下金莎姐跑了出去,我在公寓大门外又上了出租车跟着赵风,看他一个人进了一家酒吧。之后金莎姐也追来了,她慌乱哭泣的样子让躲在暗处的我也心生难过,那一刻我认为她还是爱着赵风。
这时我,还有酒吧里的许多客人,都听到了赵风歇斯底里地一声吼:“我没办法理解,更不可能原谅。你若是已经和我分手做这样的事我说不出什么,可现在,你还是我的女朋友,却和别的男人上床,我受不了。这两个月,我没白天没黑夜的加班,就是为了及早把这个设计完成,这样我就能多拿到四万元的奖金,我们房子的首付就够了,我就可以娶你了!你为什么不能多等几天?三年你都等了,难道还差这几天吗?”
新年过完了,金莎姐没来上班,她病了。我去看她,她没有和我细说,只是说已经和赵风分手了。我以金莎姐的名义去了赵风的出租屋,他开了门后就一言不发地窝在床上,电脑里翻来覆去地放着一首歌《等一分钟》。
当听到第五遍的时候,我忍不住了,一把拔掉电源,大声地喊道:“榆木疙瘩,难道你现在还不懂吗?即使她再等你一年,你们也没有将来。她不爱你了,她只是曾经爱过你,她现在只是觉得对不起你!等你们都平静下来你就会知道,分手是早晚的事!”
金莎:你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好
从酒吧回到家我就病倒了,丹尼尔毫不掩饰地来我家安慰我:“你没有做错,不爱就是不爱了,分手对赵风才是公平的。”这话说得挺不人道,不过我又把这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现在对赵风的感觉确实谈不上爱,如果我还爱他,怎么会没有看透赵风一直没有向自己求婚,是因为他想用自己的能力给我一个家,他不过是一个平凡且有些自卑的男人,他需要证明自己。可是不爱他,我为什么又要去求得他的原谅?丹尼尔摸摸我的头发说:“这证明你是个善良的姑娘,你曾经爱过他,可是却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你觉得对不起他。等你们平静下来就会知道,分手是早晚的事。”
小李来看我时,我把这些话讲给她听,还对她说,如果有可能见到赵风,你帮我安慰安慰他。
一个月后小李辞职了,我们便没了联系。几个月后,我也辞职了,因为我接受了丹尼尔的求婚,我们不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丹尼尔很吸引我,虽然他说:“莎莎,做你自己就好,我就是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可是我却停不下脚步地做了一些事:我学会了一些他爱吃的中餐西餐,学会了简单实用的家务,还偷偷增加着衣柜里的衣服,青春时尚的、高贵典雅的、性感诱人的。我告诉丹尼尔:“这就是我现在的样子,你喜欢吗?”丹尼尔严肃地说:“宝贝儿,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
我并不觉得累,相反却很快乐。丹尼尔不知道,我也不敢想象,如果没有那几束莫名的玫瑰花,我们现在也许只能是咫尺天涯呢。我和丹尼尔已经着手准备要个小宝宝了。我的QQ上还有小李,虽然头像一直黑着,我给她留言也未见回复,可她更新的签名却正是我的感受:生活,是用来经营的,不是用来计较的;感情是用来维系的,不是用来考验的;爱人是用来疼爱的,不是用来伤害的……当初,我可能真的不够爱赵风,所以才一直伤害着他。赵风,对不起了,你现在过得还好吧!
李丹阳:我的人还在尘埃里,心却飞高了
很长时间,赵风的情绪也没有恢复过来,我就天天下了班去他那儿,开始是说说话,后来就帮他做晚饭收拾家。再在公司看到金莎姐,我就会很不舒服,尽管我总是暗示自己没做错什么,可还是觉得欠她的,便辞了职。
我没有对赵风说过我喜欢你一类的话,赵风却主动劝我:“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忘不了金莎,会耽误你。”他不爱我,可我爱他,我愿意赌一把。慢慢的,赵风开始习惯了我的存在,一次我生病了没去他那,他很焦急地给我打来电话,下了班还提着我爱吃的东西来到我的出租屋。
就是那天,我们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两个出租屋也变成了一个。可住在一起,事情就多了。那天我们去逛街,一家小店里正放着哀伤的《等一分钟》。我们俩全站住了,赵风是无意识地,半分钟后,他才假装不在意地拉着我的手走了出去。而我是下意识的,我竟然很在意他听到这首歌时的感觉。
之前,赵风还是金莎姐的男朋友时,我可以完全不计回报,甚至不择手段地要爱赵风,我就是想和他在一起,用一句很俗的话说:我已经跌到了尘埃里。可是现在不同,赵风就在我的枕边,是我的男朋友,我不愿意他心里还想着金莎姐,不愿意他在亲热时把我当成金莎姐。我的人还在尘埃里,心却飞高了。
赵风是个感情不外露的男人,我有时看不清他的心。我想试探他一下。他的QQ里已经把金莎姐拉黑,可我的QQ里还有她,我想骗赵风说:金莎姐和我联系了,询问你的情况,她已经和丹尼尔分手了!
我想了好几天要不要说出这样的话。最终,我放弃了,我想起赵风在房产证上主动加了我的名字,虽然那房子本来是要买给他和金莎姐的;我还想起了他每天仍在不辞辛苦的加班挣钱,就是为了让我不太操劳。更主要的是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用来经营的,不是用来计较的;感情是用来维系的,不是用来考验的;爱人是用来疼爱的,不是用来伤害的。
说得多好啊,我把它当成了QQ签名,希望更多的人能珍惜眼前人。其实我很了解赵风,所以也很相信他,他确实没有忘记金莎姐,但他只是把她埋在了心里的一个角落。我相信即使有一天,赵风和金莎姐再次相遇,他肯定会百感交集,但也只会和金莎姐说一句:好久不见。